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州饒卓元被迫害致死 哥哥被枉判八年迫害致殘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80)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饒卓元和妻子林倩都是醫務人員,與父母及哥哥都煉法輪功。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後,饒卓元幾次被綁架、被關精神病院、被非法勞教,於2002年8月5日被迫害致死,終年34歲,當時女兒饒德如才4歲半。


饒卓元和妻子林倩及女兒

饒卓元的哥哥饒超元,於2000年12月被綁架,被非法拘禁一年多後,於2003年1月被非法判刑8年,在廣東省四會監獄遭折磨,一條腿被迫害致殘。

饒卓元的妻子林倩,不斷遭受中共的騷擾和恐嚇,被關洗腦班。從2005年4月起,廣州市海珠區「610」幾次要抓捕林倩。林倩與女兒在中國已無立足之地,被迫逃離中國到了泰國。

饒卓元,男,出生於1968年10月,是廣州市衛生防疫站食品監督員。饒卓元於1994年12月參加廣州第五期法輪大法學習班,修煉法輪功後整個人的身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曾患多年的痼疾鼻炎消失的無影無蹤了。人也充滿了活力,生命充滿了希望,家庭幸福美滿。通過修煉心性,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在單位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在家裏也是妻子的好丈夫、女兒的好爸爸,父母的好兒子。

'饒卓元'
饒卓元

一、上訪鳴冤 被關精神病院與強制洗腦班

饒卓元於1999年7月20日到廣州市政府、廣東省政府為法輪功上訪鳴冤後,就受到了單位別有用心的中共書記李某的迫害。後又因為1999年9月7日到北京上訪,14日回單位,16日晚上被海珠區新港西路派出所(位於廣州市新港西路142號5幢)的林姓惡警騙到派出所,即被強行綁架送到位於海珠區瀝窖的海珠區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非法關押期滿後,饒卓元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輕工學院招待所(位於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52號),直到10月5日才放回單位。這個過程中,迫害饒卓元的單位包括海珠區610、新港街派出所、廣州市衛生防疫站等。

林倩說:「當我丈夫饒卓元被非法拘留在海珠區看守所時,一次我冒著大雨給他送衣服,他們卻不讓見。期滿(十五天)我到看守所去接我先生,他們說煉法輪功的到期也不能放,吸毒、搶劫犯都可以放。我很失望地回家等消息。直到10月5日我丈夫被放回家。」

2000年7月3日,饒卓元在單位正常上班,竟被強行綁架到江村精神病院,被非人折磨達54天之久,受盡了欺凌、侮辱以及精神和身體的摧殘。林倩說:「在這54天期間沒人告訴家人我的丈夫在哪裏,直到2000年8月25日饒卓元被放回來,我才知道他被關押在江村精神病院。」

這個過程參與迫害的單位包括廣州市610、廣州市衛生局、廣州市衛生防疫站、廣州市精神病醫院江村住院部(位於廣州市白雲區大松崗蛇腰嶺)。涉及迫害的人員有廣州市衛生局保衛科姓遊的女科長,此人是廣州市610的成員,還有廣州市衛生防疫站的甘書記、李書記。

在江村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後,饒卓元這樣一位食品監督員被貶到下面的供應室洗瓶子等雜活,工資被扣留,只發給每月700元,後來又降到每月380元。

2001年9月4日上午,饒卓元突然被所在單位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廣州市白雲區槎頭西洲北路56號)強制洗腦,直到當月30日才被釋放回家。這個事件主要參與迫害的人員是廣州市衛生局保衛科的遊某,她胡說這次把饒卓元弄進「洗腦班」是為了「恢復饒卓元的公職,放出去就要放棄公職」。大家看看這是甚麼強盜邏輯?!

