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修口帶來的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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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我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得法的老弟子。二十年過去了,想來真的是慚愧,雖然每天三件事照做,卻發現自己在做三件事時知道是大法弟子,而在日常生活中卻不能時時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忘記了在生活中也要以法為師,時刻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才不至於脫節,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由於沒有做到實修自己的心,所以各種執著心還都有,尤其是沒有做到修口。

前段時間,在看管小外孫女寫作業時,看到她不好好寫作業,貪玩、不聽話,還說小孩的天性就是玩。我順口說出:「你不好好學習,長大後就得像你爸爸一樣啥也不會,就能開個車。」結果孩子就跟她爸爸說了我的這句話。為此女兒和女婿幹了仗,鬧得家庭不和。因我不修口引起的事端,事情過後也沒向內找,

幾天後的一個下午,我感覺心裏絞痛、噁心,並且越來越嚴重。一個小時後四肢無力,開始冒虛汗,噁心的更厲害了。那時正是做晚飯的時候,想吐卻無力,站立不住,渾身往下沉。

這時我才警覺起來,意識到舊勢力抓住我心性上的漏洞要迫害我,我立刻坐下來發正念,我說我是大法弟子,我有師父保護!我有漏,我會在法中歸正自己,決不允許舊勢力以任何藉口干擾迫害我!好一點我就去做飯去了,邊幹活邊向內找自己。

我想起有很長時間看老伴不順眼,總找他的毛病,一點都不善;對女婿更是如此,尤其是我說女婿的那句話,我問自己為甚麼能說出那番話呢?我知道那是我平時總看女婿不順眼,嫌棄他整天吃飯店,喝酒、抽煙,結交的都是酒肉朋友,家裏啥活不幹,脾氣還挺暴躁,在我們夫妻倆的心裏,女婿各方面都不可心,我們都不喜歡他,煩他。我曾經可憐女兒命不好,跟他吃苦遭罪,挨打受罵。要不是我修了大法,這樁婚事真的不知道會是甚麼結果,是因為我記著師父說的:「可能弄不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倆結帳了。」[1]

儘管我明白這個道理,卻沒在法理上昇華,思想一直停留在人的表面的理上。所以我不平衡的心並沒有放下,看不上女婿的心也沒有扭轉過來。本來是向內找,可一想起他,我的心就不舒服,就又開始沒勁,眼睛也睜不開了,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我想我這哪是向內找啊,這明明是怨心、不平的心。

我就又坐下來發正念,反覆三次發正念,首先不承認它是病,修煉人沒有病,我是大法弟子,我有師父管。求師父加持。我是助師正法的法徒,任何生命都不配考驗我!發完正念我繼續向內找自己,發現在我心裏並沒有把女婿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去對待他,「瞧不起」這三個字在我的心中根深蒂固,過去對他所謂的好、所謂的關心都是表現出來的,是表現給女兒看的,是為了讓女兒的心安一點。這不僅是私,還有分別心。而最為嚴重的是我沒有做到真,而是一種偽善,這是邪黨灌輸的黨文化掩藏在我內心深處,讓我覺察不到,而它卻能時時的表現出來。

我想起師父說的:「人們只重視那個煉而不重視那個修。」[1]我告訴自己今後要在修上下功夫,嚴格要求自己,尤其是不能存有分別心,不能有怨心、不平的心。他既然能成為我的女婿,就一定與我有很大的緣份,我就得把女婿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用真心、善心去關心他、幫助他,才不失大法弟子的本份,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這時心口窩有一股像河流般左右分開流通的感覺,心不堵得慌了,氣也順了,身體輕飄飄的,像甚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我知道我向內找對了,是師父幫我化解了這場看似要命的魔難。

這次魔難讓我體悟到:修煉真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不是做三件事時是大法弟子,在日常生活中,在與常人相處時,尤其是與常人發生摩擦時,發生矛盾時,一定要體現出修煉人的風範:那就是真誠、善良、忍讓和包容。在修煉的最後時間裏,我告誡自己無論遇到大小事都要用法來對照自己,無條件向內找自己;不辜負師尊所望,跟上正法進程。

謝謝師尊賜我向內找法寶!沒有師父的大法、沒有慈悲的師父的救度就沒有我的今天!

弟子叩拜師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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