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檢察院兩次退卷 遼寧海州國保仍不放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做蛋糕生意的法輪功學員南金香女士,被遼寧阜新市海州區國保大隊的警察騙開門綁架,海州區檢察院兩次退卷至公安,可海州區國保執法犯法,執意不放人。目前,南金香女士被非法關押在新地看守所。

偽裝學徒 海州區國保大隊實施綁架

南金香女士,家住在阜新市海州區五龍街道工電社區,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失業大潮中,南女士憑借自己靈巧的雙手,學會了烤蛋糕的手藝。由於她平時嚴格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事,做的蛋糕都是真材實料,沒有任何添加劑的,所以她做的蛋糕在當地小有名氣。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點,一個大約二十歲左右的短髮女子來到南金香家敲門,聲稱要和南金香學烤蛋糕,並要了南女士的手機號。

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一點左右,又有人敲門,南女士問是誰時,門外答話說,是昨天來學烤蛋糕的。南金香開門後,工電社區人員協同五龍派出所、海州區國保大隊警察大約十人左右,蜂擁闖入,搶走法輪功師父法像、法輪功書籍和打印機、電腦等南女士的私人財物,並把南女士綁架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事後證實,短髮女子是海州區國保大隊的警察。

此次迫害,由海州區國保大隊張志強指揮,聯合五龍派出所和工電社區直接參與。

檢察院兩次退卷 海州區國保大隊不放人

大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左右,南金香被構陷的案子被移交到海州區檢察院,由檢察官任品負責。時至今日,南女士的案宗已兩次被檢察院駁回到公安,按照當初五龍派出所所長段宏宇的說法:第二次駁回應該放人。

南女士的家人再次來到五龍派出所,見到了段宏宇。這次段宏宇說,從南金香家裏拿走的電腦,裏面甚麼都沒有,可以把兩台電腦給家人拿回去。結果家人去取電腦時,段宏宇給一個周姓國保警察打電話,電話那邊說,還要把電腦留下,家人就只取回一台電腦。

段宏宇講他只能聽國保大隊的,表示自己權力不夠大。所以,南女士家人又去了國保大隊,張志強本人沒有露面,是指導員馮樹朝接見的家屬。馮樹朝曾經直接參與了對大法弟子耿麗娟、單素芬的迫害,當時表現很惡。此次馮樹朝表示,他不是惡警,很善良,最後還把家人送出門外。

從整個事件來看,大多數公檢法人員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是一群善良的好人,他們是被他們所謂的上級在脅迫著幹壞事,可是,他們可否知道,無論你再怎麼推脫責任,再怎麼表白自己無奈,那白底黑字的卷宗上簽著的名字,就是你將來冤案平反時,你受審的憑證,就是你要永遠負責的罪證,那上沒有你上級的一絲足跡,因為你的上級早就告訴你了:「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

不要再為別人的錯誤買單了,立即停止執法犯法行為,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南金香女士。

相關責任人:
阜新市海州區公安分局五龍派出所所長宋岩:0418-2591456 手機號:13941880380
副所長段宏宇:0418-2591456 手機號:15041819027
段宏宇的警號:752159(此人為直接參與者)
五龍派出所的警察 李嵩:0418- 2570380 手機號:13841836663
常禹(社區警務 副所長):13470375959
孫佔軍(維穩控防副所長):13841801727
陳生勤:13941828943
黃連成:13500489428
孫連照:13841880628
張其利:13604987856
孫志強:13795090021
闞嘯天(輔警)15041870556
李強 (輔警)15841882718
劉超(輔警)15004187592
封磊 (輔警)15841855102

工電社區:0418-2550133

海州區檢察院地址:海州區礦工大街39-7門 郵編:123000
電話:0418-3388718
檢察長:付海廷 0418-2825759
副檢察長:韓保強 0418-3386228
副檢察長:葛智慧 0418-3381728
政治處主任:林曉傑 0418-3391328
檢察員:任品(音)本案負責人 公訴科: 0418-338185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