林倩說:「我帶著兩歲多的女兒去探望爸爸,女兒在那哭著喊著要爸爸回家,但失去人性的惡警還是不放人。我再次到廣州市防疫站、廣州市衛生局去要求他們還我丈夫的自由。由於家裏經常被610的惡人干擾,使得我母親精神病復發。在我的強烈要求下,2001年9月30日晚上饒卓元被放回家。」

饒卓元回家後,610又派人在他家必經的出口處守著。為避免再遭迫害,饒卓元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林倩說:「我家電話被監控,他連電話都不敢打。他人在哪裏,我都不知道。直到2001年10月26日,廣州海珠區新港派出所的一個警察打電話叫我去看我丈夫,我才知道饒卓元又遭難了。」

二、被勞教迫害皮包骨 妻子被關洗腦班

2001年10月26日,饒卓元在海珠區赤崗的一間出租屋裏,被海珠區610惡人找到,強行綁架送入廣州海珠區第一看守所,其後又被轉移到廣州市花都第一勞教所(位於花都市赤坭鎮菠蘿山下)。

饒卓元一直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體重由68公斤減到了35公斤,整個人完全變了模樣,差不多只剩下皮包骨頭了。家人後來見到時都認不出來,小女兒害怕得躲到大人的身後,好久不敢相信眼前的這個人能夠與往日的爸爸聯繫起來。

由於在赤坭勞教所的殘酷迫害,皮包骨頭的饒卓元,後來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醫務室打點滴都打不進去,於2001年11月被送到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石井的司法醫院。在那裏呆了兩天,司法醫院的醫生強迫家人寫保證書,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接回家裏。

林倩說:饒卓元「被我抱回了家,當時他已無法走動了。他回家後家人都認不出他來了。小女兒害怕的躲到大人的身後,好久不敢相信眼前的這個人能夠與往日的爸爸聯繫起來。」

2002年1月19日饒卓元在家養病期間,海珠區610喪心病狂、喪盡天良的惡人們教唆廣東省口腔醫院──饒卓元妻子林倩所在的單位的人保科科長黎倚和配合,把林倩騙到單位六樓辦公室,當時在辦公室內早已有海珠區昌崗路派出所的四個惡警等著,就這樣饒卓元的妻子林倩身穿著工作服白大褂,就被強行綁架扭送到廣州市海珠區昌崗路派出所關了24小時,之後送入洗腦班。

丈夫被折磨成不像了人樣才剛剛回家,妻子又遭迫害。一個美滿的家庭在江氏集團的邪惡操縱下,一家人被強行拆散,親人不能相見。

林倩在派出所關押24小時期間,受到了十幾位海珠區610和昌崗路派出所警察的審問,2002年1月20日被送到位於廣州大道南1690-1694號「何貴榮夫人福利院」九樓的海珠區所謂「法制學校」強制洗腦。

直到饒卓元於2002年6月14日再次被廣州市610、天河區610、海珠區610和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惡警到家裏強行綁架到花都赤坭第一勞教所後的第三天,也就是2002年6月19日,中共不法人員才把林倩從海珠區法制學校放回家。

三、饒卓元被迫害致死

饒卓元被再次綁架後,他的家人強烈要求去見他,卻一直得不到同意。饒卓元前一次從司法醫院出來,人瘦得只有35公斤,一位1米7高的男人在遭受非法摧殘下體重只有70斤!在饒卓元身體恢復不久又遭迫害。

饒卓元年老的母親心裏實在放心不下,2002年6月28日從廣州市到了赤坭勞教所要求見見饒卓元。但是,在花都的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惡警卻欺騙老人說饒卓元到了其他地方去交流。母親只能傷心的回到廣州……

其實在6月26日饒卓元已被送到花都市人民醫院(位於花都市新華路),但是家人一直不知道在饒卓元的身上發生了甚麼。

2002年7月1日下午,由海珠區610海珠區法制學校負責人李瑞民,海珠區610的余強通知饒卓元妻子的單位,單位派了人保科夏建寧、黃海、和醫務科的林安兒,陪同饒卓元的妻子林倩前往看望饒卓元,當時並不事先告訴情況,直到車開到了花都市人民醫院,林倩的心突然咯登一下,感到情況不妙。

