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爭鬥心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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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我在大法中修煉十幾年了,爭鬥心一直如影隨形的伴著我,它是我後天形成的觀念,是由思想業構成的,它不是我,它是假我,我時時刻刻都在修去它,解體它、消滅它。

一、認清爭鬥心的本質

爭鬥心在我的修煉生活中,都能體現出來。平時,遇到一點小事,也要爭個高低,不服氣,據理力爭,我的對。而不是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完全是為私為我,自私自利的,說到底就是舊宇宙法理為私的體現,以我為中心去看事物,看到的都是假我。師父告訴我們:「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1]你在為自己思考的時候,為自己爭辯的時候,你發出的物質都是黑乎乎的、骯髒的、敗壞的。這些不好的物質都是靈體,都是有思想的,有能量的,它們構成了大大的私心,你的私心越重,爭鬥心就越強,因為這種黑色物質把人包圍住了,和宇宙真、善、忍的特性隔絕開了,它不讓你看到事物的本質,讓你執著這顆私心,從而讓你掉下來,不讓你昇華上去,讓你修不成,就是爭鬥心的本質。所以我們必須修去爭鬥心,才能達到高層次的標準,才能使自己提高上來。

二、爭鬥心害人害己

有一次出行,我把丈夫的錢包丟了,裏面有三千元現金、手機和各種證件。丈夫指責我粗心大意,女兒也說我不對,我不停的找理由辯解,保護自我這顆心不受傷害。

過了幾天,丈夫在補辦丟失的證件過程中,受到阻力,回家又訓我一頓,我急了,對他說:「丟東西能怨我嗎?誰讓你愛佔便宜了,不失不得。」丈夫一聽就火了,一腳把我踹倒在地。這一下我清醒了,悟到不該和他爭鬥。這時,我想起來,但腰不敢動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沒事。果然,我爬了起來,忍著痛上班去了。這件事讓我認識到爭鬥心是多麼嚴重的問題。

過後向內找自己,本來這件事是自己沒有把包管理好,自己不對,當時兩次機會都沒有承認錯誤,反而與丈夫爭吵,為自己沒錯找理由,開脫責任,不符合修煉人無條件向內找的標準。丈夫當時未修煉大法,我用大法高層次的理去要求他,那麼常人根本理解不了,所以是造成矛盾的原因就是自己的爭鬥心帶來的。教訓是深刻的。

三、學法修去爭鬥心

師父說:「我們作為一個煉功人,矛盾會突然產生。怎麼辦?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1]。

通過反覆背誦師父的這段法,我覺的爭鬥心的存在,是因為我的慈悲心不夠。遇到問題,我總是先考慮自己,不考慮別人,和大法的要求正好相反。為甚麼會這樣呢?我無數次的向內找,發現自己的業力很大,黑色物質太多,人心凡重,喜歡追求人的東西,滿足人的各種慾望。明白了法理後,我轉變了處事的觀念,按照師父講的去做:「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1]。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做,慢慢擺正了自己的位置,放棄了人的觀念,用神念去思考問題,神是慈悲於人的,保護人的。修煉不就是要修成神嗎?我的使命是救人的,是應該放棄世上一切執著的,為甚麼要與人爭呢?與人爭不就是在人的層次中嗎?悟到這一點,我覺的真是慚愧,面對大法,面對師父,我無地自容。自己連慈悲都做不到,怎麼去救眾生呢?怎麼稱的上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呢?每當想到這,淚水止不住的流下來,是師父、是大法、一次又一次淨化我的心靈,消去我的思想業,我的心才變的越來越善良,越來越純淨。我看眾生都可憐,都在等著我救度,深感自己責任重大,逐漸的達到慈悲祥和的心態。

通過對這段法的理解,我認識到師父講的每段法,都是針對我們修煉中的每一顆執著心講的,每一顆心都是我們修煉路上的一個階梯,只有我們悟到了法理,依靠法理去做,才能提高層次,昇華上去。達到高層次、高境界的標準。

十幾年來,我依靠大法法理,一次又一次的修去爭鬥心,我神奇的發現它越來越弱。現在無論遇到甚麼問題,我總是慈悲祥和的去對待,靜靜的向內找,向內看,站在修煉人的高度去看常人中的事情。我和常人的矛盾,就像兩條平行線,永遠不會交叉,也就不存在爭鬥了,真正體會到大法修煉的美妙、殊勝。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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