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這一酷刑前,先把其他監倉的電視音量調大,同時禁止其他監倉的犯人互相走動,只能呆在監倉看電視,不讓人看到他們迫害黃華傑的細節。儘管電視的聲音很大,但黃華傑的頭撞地板的震動其他監倉的人都能感受到。
黃華傑,原來是揭東縣國土局建設用地股負責人,兼揭東縣地產評估中心負責人,技術職務「土地估價師」,也是揭東縣唯一的一名土地估價師,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被廣東省人事廳和監察廳聯合發文非法開除,之後,多次遭榕城區公安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被揭東縣公安局國安副股長洪某等人綁架至三水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早晨,黃華傑到天安門廣場「升旗區」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國旗隊的武警綁架至北京公安局天安門分局,後被揭陽市、揭東縣公安局的人員到北京劫持回揭陽市,當晚非法關押至位於榕城區的揭陽市第一看守所,四月三十日,轉到新建的「揭陽市看守所」,非法枉判六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黃華傑被綁架至梅州市梅州監獄(原稱「廣東重刑三監」)迫害。因為堅持高喊「法輪大法好」,五年多大部份時間被非法關押在「嚴管隊」,而最後近4年時間被非法關押在閣樓裏的「禁閉室」(他們稱是「總統套房」),遭受了各種方式折磨:暴打、地拖、飯菜裏下毒藥、野蠻灌食、強逼抽血、強行打毒針、灌藥、用繩子綁四肢吊起來、遙控電椅傷害身體、電擊、長時間不讓睡覺等,最嚴重的一次迫害致他的頭撞牆,抬到「黑醫院」縫了八針。
酷刑演示:撞頭 |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揭陽發生綁架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事件時,榕華派出所本來也要去綁架黃華傑,但黃華傑沒在家,他們就四處尋找黃華傑,採取監控電話、蹲坑等流氓手段,三月十一日,黃華傑在一名法輪功學員家被中共人員發現而遭綁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黃華傑在揭陽榕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開庭時間持續了幾個小時,律師為黃華傑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令在場的人都很震撼,執法人員私下都說:今天聽律師上了一堂課。然而,在無罪的情況下,黃華傑竟然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黃華傑的人員有:
監獄第六監區:書記湯志堅;董熾彬大隊長、周傑大隊長
監獄604分監區(即監獄第六監區第四分監區,為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分監區)負責人:薛銳聰中隊長、林財源中隊長、吳榮勇警長、陳曄警長;分管警察:曾志龍、龍飛、張豐年、張磊等。
四會監獄:監察:07583301004 住監檢察:07583301034 監獄信訪:07583301002 監獄610辦:07583302360 獄政辦:07583302102 四會刑法執行科:07583301008 肇慶檢察院紀檢科:075827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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