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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2歲馬秀英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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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大興區團河苑82歲的法輪功學員馬秀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二千元,北京大興區法院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下達判決書,同日將她劫持到看守所,後因身體原因,看守所拒收才把她送回家,讓她在家等候消息。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馬秀英老人被警察強行帶去醫院體檢,然後送到北京天堂河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馬秀英,今年82歲,因二零一五年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惡意舉報,之後一直處於被大興區公、檢、法人員非法監控和不斷騷擾的迫害中。

馬秀英老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綁架並拘押十小時。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輔警申蒙和王凱惡意舉報,後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大興區林校派出所兩個警察以簽字、做記錄為由,將馬秀英騙到派出所,後直接把她送進大興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大興公安局以所謂馬秀英取保候審期間脫逃為由,在北京火車站T47次列車上臨開車時,又將其非法抓捕並刑事拘留,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大興區法院對馬秀英非法開庭。法庭上,馬秀英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說自己學真、善、忍做好人無罪,自己散發的法輪功材料都是教人向善的,也沒有錯,更沒有違法。她還告訴法院: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令》已經宣布了對法輪功書籍的解禁,表明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是合法的。《憲法》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因而,修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她被大興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並勒索罰金二千元,當時被警察強行帶到醫院體檢,結果檢查出肺結核等病症,因此大興看守所拒收。這樣馬秀英又被送回家裏監視居住。

據悉,北京市大興看守所近期非法關押了陸秀玲等多名老年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底,陸秀玲在大街上講真相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興拘留所,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被「監視居住」。二零一九年八月,她再次被綁架和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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