修大法 學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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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一九九八年我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是慈悲的師父為我指出了一條脫離苦海、返本歸真的光明大道。二十年來,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我不但身體淨化了,思想也在淨化著。做事懂得為他人著想,按真、善、忍的標準,不斷的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師父教我讀《轉法輪》

我的父親是個教師,在我上一年級的時候,「文化大革命」就開始了,當時父親是校長,每天被批鬥。我在學校裏,同學們罵我是「臭老九」小份子。剛升二年級的時候,在學校同學們不是罵我,就是打我,我就失學了,再也沒念過一天書。

走進大法後,我請回了寶書《轉法輪》。我要堅持每天學法,可是因為我識字不多,學起來困難很大,經常被生字攔住,念不下去。家裏有人時,我可以問孩子們、問丈夫,家裏沒人時,我還要學,有時半天學不了一頁法,但是我清楚,困難再大,也必須學,因為不學法,就沒法修呀!

師父看到我這顆虔誠的心,就幫我。有一天,學法又遇到不認識的字了,心裏非常著急,突然耳邊聽到有人教我認字,我高興的眼淚流下來了。從此,我一看《轉法輪》,耳邊就有人教我認生字。我一個不到小學二年級文化程度的人,今天能流利的讀《轉法輪》,同時能單獨學習師父的其他經文,這本身不就是神跡嗎?

為了靜心學法和鞏固書中的生字,我抄了兩遍《轉法輪》,現在我又開始背法了。抄法和背法提升了我對法理的認識,我的心性得到了昇華,同時奠定了我依法實修的基礎。

聽師父的話,學會為別人著想

走進大法後,我逐漸明白了:法輪功不只是祛病健身,而是佛法修煉。師父在《轉法輪》中第一句話就是:「真正往高層次上帶人」[1]。師父說:「往高層次上傳功,大家想一想,是甚麼問題?那不就是度人嗎?度人哪,你就是真正的修煉了,就不只是祛病健身了。那麼真正修煉,對學員的心性要求也就要高了。」[1] 我雖然識字不多,不懂的修煉,但我想,聽師父的話,按師父說的去做肯定沒錯。

得法時,我在商業部門工作,是做生意的。工作中,我牢記師父的教導,不為個人的利益去傷害別人,盡力做到「公平交易,把心擺正」[1],我的業績不但沒有受到影響,反而在不斷的上升,我知道這是師父鼓勵我的。

有一次,我到銀行去存錢,在地上撿了六萬元的現金存單。我在現場就交給了銀行工作人員。回到門市裏,我和同事們說起這件事情,我們副經理開玩笑的說:為甚麼不拿回來,咱們分了它。我說不是咱們的錢,咱們不能要它,如果真那樣,丟存單的人不就更慘了嗎?同事說我是個傻子,我說自己是個大法弟子。

還有一次,幾個人買了東西就走了。走後,我發現一個大包丟在櫃台上,很長時間沒人來取。我打開包一看,哇!都是一捆一捆的現金,大概有二、三十萬元。從上午九點多一直等到下午六點,失主才找過來拿走。當時失主非常感謝,說現在這個世道,如果不是自己親身碰到這事,真的不相信還有這樣的好人。

最近的一次,我給自己的小文具店進貨的時候,結賬時我也沒注意,付款後,就提貨走了。等回家清點貨物後,核對錢時,發現對方多找我錢了。當時已經晚上八、九點鐘了,女兒正在我家,我讓女兒趕快開車和我給人家送去。送去後,他們非常感謝我,說現在還有你這樣的好人。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是師父叫我們做好人的。當時在場的有十幾個人,都做了「三退」,我為他們得救而高興。此後,我從他們那裏進貨時,全部用「真相幣」。

總之,二十多年來,我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努力做個好人,更好的人。但是離師父要求的無私無我,還相差很遠,和同修們相比差距還很大,我還要繼續努力實修自己。

看淡情、去掉怨恨、放下利益

我的兒子結婚已經八年了。他的岳父前些年做買賣賠了本,連房子都賣了,無家可歸。八年來,兒媳婦把錢都給他娘家了,我怨兒子當不了家,恨兒媳不會持家。

特別是去年冬天,矛盾激化。他們瞞著我們,用我丈夫的銀行卡給她娘家貸款,直到銀行打來電話催還貸款,我們才知道。當時丈夫(未正式修煉)很氣憤,準備找他們倆去理論。我當時雖然也很氣憤,但是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想到了師父的話:「遇到這種矛盾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冷靜,不應該和他同樣去對待。」[1]同時用師父「矛盾面前退一步」的法理開導丈夫,緩和了氣氛。

當時自己雖然忍了,卻是含恨而忍,心性並沒有在法理上提高。我心裏清楚這個矛盾沒有徹底解決。全家只有我一個人是修大法的,這個矛盾肯定是衝著我來的,於是我加強了學法、背法,並不斷向內找。我層層找、層層剝,力求找到根子徹底拔掉。

我和兒媳婦的矛盾表現為怨恨,怨恨是魔性的,是假我的,當然應該解體它。師父說:「想幹不想幹,高興不高興,愛和恨,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全是出自於這個情。」[1]所以,怨恨又是情的派生物。

怨恨是怎樣引起的?如果媳婦不給她娘家錢,我會恨她嗎?看來錢是導火索,錢也就是利益。談到利益,我想過去我拾過那麼多的錢,都沒有動過心,歸還了失主,為甚麼對兒媳婦給娘家錢就動了心,又放不下呢?認真剖析,發現兩點:一是情的糾纏,我有干涉兒子的生活、左右兒孫命運的心;二是對利益心有偏見。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

師父這裏講的是對待利益要隨其自然,不爭不鬥,把它看淡,而我對不是我的東西能不爭,能看淡,但認為是我的東西就不想丟,也放不下,其實還是利益心放不下,同時它的背後又隱藏著一顆保護自我的自私心。

同時,對師父「欠債還債」、「業力輪報」的法理,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師父說:「人活著就是業力輪報。你欠他的,他來找你要債,要多了下回他再還你。兒子不孝順父母,下回倒過來,就是這樣輪來輪去的。」[1]這樣我既找到了執著心,又明白了法理,身心都感到輕鬆。

過年前,兒媳婦又提出讓她父母住我們的房子,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並答應住樓房或者住平房由他們自己挑選,一切都煙消雲散了。過年期間,沒有修煉的兒媳婦,把她娘家的幾個人的「三退」名單給我拿回來了。現在我的兒媳婦也開始修煉了。

修大法 母親的癌症不治而癒

一九九八年九月,我的母親因病住進醫院,並查出是癌症。雖然我也心裏很難過,但我已經得法,我想師父一定能救她。我每天在醫院就給她放師父講法錄音,讓她聽法。我也經常和她說,你的病只有大法師父能救。

後來醫生建議化療,家人們也同意,我的母親說:「我就跟李老師走,誰的話都不聽。」從此,母親就出了醫院,也不吃藥了。因為她不識字,每天不是聽錄音講法,就是看錄像講法,學法修心,走上了修煉的路,病也不知不覺的好了。

我媽和同修住在一個院裏,九九年「七二零」後,有一次「610」國保警察去騷擾同修,我的母親拄著拐棍問他們:「你們是幹甚麼的,做好人也不讓嗎?」把他們罵走了,以後再也沒來騷擾。今年我的母親已經八十五歲了,她不但身體健康,而且紅光滿面,精神抖擻。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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