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三次勞教受盡折磨 江西九江市范路傑又被枉判兩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九江市法輪功學員范路傑,二零一九年七月被濂溪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九江看守所,近日傳出,僅靠一段模糊不清的監控視頻,范路傑被枉判兩年。

今年六十五歲的范路傑曾經三次被勞教迫害,受盡折磨;母親遭驚嚇、悲傷而去世;妻子在高壓恐怖迫害中受驚嚇,氣恨交加,心憂而鬱積成病。

范路傑,家住江西九江市潯陽區。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身患多種疾病,如過敏性鼻竇炎、中耳炎,引起耳膜內陷,聽力極差,眼睛視力在幾個月內從1.5突然降至0.8,而後又降到0.6,醫院檢查不出原因;胃出血,多次治療卻不見好轉。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范路傑喜得高德大法──法輪大法。修煉後,范路傑按照真、善、忍做人,道德得到迅速提升,遇事忍讓,與人為善,與他人發生矛盾時,先找自己的不是。當遇到利益衝突時,先考慮別人,如一九九六年單位分房子,根據他的條件,單位已經分給了他一套好房子,為了緩解公司的矛盾,范路傑主動把好房讓給別人。一九九六年,公司職工宿舍外線路與倉庫線路需要改造,當時公司面臨破產,拿不出錢,范路傑主動承擔了這件事,不要單位的一分錢報酬,因為他有這方面的專長,只叫公司買改造線路用材,派幾個勞動力,花幾千元就把這個難題解決了。

在修煉中,范路傑思想中不好的東西慢慢消除了,心靈得到了淨化,身上所有的病很快都消失了,真正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三次非法勞教 受盡折磨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范路傑被潯陽區公安分局非法勞教三次,第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九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兩個月;第三次是二零零八年五月被非法勞教兩年,總計被非法勞教六年零六個月。

三次非法勞教都是被關押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期間,范路傑一直被包夾,強迫勞動,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被人跟著,不許跟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不准自由說話。

第一次非法勞教時,每天有幹不完的活,早上天剛亮就起床,晚上十二點還沒休息。每天強迫奴役勞動十多個小時。拒絕 「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很難完成定額的,所以范路傑幾乎天天被體罰、虐待。受體罰,遭毒打,有時用凳腳打;有時長時間彎腰,要求兩腿伸直,兩手指點到腳背,一彎就是幾個小時;有的時候「貼壁虎」,就是兩腿跪在地上,張到最大限度,讓你上半身前面很難與牆壁貼上的部位與牆壁貼上,就像壁虎一樣。這樣兩腿必須要使勁夾住,否則上身的整個重量就會壓在襠上,襠的肌肉會像撕裂一樣劇痛無比,一般人堅持不了多長時間,而范路傑一貼就是兩個小時。

晚上睡覺,別人睡在床上,范路傑睡在地上,中間墊一塊木板,當時范路傑在二大隊四班,房頂漏水很嚴重,下雨時,外面大下,裏面小下,外面停了,裏面還在下,有時候地上水積得很深,幾乎與床板一樣高,就這麼睡著,起床時,被子邊都是濕的,雨天更是這樣。

不多久,范路傑得了疥瘡加膿包瘡,像滿天星一樣,從脖子以下沒有一塊好肉,癢痛難忍,身上到處是膿。冬天坐在凳子上勞動,屁股上的膿透過棉褲流到凳面上,時間一長,就與凳面粘上了,一起身,屁股就被拉掉一層皮,痛得鑽心。儘管如此,強迫勞動強度仍然不變,體罰虐待不變。直到兩腳踝骨處各爛出一個窟窿,流出的血水發臭,兩腿膚色變成醬色,是因為細胞死亡造成的。二大隊徐副大隊長說:「我看到你的腳,一個星期吃不下飯。」醫務所潘醫生說,再不醫治,就會截肢的。在馬家壟勞教所,范路傑經受了最嚴重酷刑折磨,身體承受到了極限,心靈傷害無法言表。

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期間,因范路傑向勞教所遞交了嚴正聲明,於是勞教所人員大怒,立即宣布給他加期三個月,范路傑不服就絕食,他們就強行灌食迫害,灌食時四個人將范路傑兩手兩腿按住,灌食管子從鼻腔插入胃中,是非常痛的,他們見范路傑還不妥協,那就一天灌兩次,加重迫害,直到我出現生命危險。

他們一看范路傑不行了,就答應范路傑提出的條件,等他剛吃過幾頓飯,馬上就否定答應他的條件,我就再絕食,他們就再灌食,再答應條件。

范路傑非法勞教三年到期的那一天,正好是中秋節,大隊長徐禮堅說:「誰答應你中秋節到期啊?」於是范路傑第三次再絕食,他們再灌食,當再次出現生命危險,范路傑不再相信他們。

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 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范路傑進京上訪,請求國家給法輪大法學員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可是沒有我們說話的地方。拘留滿了十五天後,沒有放他回家,公司直接將他接回,把他拘禁兩天逼迫寫保證放棄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九月份,范路傑再次進京上訪,十月份,被北京房山區當地派出所綁架,刑事拘留十五天,在房山區公安分局看守所關押五天後,被九江市潯陽公安分局張某某等兩人劫持到九江,被非法關押到三里街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范路傑被潯陽樓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搶走了他的大法書籍、大法磁帶、大法錄像帶。非法關押在三里街看守所三個月,不給吃飽。

二零零八年六月,范路傑再次被綁架抄家,被從九江市看守所劫持到三里街交通賓館二樓逼供,其中有「六一零」主任李明,潯陽樓派出所陳剛等人。二零零一年九月至十月,范路傑被從九江市看守所兩次劫持到潯陽區公安分局大樓審訊室,兩次被逼供,他不配合,兩名惡警掐著他的脖子往地上按,他見我反抗,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呂江華抄起竹棍朝我身上亂打。兩次逼供施暴後,都是戴上手銬站那,每次逼供都是兩個晚上夾一個白天,每次逼供總時間長達三十六個小時。不讓吃,不讓喝,不讓睡。

如今,范路傑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再次被綁架,遭非法判刑兩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