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出冤獄三個月 遼寧新賓韓玉鳳又遭綁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韓玉鳳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剛出獄三個月,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永陵鎮派出所所長王宇的妻子舉報,後被上報給新賓縣國保,國保隊長張立軍將韓玉鳳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刑事拘留。

韓玉鳳,五十多歲,家住新賓縣永陵鎮 ,一九九九年前和丈夫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韓玉鳳遭受了中共邪黨的綁架、非法關押、罰款、判刑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新賓縣永陵鎮政府、派出所、村幹部等多人到韓玉鳳家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秋天,永陵派出所的幾個人到韓玉鳳家中,將韓玉鳳騙到派出所。後送入新賓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強迫其家人交納一些保證金,才被放回家。後來,政府工作人員幾次到韓玉鳳家干擾和迫害,給韓玉鳳一家人造成嚴重的傷害。

二零一六年,韓玉鳳夫婦和親家母三人到南京看望兒媳生孩子。八月二日,三個親家在雨花台區的一個小區給人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鐵心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一群警察闖進韓玉鳳的兒子家亂翻東西,然後把她的兒子帶到了派出所審訊。兒媳生下孩子才剛剛滿月,被突如其來的警察抄家嚇成一團。抱著剛滿月的孩子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丈夫被警察帶走。在派出所被審訊了一天一宿。當時兒媳看丈夫一天一宿沒回家一直為丈夫擔驚受怕,在極度煎熬中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後來韓玉鳳親家三人遭構陷,所謂「案件」被移交到南京雨花台區檢察院。韓玉鳳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南京雨花台區法院非法庭審韓玉鳳、親家三人,法庭違法沒有讓家屬參加旁聽。庭審結束時沒有宣布結果,韓玉鳳(取保候審)當天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南京市雨花台區法院對被關押一年多的丈夫、親家母、韓玉鳳(取保候審在家)、下判決書,丈夫、親家母分別被非法判三年零三個月,韓玉鳳被非法判三年,並通知韓玉鳳去取判決書,韓玉鳳在取判決書的當天被扣押收監。

二零二零年五月,韓玉鳳從冤獄提前回到南京。沒住幾天,就回到了老家新賓永凌。疫情當前,她看到了人們急需了解真相躲過劫難,不顧個人的安危和辛苦,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晚,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永陵鎮派出所所長王宇的妻子舉報,遭綁架。現在新賓縣看守所被刑事拘留。

兒媳身體不好辭去工作帶著孩子回到了老家,想養養身體和公婆團聚,沒想到,婆婆又遭綁架。婆婆的再次被關押給兒媳病痛的身體造成的精神壓力和心靈的創傷使得病情越來越嚴重,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離世。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救人是大善之舉,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的;根本就不應該被抓、被關押。中共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和傷害。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奉勸那些至今追隨中共作惡的人早日醒悟,認清中共,停止迫害,善待好人,將功贖罪,不要再做中共的陪葬品了,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平安美好的未來!

迫害直接責任人: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永陵派出所 郵編:113200 區號024
所長:王宇 13841301118
副所長:曹思信 13504233198
張韓 15141317715
張詠駿18841317574
閆晗 15041336688
金博 13804932547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國保大隊:地址:新賓鎮肇興路25號。郵編:113200 區號024
大隊長張立軍:13604132206 電話:2455080213
高振遠:15504932896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政法委
地址:新賓鎮青年路20號。郵編:113200 區號024
姓名 職務 單位號碼 手機
程佩林 書記 024-55080010 13394130066
維穩辦:
吳振東 副書記 024-55080029 13941382598
張曉丹 主任 024-55080087 15841360677
牛淼 科員 15842316201
綜治辦:
鄒秀良 副書記 15041370077
趙燕 科員 13941370059
劉爽 科員 13842332813
李宛茹 科員 15841365006
王天翼 科員 13941350900
國安辦:
閆東生 副書記 024-55081362 13354138800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看守所 地址:新賓鎮茶棚村 郵編:113200 區號024
姓名 職務 手機
張雲 所長 15898346789
趙文善 指導員 13942314999
解翔予 副所長 15668535566
杜陳尉 副所長 13898336565
姜宏 副所長 13470560566
汪振 副所長 13591607218
張智超 警察 1360492122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