進了花都市人民醫院,該院院長、骨科的魏主任、花都勞教所的周所長和惡警何桂潮介紹情況,惡警何桂潮聲稱饒卓元當時的情況他知道得一清二楚,說是饒卓元自己從七八級樓梯跳下來,然後又自己站起來撞到牆上,才造成饒卓元的第五頸椎粉碎性骨折。當時骨科魏主任手上拿著的CT片看到,在第五頸椎那個地方有一塊碎片插在那裏。按照醫學的正常角度來看,饒卓元從樓上摔下來後,已經造成第五頸椎粉碎性骨折了,會造成頸椎以下的全癱,不可能再站起來又去撞牆,不可能有這個動作了。可見,惡警何桂潮在說謊,在掩蓋著他們那些不可告人的事實。

據人民醫院的醫生、護士和看護饒卓元的兩名第一勞教所的犯人所說,饒卓元被送到花都市人民醫院時,還可以說話,神志還是清醒的,但是這個時候醫院和勞教所並沒有及時通知家屬前往照看病人。直到饒卓元已經昏迷不醒了才把饒卓元的妻子帶到醫院。病人到了醫院後,按照正常程序,醫院應該第一時間通知家屬,而花都市人民醫院的負責人昧著良心、違反醫德、膽敢藐視醫院的有關規定不與家屬聯繫,廣州市610、海珠區610和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饒卓元的妻子林倩在花都市人民醫院看到饒卓元時,他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但不住地流出了眼淚。他的右耳朵周圍連同頸部的3/4都是瘀血、腫脹的,手和腳都有被重物擊打過和擦傷過的痕跡,頭頂有一個血腫(後來發現,當時頭部已有兩個血腫)。由於當時在做頭部牽引,所以不敢移動頭部,直到2002年7月底才發現饒卓元的後腦勺還有另外一個血腫的傷口。

'饒卓元臨終前在廣州花都市人民醫院,後腦勺有一個血腫的傷口'
饒卓元臨終前在廣州花都市人民醫院,後腦勺有一個血腫的傷口

當饒卓元的妻子責問醫生,要求看病歷的時候,負責醫生慌得語無倫次、無言以對,並拒絕讓家屬看病歷(這是甚麼道理?!)。饒卓元的家人還被拒絕在醫院裏照顧病人。在花都人民醫院住院過程中,責任醫生介紹說饒卓元的病情是內環境越來越好,沒有發生感染。但是,悲劇還是發生了。

2002年8月5日夜晚8時左右,花都市人民醫院的院長通過海珠區610人員電話通知饒卓元的家人饒卓元已故的消息,年僅34歲。責任醫生原來都說饒卓元的內情況在變好,沒有感染,可以懷疑醫院沒有按正常輸給能量,病人被活活餓死了。花都人民醫院已淪為害人的幫兇,他們卻要求家屬支付10萬元的醫療費,饒卓元的家人不同意,而花都人民醫院的院長還威脅饒的家屬說要到法院去見。

後來,饒卓元的屍體被花都市人民醫院私自送到花都殯儀館,一個星期後,由海珠區610的余強、花都市人民醫院院長、饒卓元單位(廣州市衛生防疫站)還有其他一些人商量決定後被火化。

在饒卓元受重傷住院到火化這期間,淋漓盡致的表現出了花都市人民醫院的領導和海珠區610那些喪盡天良的惡魔的邪惡嘴臉、表現出他們的狡猾和奸詐。在饒卓元去世後,海珠區610的女警察溫春蘭到了他妻子的單位,對饒卓元的妻子施壓,並通過單位領導對饒卓元的妻子進行誹謗和歧視。

四、妻子林倩遭受的迫害

妻子林倩,在廣東省口腔醫院工作,以前患胃潰瘍連蘋果都不能吃,一吃胃就痛。更痛苦的是還得了腦垂體微腺瘤,跑遍了廣州所有的大醫院。醫生說這種病是現代病,查不出病因。醫生開的顯影藥一吃就嘔。1994年12月21日,林倩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廣州體育館辦的廣州第五期法輪功學習班,開始修煉法輪功。半年後,林倩到醫院複查,結果是所有指標都正常了。

