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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縣洪海華被超期羈押了三十多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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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洪海華,自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至今,已超過三十個月。其先後三次被非法庭審。洪海華當初是被非法關押在通城縣看守所,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異地崇陽縣看守所。

洪海華,男,現年六十四歲,通城縣沙堆鎮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只因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二十一年來,他九次被綁架,其中七次被非法入獄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強行洗腦,三次被非法庭審,十多次被非法抄家,初期被直接敲詐現金一萬多元,還被搶走錄音機、影碟機各一台及法輪功書籍等,間接經濟損失達數萬元。在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等邪惡黑窩,他曾遭受過野蠻灌食、暴力毆打、長期一個站及蹲姿勢、不准睡覺,強行長期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役迫害,導致身體嚴重傷害,眼睛視力減弱。過程中他妻子盧秀麗也入過獄,遭受過不同程度迫害。

一、修煉大法前後的巨大變化

洪海華夫婦居住在通城縣沙堆鎮九井街,夫妻二人帶著三個孩子以個體經商為生。未修煉大法前,經常與同行共同租車到武漢進貨,因他責任性較強,又樂於助人,所以他們每次租車進貨,他都是主動綁貨,每次累得一身汗。汗未幹接著坐車,長期下去,把身體搞得一身糟。風濕、關節炎腰痛、腸炎等疾病使他每天疼痛難忍。後來有一隻腿都不能走路了。經多方治療無效,痛苦中學過幾種偽氣功,不但沒有治好病,還出了偏差,整天神神叨叨的,說的話別人都聽不懂,家裏人更是為他擔心。這樣下去一家人可怎麼辦啊!無奈中家裏人強行不讓他再學氣功了。後來他的神智才有了些清醒,但還是沒有甚麼辦法減除他各種疾病的痛苦,痛苦時他深感度日如年。

一九九九年元月,洪海華有緣幸遇法輪功,看了法輪功書後,他深感書中講的真、善、忍是做好人的標準,他決定要做這樣的好人並要修煉法輪功。初學,他就嚴格要求自己,改掉了以前很多不好習慣。他還把他液化氣站管理的經濟賬目清理了一遍,他發現賬目裏錯給自己的幾百元錢及時退還給了股東,受到了股東的好評。當時他雖學煉時間不長,身體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各種疾病好了,腿也正常行走了,精神也好了,全家人從此生活得充實快樂,感覺法輪功真是奇功,救了他全家。

他妻子盧秀麗,看到丈夫洪海華的變化,她也走入了法輪功修煉中,並堅定的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她學煉法輪功後,原來的一些疾病,特別嚴重的婦科病也都好了,平常最容易發火的壞脾氣也逐漸變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洪海華夫妻倆剛從法輪功中受益不久,結果也被捲入了這場毫無理智的殘酷迫害中。

二、迫害初期的多次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洪海華先生正在他的股份氣站上班,沙堆派出所所長李大成等人開著警車到他氣站,不由分說把他綁架到派出所,強行要他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還說以後不能再煉法輪功了。他聽後感到震驚說: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錯嗎?你們不能抓好人!當時姓盧的副所長說:「共產黨給我錢,江爹(指江澤民)叫我殺人放火我都幹。」

七月二十四日下午,洪海華先生正在他老家茶行畈有事,李大成等人也是開著警車到那裏強行把他綁架到錫山一個賓館,說是要交代學煉法輪功的情況。他到那裏時,那裏已綁架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為首的是縣公安局副局長吳魯海。

九月份,縣工商局把經商行業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誘騙到一起,以表態為名,每人被敲詐兩百元,當時他夫妻二人也被敲詐。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楊雄(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等人夥同沙堆派出所,私闖他家住宅,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他,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被敲詐現金六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等人又非法將他綁架到雋水醫院妄圖洗腦迫害,非法關押十多天,妄圖敲詐現金未成。

二零零三年臘月十七日,洪海華先生與妻子盧秀麗正在自家店鋪經營。通城縣國保大隊的楊雄、張定二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續,非法抄了他的家,並非法把洪海華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正月初九,他妻子盧秀麗到縣警察大樓國保大隊問明她丈夫為何被綁架的情況,當時國保大隊的人就將她推出門外。在推拉過程中,由於他們人多,還有人夾在中間打了她,並將她從扶梯踏步上拖下了大樓。

三、夫妻倆遭迫害,家庭受牽連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清晨,天還未亮,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張定二夥同沙堆派出所等十多人闖入洪海華、盧秀麗的臥室,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綁架了他們夫妻二人。這一次是全縣統一黑行動,綁架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天未亮行動的。當時他們夫妻倆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

