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配合 營救同修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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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我們學法小組一位實名訴江的同修回老家看望年邁的父母,在火車站安檢時,從她包裏翻出幾張真相膠貼和一些真相幣,被火車站派出所綁架,隨後鐵路公安處七八個警察用四個小時抄了同修的家,拉走許多私人物品,並把同修綁架到看守所。

同修有難,我們不能坐視不管,師父說:「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1]。我們立即成立了營救小組,前兩天只是上午、下午集中發正念,晚上學法,後來大家悟到,同修應該和家屬配合,到參與迫害的單位去要人,營救的基點一定要放在講真相救人上。同修幫助被迫害同修女兒寫了一封真相信,主要是講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媽媽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變化,和她在家庭、單位是怎樣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並附有其它真相資料。學法小組裏,我歲數最大,便主動提出,以同修姐姐的身份陪她女兒一塊兒到參與迫害的單位要人,其他同修配合近距離發正念。

前兩次去鐵路公安處沒找到人,我們就給收發室的人講了法輪功基本真相,同時近距離清理鐵路公安處另外空間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因素。第三次去,我們找到了迫害同修的辦案人李某,此人很邪惡的說:「如果某某某不寫保證,是不會放人的。」我當時心裏想這事你說了不算,大法師父說了算。

那天,李某告訴我們案子已經轉到派出所,臨走時,同修的女兒把準備好的真相信留給他。同修的丈夫聽說不寫保證不放人,心有點慌了,這些年,同修多次被迫害,家人承受了很多,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唯一的女兒馬上要結婚了,婚期定在四月十六日,同修不在,他壓力很大,從鐵路公安處回來,他開始到處找人,因為他常人關係很多,找到的朋友滿口答應幫忙,可關鍵時刻又都說不行。

我們大家向內找,找到了有依賴常人的心,修煉的事情用常人的辦法是解決不了的,大法弟子才是主角,我們怎麼能依賴常人呢?而且這也偏離了救人的基點。我們決定由我陪同修的女兒、姐姐一起去派出所要人,其他同修在派出所周圍配合發正念。

為了能見到所長,我們必須在上班之前趕到派出所,因我家離那裏有一段距離,我不會騎電動車,每次都是女兒同修騎電摩送我,她要沒時間的話,不修煉的老伴送我,沒人送我,就打車。走時我都穿著整潔乾淨,展現大法弟子風貌。

我們每天上午都去,一開始所長躲著不見,我們就坐在派出所的收發室,近距離發正念,清理派出所空間場上的邪惡因素,並給收發室的人講真相,給他們同修女兒寫的真相信,收發室值班的幾班人都講過。大法弟子的正念和善良啟迪著世人的良知,由開始態度蠻橫,用各種方式趕我們走,到後來我們一去,就主動給我們讓座,問我們喝不喝茶。

一天早晨,我們去的比較早,正好跟所長碰了個正著,初次見面,他的態度很惡,聽說此人在人中也是個人渣,我問他:「我妹妹甚麼時候能出來?」他黑著臉說:「找具體辦案人。」

從那天開始連續十多天,我們上午到派出所要人,不管見不見到辦案人,每天都去,在收發室近距離發正念,從派出所出來,再到一同修家匯合,交流一下,大家集體發半小時正念,有時間學幾篇師父的經文。晚上我們小組再集中學法、發正念。

在營救同修過程中,每天都安排的很緊,又非常辛苦,我有些心急,一次,在與協調同修的交流中意見不一致,同修說了我幾句,我覺的受了委屈,火一下就上來了,立即跟同修嗆嗆起來,但是我馬上意識到自己是修煉人,師父說:「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我當場向同修道歉:「對不起,我錯了,太自我了。」

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同修們配合的很好,營救小組的同修自始至終每一個人都在用心做,除了我們營救小組發正念,還有周邊的同修配合整體發正念,往鐵路公安處和派出所打真相電話,郵寄真相信,整體的力量起了大作用,再見所長,他沒有了初次見他那種惡,能與他正常溝通了。

一個月期間,我們往鐵路公安處跑了三趟,派出所去了十九次。有一次,為找辦案人,我們上午、下午兩次沒見著,晚上,同修的丈夫開車,我們又跑了一趟。這期間,我們還去過區公安局、市610和檢察院,能講真相就講真相,講不了,就把同修女兒寫的真相信留下。

遺憾的是沒能在同修女兒結婚時把她營救出來,直到四月二十四日,一大早,我們又趕去派出所和派出所的人一起把同修接出來。過後同修到派出所辦事,收發室的人對她說:「看你姐皮膚多好,你姐真行,天天到派出所要人。」

這次營救是我們本地營救同修案例中比較成功的一例,通過參與營救同修,我體悟到整體配合的重要,同時也是我們每個參與的同修修自己的過程。整整一個月下來,雖然很辛苦,我在其中去了怕心,當遇到問題能向內找,放下自我、包容同修。這期間,出門比較多,為了節省時間,我經常打車,所有的出租司機都做了三退。我家開了十多年的小花並沒有因此停下來,所有的事情都沒有耽誤,再次感謝師尊給弟子提高的機會。

轉變觀念,不隨波逐流

我有一雙兒女,九六年,與我同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通過學法,我們明白了人生的目地是返本歸真,修煉對我們來講是第一位的。生活中的事情,就按師父說的:「一切順其自然」[3],所以在兒女上學、就業問題上不靠關係、不走後門、不請客送禮、不隨波逐流。

女兒幼師畢業後,找了一份給學前班代課的工作,按臨時工對待,比正式老師待遇差好幾倍。我有一個同學的妻子就是女兒所在區教育局主管教育的,他主動找我說:「可以找人給女兒轉正,但要花些費用,因為很熟咱們少花錢辦大事。」我當時就拒絕了,我說:「現在社會上拉關係走後門的不正之風促使貪官的貪心越來越大,我們修煉的人不做這些不好的事。」他向我要丈夫的電話,說:「這事不用你插手,我和他直接聯繫。」我回答他:「電話不給你,這事我也不讓他知道,就當沒這回事。」他幾次打電話催我把女兒的工作解決了,我都回絕了。我意識到這是讓我去利益心和對兒女情的執著心,我沒被此帶動,這件事就過去了。

事後,我問女兒怨不怨媽媽?她說:「不怨,咱們是煉功人,有師父管著呢,工作會有的。」後來她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平時結識不少朋友,很多都明白真相做了三退,她利用業餘時間幫助老同修做些救人的事情。

兒子中考時考上一所本市不錯的高中,高三時,學校因他煉法輪功的事,不許他參加高考,他寫了真相信,發到學校和省市區教育部門。從班、年級、學校到區教育局,給他施壓,讓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他在壓力面前不妥協。下著鵝毛大雪,我到學校去講真相,最終兒子順利參加高考,考上大專。最後一年實習,就是他現在的單位,一直工作至今。

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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