林倩說:「是法輪大法把我從絕望中拉回來,使我獲得了新生。我患的胃潰瘍和腦垂體微腺瘤都消失了,人也開朗了,工作、家庭各方面都順心如意。」「從1994年得法到1999年7月19日,這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1999年7月20日早晨,林倩和饒卓元一起到廣州市政府、省政府上訪,回單位後,單位領導多次給林倩施加壓力,要她交法輪功書籍,不許在單位煉功學法。後來廣東省衛生廳也來人向林倩施加壓力。饒卓元在1999年9月16日晚上被海珠區新港西路派出所綁架到海珠區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那年女兒才一歲多。

2002年1月19日,饒卓元遭勞教迫害在家養病期間,海珠區610喪心病狂,教唆林倩單位(廣東省口腔醫院)人保科科長黎綺和把林倩騙到六樓辦公室。林倩上去後看到醫院院長章錦才、歐堯、薛國初都在那裏。他們說沒有辦法保她了,這次得讓惡警綁走了。當時已有四個惡警分別在六樓的電梯口,樓梯口把守著,所有的通道都被惡人堵住了。林倩被劫持到一樓停車場時,想跑,又被惡警抱住了。當他們硬塞林倩上車時,林倩大聲揭露他們的邪惡。當時在停車場有幾十個人圍觀,其中有一位是林倩的病人。這位病人告訴了林倩科室的同事,他們才知道她被綁架了。

就這樣林倩身穿著白大褂,頭戴著白帽子,被強行綁架到位於廣州市江燕路海富花園裏的海珠區昌崗街派出所關押了24小時。林倩說:「這24小時內共有十幾個惡警來審問我。他們叫我坐在專門審犯人的帶有手鐐的椅子上。我說我不是犯人,我是修煉『真、善、忍』的道德高尚的人,我不應該坐那椅子。晚上11點,一些穿著便服的人拿了一張照片來好像是在核實甚麼。我不動心。這使我聯想到有一次我到一個小區去派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十幾個人抓住了,並把我鎖在防盜門裏面,其中有一個惡人還把我的右臉抓破了。」

在昌崗派出所關押24小時後,2002年1月20日,林倩被劫持到位於廣州大道南1690─1694號「何貴榮夫人福利院」九樓的海珠區所謂「法制學校」強行洗腦。洗腦班強迫所有的大法學員看「天安門自焚」,「傅怡彬殺親」等一些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電視,以及其它誣蔑、攻擊法輪功的文字材料;還用「不轉化」就得送勞教的話來威脅林倩,並指派專人對她進行24小時的夾控監視,並限制不能走出房門半步。後來又把林倩換到「單人房」,只有吃飯的時間才能看見人。

林倩被劫持在洗腦班期間,洗腦班一直都不讓她丈夫來看她。婆婆來看,也被惡警李清華擋住不讓見。在林倩被關押期間家人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壓力:二哥、三哥千里迢迢來洗腦班看她;母親病在家裏生活不能自理卻又沒人幫她;她女兒也很難見到媽媽;姪子、姪女怕林倩失去工作到林倩單位去要求放人。洗腦班還強迫林倩家人每天給他們一百元人民幣。直到6月19日不法人員才把她從洗腦班放回家。

丈夫饒卓元再次遭綁架後,林倩和家人強烈要求去見他,卻被海珠區610的余強,花都勞教所的黎教搪塞過去了。林倩說:「當我見到饒卓元時他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但他不停的在流眼淚。他的右耳周圍連同頸部的四分之三都瘀血、腫脹,手和腳都有被重物擊打過的和擦傷過的痕跡,頭頂有一個血腫,後來發現其實頭部已有兩個血腫。」

