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放棄 多年的類風濕瞬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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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因我文化水平低,剛得法時只知道法輪大法好。每天煉功可積極了,渾身輕飄飄的,太好了,但學法只停留在感性認識上。一九九九年邪黨迫害法輪功,把我的書也給搶走了,我只覺的可惜就不煉了,這一停就是十一年呀。

二零一零年黃曆六月二十六那天,丈夫因車禍永遠的離開了我們,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使我萬念俱灰,精神崩潰,整天以淚洗面。姐姐修煉法輪功,看到我陷在情中不能自拔,就勸我拿起《轉法輪》從新走回修煉。她每天帶我學法又教我煉功。姐姐說:等我走後你去學法小組吧。

姐姐走後我去了學法小組,因同修們看我從新走回修煉,都很高興,大家經常鼓勵我,為我加油。不斷學法提高,我的心情好多了,也不再執著丈夫,就不那麼苦了。從情中走出來的我,每天都和同修們一起做三件事,忙著講真相救人。

丈夫去世那年,兒子剛二十出頭,所有的事都由我一人來承擔,二零一一年交通事故處理下來了,保險公司一共給了我家補助三十三萬,其中給婆婆一萬三千二百五十元,其餘的給喪者妻子和兩個孩子。婆婆住在小姑子家,小姑子帶婆婆辦事。保險公司通知我們雙方去取錢,是在雙方沒意見簽字的前提下才給予補償。可小姑子一聽,嫌給她媽的錢太少了,錢也沒取。

因為小姑子不滿意,我想,她嫌少那就再給婆婆點,給她五萬吧,婆婆八十多歲了她也不容易,她畢竟是媽媽。我是修煉人別把錢看得那麼重,我們少花點兒。於是,我就叫孩子去告訴奶奶和姑姑,孩子也挺通情達理的。當孩子把想法和奶奶、姑姑一說,姑姑不但不同意,張嘴就要九萬元,不給她說就法庭見。

孩子回來把事情和我一說,我也挺來氣。我心想你兒子突然離世,不知道想兒子,還來發兒子的死難財。哎,當時也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所有的委屈、氣恨一齊湧上心頭,這不明擺著欺負我們孤兒寡母嗎?真難啊,眼淚不住的往下流。過了一會兒我問孩子怎麼辦?孩子說,人都把咱告上法庭了,找律師只有對付公堂了。這事不用你管了,我們來吧,也只有這樣了。

這官司從陽春三月打到上秋也沒個頭緒,怎麼辦呢?我的心被帶動著,攪擾著。有一天,我靜下心來想,我是修煉人,不應該和常人一樣爭來鬥去的,應該高姿態,按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才對呀。師父說:「我們煉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的好,過的舒服。我們煉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我們這一法門就是直指人心,在個人的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當中,能不能把這些問題看淡看輕,這是關鍵問題。」[1]

對呀,那我跟常人爭,我不也成了常人了嗎?我要學會放棄,真正得到就是放棄。放的是金錢、人心、自私,得到的是德、心性的提高與層次,何樂而不為呢。我的心立刻就敞亮了。

我和孩子商量,你姑姑和奶奶要九萬,就給她九萬,不也沒給別人嗎?她們畢竟是長輩,只要奶奶健康的活著比啥都強。孩子們經我一勸也就同意了。第二天我電話告訴律師我的觀點,律師好像有點兒不情願似的,他一看我的態度堅決,也就作罷了。

我家給了婆婆九萬,又給了律師兩萬元,整個拿走了賠償費的三分之一。錢雖少了,可我像卸了一個大包袱,覺的渾身非常輕鬆,多年吃了幾十付藥都沒治好的類風濕,在這一瞬間好了。真是不失者不得呀!在這裏我真心的叩謝師父,為我做了那麼多,化解了我和小姑子婆婆之間的恩怨。

這之後,每逢過年、婆婆過生日我都帶上錢和東西去看望婆婆。婆婆拉著我的手,總有說不完的話,今年過年我去給她拜年,看到九十多歲的婆婆身體非常好,我發自內心的為她祝福。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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