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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監惡行:罰站、罰蹲、冬天往身上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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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法輪功學員李詠梅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一七年七月冤獄期滿後回家。此期間,李詠梅被監獄惡人採用各種手段迫害,包括罰站、罰蹲、冬天被往身上澆水、不讓睡覺、奴役等。

李詠梅於二零一四年七月被瀋陽市和平區吳淞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早上七點左右,大約六、七個警察躲在她家單元樓下的一輛麵包車裏。李詠梅下樓送孩子上學,孩子騎車剛一騎出小區門,李詠梅回身往樓裏走的時候,警察從麵包車裏都出來了,問她是不是李詠梅,然後把她強行帶走。

後來陸續來了七、八個警察,可能有國保大隊的,李詠梅只知道有一個警察頭目叫劉洋。他自己還自言自語:這次我又要上惡人榜了。他們把李詠梅家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週刊、神韻光盤等都搶走了,第二天晚上將她送進了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後李詠梅被冤判三年,她上訴,但中級法院官官相護,維持冤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幾號李詠梅被轉入遼寧省女子監獄,被分到七監區五小隊。隊裏派刁麗麗、李雲霞來包夾她。她們問李詠梅認罪不認罪,不認罪就罰站,每天從早上一直站到晚上,把生活用品都收走,不給衛生紙、牙膏,更不能換衣服,睡覺只能睡在光板床上,甚麼被褥都沒有。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車間裏有一個放電動縫紉機機台的庫房,不「認罪」的法輪功學員早上從監舍出來就被帶到那裏,稱為「學習」,許多法輪功學員都在那裏受過迫害。被罰站一天,手腳都是腫的,過了幾天又改為讓她蹲著,從早蹲到晚,腳腿腫脹,腳腫的把拖鞋都撐裂了,從早七點左右就開始蹲,一直蹲到晚七點,後來到晚十點,有時不讓穿鞋讓她在鋪地磚的地上蹲著。過了十多天後,改為讓她二十四小時蹲著,不能睡覺。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包夾看李詠梅仍不屈服,在北方十二月份寒冷的冬天把窗戶開著,把她的棉衣收走,只留單薄的襯衣襯褲加上一套單外衣。李雲霞還往她身上澆水,李詠梅跟她拉扯,水還是澆到了身上,最後李雲霞往李詠梅的棉襖上澆水,棉襖都澆濕了,最後包夾自己都凍感冒了。

監獄給的飯她們也不全給李詠梅,有時一天只給她一頓飯,說如果讓她吃飽了,她就會有勁堅持下去。後來兩個包夾自己身體吃不消了,讓五小隊的犯人們晚上收工七、八點鐘以後輪番看著李詠梅,二十小時不讓她睡覺。直到李詠梅下到小隊,才結束了包夾。

五小隊是服裝廠,流水作業,工作量非常大。經常早上不到七點就出工,晚上很晚才回來,有時活幹不完還拿到監舍繼續幹。每週休一天,有時趕上旺季一、兩個月也休息不上一天。每天很辛苦,不讓煉功。

監獄規定,要想減刑提前回家必須寫「五書」才能上報減刑材料,不寫「五書」的法輪功學員只能在冤獄期滿後才能回家。直到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李詠梅才結束三年冤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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