法輪功學員張文學出勞教所後,說饒卓元在勞教所裏出事後情況不是很嚴重,是在一個秘密的地方被迫害成這樣的。

林倩說:「我丈夫去世後,海珠區610的女警察溫春蘭還厚著臉皮到我的單位去,教唆我的領導對我進行歧視和誹謗。如:職位、職稱比我低的人拿的獎金比我多(我只拿他們的百分之八十);在單位同事中造謠說我丈夫是自殺的;人保科長李綺和還找與我走的比較近的同事談話,叫他們孤立我,不要與我走得太近;長期對我家電話、手機進行監控;派人跟蹤盯梢,等等。

「2005年2月12日,我把我先生受迫害的情況發到了明慧網,4月份,海珠區洗腦班的負責人郭廣庭和小鐘與街委會的人,又到我單位叫黃海把我叫上六樓辦公室談話,又來恐嚇我。兩天後2005年8月3日早上九點三十分,海珠區610的余強、溫春蘭等來找我談話說要我配合他們的工作,那架式就是又想把我騙上辦公室,像上次那樣綁架到洗腦班去。由於有了上次的經驗,我堅決不配合他們,我當著我二十幾位同事、三十幾位病人的面,當眾揭露他們的邪惡,並要求他們給我補償害死我丈夫的損失。」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持續對林倩的精神迫害使得她記憶力下降,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為了擺脫迫害,林倩決定逃離虎口,2005年12月,終於離開了中國大陸。

五、哥哥饒超元被枉判八年、迫害致殘

哥哥饒超元2000年12月14日和黃金華、梁綱、袁華等八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大學、研究生學歷),被惡警發現跟蹤,當天被非法抓進了天河區看守所。饒超元被關進了112倉。

2001年12月12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第一法庭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饒超元當庭未被判出任何結果,後來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天河區看守所,邪惡之徒始終不讓家屬探視。

直到2003年1月14日,不法人員偷偷非法對饒超元判刑八年,直接轉到四會監獄十監區一分區非法關押。家屬沒有接到法院的「判決書」,只接到四會監獄的一個判刑八年的「通知書」。

2004年7月18日 ,親屬去看望饒超元時,才發現他的一條腿因戴腳鐐已致殘,一瘸一拐走的十分艱難。

原清華大學博士生黃奎曾與饒超元被關押在四會監獄同一監區,他揭露四會監獄的罪惡,說:「一天,惡警把我叫到辦公室,強制我蹲下,並開始高聲罵我、隨意踢我。就這樣罵了幾個小時,也不讓我站起來或坐下去,我的腿幾乎要斷。之後我被調到織毛衣車間,我仍拒絕奴工勞動,惡警便強制我蹲在車間門口,從早上蹲到晚上,時間長了之後,雙腿似乎已不是我的腿,痛苦無以言表。這樣整整罰蹲3天。莊文舒則拒絕接受『罰蹲』,開始第二次絕食抵制迫害。邪惡給他雙腳戴上了幾十斤重的大鐵鐐,鐵環直接鎖在腳踝上,每走一步都非常疼痛。」

「4月21日中午,緊急集合哨吹響,全體犯人被要求蹲在操場上。文革式的『批鬥會』開始了。我和莊文舒被惡警押到前面,莊文舒依然戴著幾十斤重的腳鐐。我倆被惡警迅速反銬手銬。惡警開始強迫我跪下。我拒絕。十幾根充足電的電棍便劈劈啪啪的捅到我身上。我仍拒絕跪下。惡警的大皮鞋踢過來,聲音都很大。之後我被放倒在地上,依然是十幾根充足電的電棍捅上來。一股股電流、一聲聲脆響、閃閃的藍光、一陣陣疼痛,我渾身在痙攣、在抽搐。惡警還專門電我手心、耳朵等敏感部位,邊電還邊問:認不認罪?幹不幹活?」

「為了揭露迫害,我不得不回憶這一切痛楚。但能訴諸語言的畢竟是有限的,最痛苦的是語言無法形容的。最難的時候,每一秒鐘都很難度過,每向前一步都感到壓力很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