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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王浩被非法關押一月 妻子艱難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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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法輪功學員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體被迫害得極差,今年在床上躺了近半年,七月中旬武漢天氣暴熱,到利川市去避暑,他本已買好了八月三十一日回武漢的高鐵票,卻於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東城派出所趙姓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給他送衣服、存錢被看守所人員拒絕。

王浩
王浩

王浩四十六歲,原湖北省武漢市中國船舶重工集團第七研究院武漢第七零九所的職工,從事生產工藝設計工作。王浩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大法後身體健康,工作認真,不計個人得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大法後,王浩先後被非法抓捕關押達六次,被非法關押在各類洗腦班、勞教所等地方,並被單位開除。經歷了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身心受到傷害。

王浩的妻子彭青青也因修煉法輪功,曾十三次被迫害,身體還在傷殘中,沒法正常睡,行走有時都困難。現在丈夫被綁架、非法關押,她艱難營救。

九月一日,王浩的妻子接到了辦案人員趙艾寄來的拘留書,看到拘留證是下午一點開的,就是早上她給派出所打了電話之後,他們才開了拘留證。

王浩的妻子在九月十一日給王浩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給了一萬一千元律師費。律師答應九月十七日去看守所面見王浩。九月十七日下午律師打來電話說:看守所不讓見人,說書寫的格式不對,不能寫做「無罪辯護」這幾個字。律師說他已向檢察院的控申科提出了控告。王浩的妻子不放心,就給檢察院的控申科寫信,告訴人們修煉法輪功無罪,迫害有罪,把網上的相關的法律條文用快遞寄給了控申科。

九月二十一日,檢察院控申科人員打來電話說:王浩的妻子寄給他們的信全收到了,他們不會參與迫害。從九月十號到九月十九日寄給他們的快遞信件,三份都收到了。並告知檢察院今年改革,批捕科已撤,沒有批捕科了,批捕科改成案件管理部。王浩的案子他們看了,王浩的手機和案子全轉給派出所了,要解決問題找公安。並說所有的案子最後都到他們那裏,每個人的情況他們都知道。問王浩被批捕了沒有?回答:沒有,已退回公安了。王浩的妻子又問看守所不讓見人,現在找誰解決這個問題,回答:讓找派出所辦案人員趙艾,案子已不歸他們管。王妻心裏很奇怪,就問:人是派出所抓的,到看守所看人,怎麼要派出所批條子?回答:現在案子不歸檢察院管,歸利川公安局管。王妻問:那派出所又刁難不讓見人,找誰解決問題?回答:不會刁難的,如刁難他們來解決。

王浩是在八月三十日被非法關押在利川看守所,王妻在八月三十一號到九月三日期間幾乎每天給王浩的手機打電話,全是通機狀態。到了九月四日和九月十日手機是關機狀態,打不通。王妻給檢察院免予起訴科去信講真相,十號中午信他們收到(免予起訴科已撤,信其實轉給了控申科)。九月十一日晚,王妻又給王浩的手機打電話,手機又通了。王妻一直給王浩的手機打電話,一直是通機狀態。九月二十二日檢察院控申科人員讓找利川公安解決問題之後,二十四日晚再打王浩的手機就是關機狀態。這期間,王妻給派出所辦案人員趙艾寄過勸善信。

王妻二十七號早上打電話去檢察院控申科詢問,問幫王浩請的律師來過嗎?回答:王浩的律師從沒有來過這兒。王妻又問:既然王浩沒有被批捕,為甚麼公安不放人,找誰去控告啊!對方很害怕說:那公安要怎麼偵察,那是公安的事。王妻又問:王浩批捕了沒有?回答:沒有?王妻又問:沒批捕,為甚麼公安不放人?回答:早跟你說了,王浩的案子不歸檢察院管,歸利川公安局管,我說的話你還不明白。王妻問找誰告呢?是不是監管局?回答:是的。(很害怕但心很善良,上次通話沒有害怕的表現。)

二十八號早上,王妻又打電話詢問案件管理部人員,把事情經過和給他們寫信的情況都講了,他們說並沒有看到信啊!還是中共誣蔑法輪功的那一套說辭。王妻告訴他們:我們修煉法輪功是做好人,從沒幹過違法的事,不偷、不搶,沒殺人、沒放火,沒貪污沒腐敗,連活魚、活雞也不殺,別說殺活魚、活雞了,連植物都不去傷害,沒有做過對社會對人民有任何傷害的事情,只是按真善忍做個好人,與人為善,你們不要做迫害好人的事,善惡有報的天理衡量著一切。他們說:那你找我們的院長吧!批捕的事由院長決定。

然後王妻又打電話給檢察院檢察長王玲,把事情又說了一遍。院長說她很忙,事情她知道了,她會按公安提供的證據來決定批捕不批捕。王妻告訴她:公安提供的證據都是非法的,執行的是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政策,請等等她發信給她,不要隨便作出決定,她會把對法輪功真正的相關法律文件寄給她,都是網上下的。答道:好好我知道了,電話給掛了。王妻又給案件管理部人員打電話說:她會把有關對法輪功的法律文件用快遞寄給他們,讓他們好好看看,迫害好人是有罪的。院長和你們都是公務員,大家都有相互監督的權力,院長做錯事,你們勸她,可以相互監督。答應:好。當天二十八號王妻用航空快遞給他們寄去了。

在二十七號,王妻給利川紀委檢察局信訪室打過電話,說要控告利川看守所非法關押她丈夫。接線員馬上說:她把市長的專用電話號碼告訴她,讓直接給市長打。王妻說我們法輪功都是做好人,接線員馬上說是違法的。王妻給她講不違法,還沒講幾句,接線員不聽了,讓給利川公安局監管科控告。再問她要市長電話,不告訴,說她沒說過這話,不信讓查錄音。

王母讓律師還代理費,律師不還。王母只好讓律師繼續代理,問甚麼時候去見王浩?律師答應九月三十日利川看守所見面。王妻只好拖著個身殘的身體和王母(年歲已高,將近八十歲。腰也是痛的,直不起來)去利川救親人。請各界正義善良人士關注,讓檢察院檢察長選擇正義,做出不批捕的決定。


檢察院檢察長王玲的辦公室電話: 0718-7267349
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電話: 0718-7267304
檢察院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南環大道 郵編:4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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