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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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請天津市河北區法輪功學員注意安全

  • 給報導迫害案例的同修的建議

  • 曝光吉林省榆樹市強拆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行徑

  • 請天津市河北區法輪功學員注意安全

    一月前,有法輪功學員因到小區發真相資料,被攝像頭拍到(拍的照片衣服都比較清晰),被警察一直跟蹤到家。警察非法抄家並綁架這位法輪功學員,損失很大。參與的派出所是天津市河北區建昌道派出所和天津市河北區鐵東路派出所。請天津市河北區法輪功學員注意安全。同時,發出堅定正念否定這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形式。


    給報導迫害案例的同修的建議

    請同修寫曝光邪惡迫害的簡訊時,儘量把地址寫清楚。比如省、市、縣、哪個社區,哪個街道,哪個派出所,市、區或是縣公安局國保等信息,方便更多同修參與曝光、針對其發正念。


    曝光吉林省榆樹市強拆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行徑

    近日來,榆樹市各街道、社區發出「關於拆除非法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通告」。通告中說,為了「確保國家信息安全,政治穩定。現決定對轄區內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俗稱「小鍋蓋」)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已安裝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必須在2020年11月30日前自行拆除,如不拆除將面臨執法部門的強制拆除。」

    自11月中旬開始,榆樹市各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到安有「小鍋蓋」的居民戶敲門發送「通告」,同時還用手機給居民戶接「通告」人偷偷照像,凡居民樓安有「小鍋蓋」的,單元門上都貼著加蓋居委會紅印章的「通告」,這種氣勢簡直如臨大敵,草木皆兵,難道老百姓安個「小鍋蓋」就威脅到「國家信息安全,政治穩定』』了嗎?其實在此之前,我市農村各鄉、鎮、村就早已開始強拆各農民家安裝的「小鍋蓋」了。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也就是說人民大眾有尋求、傳達、接受信息的權力。《民法通則》也明文規定:「公民有知情權」,所以居民依法安裝「小鍋蓋」無可非議。

    鑑於榆樹市各級政府強拆轄區內居民戶安裝的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俗稱「小鍋蓋」)的行徑,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和《民法通則》之規定:各鄉、鎮、村、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到安有「小鍋蓋」居民家中對人強行拍照,違反了《民法通則》中 100條和120條「侵犯合法公民肖像權」之規定。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對「通告」及綜上行為,應立即依法糾正,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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