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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法輪功學員黨存平遭冤獄迫害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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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六年二月八日,甘肅省永靖縣法輪功學員黨存平在家中被綁架,當年七月份,被永靖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當年十月,被劫持到蘭州監獄迫害,目前冤獄已滿回家。

黨存平,甘肅省臨夏州永靖縣鹽鍋峽鎮鹽集村村民,四十多歲,由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自二零零六年底他被迫在外流離失所多年。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他回家過年。同村村民田遠蒼在中共邪黨的誣陷宣傳中,不分善惡,惡意舉報了黨存平。

二零一六年二月八日,大年初一,早六點多,永靖縣公安局、鹽鍋峽鎮派出所等單位七、八人將黨存平家圍住,警察像土匪一樣翻牆進入家中,多人將黨存平打倒在地,一陣拳打腳踢之後,將手銬戴在黨存平的雙手上將他綁架。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未成年的孩子看到自己的父親被打倒在地,為了保護自己的父親,也被七、八個警察拳打腳踢,其中有一個人將小孩的脖子用雙手卡住,幾個人一陣猛打,將小孩的脖子抓爛,臉和脖子血肉模糊,全身都是血。警察為了掩人耳目,其中一人把小孩臉上的血跡擦乾淨,將小孩綁架到鹽鍋峽鎮派出所。黨存平親戚和家人在多方努力下將小孩從鹽鍋峽派出所要回。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鹽鍋峽鎮國保大隊的兩個警察將上了死刑刑具(手銬、腳鐐)的黨存平帶到家中,轉了一圈就走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下午,永靖縣法院對黨存平非法開庭,家人請律師作無罪辯護。律師多次到看守所要求見當事人,但都被他們無理拒絕不讓見。當律師到永靖縣檢察院閱卷時,才知道案子已轉到法院。律師多次在法院和看守所來回奔波,但還是不讓律師見當事人。當律師問他們:「在法院階段不讓律師見當事人,你們在全國還是首例,你們說我的當事人在破壞法律實施。你們才是正真的破壞法律事實,踐踏法律,我要上告你們。」律師氣憤地說:「那你們隨便判就行了,還要律師幹啥?!」律師一氣之下,將永靖縣檢察院、法院、看守所上告。

永靖縣法院違法執法,對黨存平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黨存平被劫持到蘭州市大沙坪蘭州監獄,受盡非法折磨,遭警察毒打、罰站、不讓睡覺,不給吃飽飯、強行穿「緊束衣」(一種酷刑)。

村民田遠蒼,男,五十二歲,漢族,一九六八年三月八日出生,電話:17894521313,目前已遭惡報,已患腦梗後遺症,半身不遂。

永靖縣是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一個偏僻的貧困地區,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裏,該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維華,積極追隨邪黨,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勞教、判刑、抄家、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構陷到看守所拘留。法輪功學員給他多次講真相,他全然不聽。

張維華,男,五十多歲,回族,永靖縣國保大隊隊長,電話:1383010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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