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陝西漢陰縣鄺東亮被非法判刑五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安康市漢陰縣法輪功學員鄺東亮被非法關押兩年多,期間遭兩次庭審,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法院通知鄺東亮:「案子已移送中院,我們無法做出判決。」鄺東亮的父母、妻子幾次要求探視,都被不法人員拒絕。

二零二零年一月四日,鄺東亮的父母按慣例給鄺東亮送生活費,看守所人員告知:鄺東亮已判,刑期五年,你們可在近期來見上一面。

鄺東亮判了?甚麼時間開的庭?甚麼罪名?鄺東亮父母一無所知,他們隨之給漢陰縣法官李小傑打電話詢問:你們憑甚麼判刑五年?鄺東亮究竟違反了國家那條法律法規?李小傑答:「根據他們指控的罪名判刑五年」。〔即:根據610和國保大隊指控的罪名所判〕

一星期後,鄺東亮父母在石泉縣看守所見到了兩年多未見的兒子。鄺東亮的母親對兒子說:「我們誰都不怨,向內找,修好自己」。兒子看著母親堅定的點了點頭。

鄺東亮於一九九四年走入大法修煉,時年19歲。隨著不斷的學法,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使他身心受益,按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在家做父母的好兒子,出門在外做有益於社會的人,在工作單位兢兢業業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多年的多種疾病不藥而癒。在他的影響下,父母妻子都先後走入修煉。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打壓後,鄺東亮二零零零年一月和同修們一起上北京說明法輪大法好,遭綁架勞教兩年半。二零零零五年為免遭再次迫害,鄺東亮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十四年之久。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鄺東亮回家探望七十多歲的雙親,並給兒子上戶口入學,第二天一早在漢陰縣城關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及身份證件時,被城關派出所劫持,被非法關押在漢陰縣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漢陰縣法院對鄺東亮第一次庭審,鄺東亮的父母妻子參加了庭審。法庭上鄺東亮有理有據的為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並強烈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整個過程法庭鴉雀無聲,法官們無言以對。最後,鄺東亮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鄺東亮的母親告訴下面610人員說,「其實真正受迫害的是你們。」(指610人員被中共脅迫作惡,害人害己)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漢陰縣法院對鄺東亮第二次庭審,這次沒有通知鄺東亮的父母妻子,編造的罪名還是「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鄺東亮再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他講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和修煉後身心受益的變化,並再次質問公訴人羅某某:「你們口口聲聲說我參與邪教組織,那就請你們當庭出示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我屬於哪一個,我又是怎樣破壞法律實施的?」審判長李小傑和公訴人羅某某面面相覷、十分尷尬,最後只好草草收場只拋出一句話「擇日宣判結果」。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法院通知鄺東亮:「案子已移送中院,我們無法做出判決。」 〔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鄺東亮被非法關押兩年了,法院一拖再拖,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不敢判;放,怕上面追究責任不敢放。

在鄺東亮被非法關押的兩年多時間裏,不斷有從看守所出來的室友來看望鄺東亮的父母,他們伸出大拇指說:「你們的兒子是好樣的,我們都很敬重他,他讓我們明白了甚麼是真正的好人」。

鄺東亮的母親說:「我們深感愧對師父,回想二十年迫害與反迫害當中,在向世人特別是公檢法人員講真相中,我們慈悲心不夠,善心不夠,還常常泛出怨恨心,有時還激怒了他們,使他們沒能得到救度。東亮不是服刑去了,因為大法弟子沒有罪,他是講真相去了,大法弟子走到哪裏所言所行就是最好的真相。」

面對慈悲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不知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有何感想?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漢陰縣法院法官李小傑電話:0915-5212095〔法院辦〕
漢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肖某某 電話:15991315805
漢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某某 電話 :1899254068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