面對無理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有理無處講,他們選擇了絕食抗議反迫害。洪海華先生夫妻倆都遭到了野蠻的灌食。這幫行惡者打著為你好的招牌,灌食時故意下狠手往死裏整法輪功學員。他們夫妻倆被惡人們灌得臉色都發了青,好像從死裏逃過一劫。他妻子盧秀麗還被惡人撬動了幾顆牙。後把洪海華先生非法關押到戒毒所。他妻子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繼續迫害了四個多月,他本人在戒毒所非法關押了八個多月,這次他夫妻倆被非法敲詐了現金幾千元。

在他們夫妻倆遭到綁架時,他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受到了很大的驚嚇。孩子們突然離開父母,生活也不知怎麼自理,一天三餐有時零食充飢。他們夫妻倆苦心經營的店鋪,孩子們不但不能經營,連本都沒有了。

一次他大兒子與他舅侄借朋友一輛踏板摩托出去玩。回家時,在距家幾百米的沙堆醫院大門附近拐彎時,撞到了路邊的電線桿上,摩托車撞得粉碎,他大兒子頭破血流,當時他兄弟倆都昏迷過去了。好在一段時間他舅侄醒來後,把他兒子艱難的背到了醫院。他兒子醒來後,醫生告訴他不要睡過去了,因還沒脫離危險。這時他兒子想到爸媽是修大法的,他不會有事的。他守住了這一念,保持頭腦清醒,沒再迷糊過去。第二天正常的出院了。

這個事國保大隊李英燦、楊雄他們知道後,在非法審訊他們夫妻倆時,他們還分別嘲笑恐嚇過他們夫妻倆,說甚麼「你們家出大事了,怎麼沒人保護呢?」可正是他們綁架了孩子的父母後,孩子無人照管時才造成車禍的。

他妻子盧秀麗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後,回到家中,家裏亂糟糟的,店鋪空無貨物,手無分文,還欠了一身債(孩子出車禍賠摩托車、醫療費、加上警察敲詐)。大兒子出了車禍,三個兒女都失了學。

有一次他家的店鋪被盜賊撬了門,煙酒之類的貴重商品都被盜賊拿走了。他妻子盧秀麗到派出所報警時卻無人過問。

四、第一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五日,洪海華先生在自家的店鋪看鋪子,公安國保大隊李英燦、楊雄、張定二等人沒出示任何手續闖入他的店鋪,並翻箱倒櫃,綁架了他,張、楊還反背著他的雙手至沙堆派出所,強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後,再劫持到武漢獅子山戒毒勞教所迫害。

一進獅子山勞教所,就是脫光衣服,強行搜身,侮辱人格,並要強行背所謂監規。洪海華先生認為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犯人,就不背,結果遭到李姓警察一頓毒打。

對洪海華直接實施迫害的是獅子山勞教所三大隊副隊長張國友。為了改變他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惡人們採用了各種手段。首先整天強行灌輸誹謗法輪功的東西,然後連續數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兩名犯人監視,連眨一下眼都得遭到毒打或謾罵。接著四個多月裏每天只能上床躺一小時。過程中,整天長時間站著,長時間坐小板凳,長時間蹲,就是強迫人做一個動作長時間不變,使人感覺度日如年。中間稍有動作變動,監控的犯人就會拳打腳踢。而且每過一段時間,張國友還要檢查一下「思想情況」,認為沒達到要求就會找茬打罵。

一次張國友與他談話時,不知咋的,張國友朝他臉上猛擊一掌,使他不由自主的身體轉了一圈。還一次,張國友強行他蹲下說話時,用皮鞋一腳踢在他的嘴皮上,嘴皮翻腫好長時間。

再有一次張國友找茬問洪海華,你是法輪功修煉者嗎?他說我是法輪功修煉者。張國友就把他按在牆上用警棍猛打他的背部,說要打得他放棄不煉。

由於幫助邪悟者清醒,喚回良知,洪海華被張國友發現了,被非法關禁閉室,在這次關小號期間,張國友暗中指使多個犯人拳打腳踢,用重物及板凳亂扎,有置人於死地的氣氛,妄圖強行「轉化」。

獅子山的奴工迫害也是極其嚴酷的。每天早上五點起床,短時間洗漱進車間,晚上九點出車間,一天三餐飯在車間,車間裏瀰漫著有毒的錫粉顆粒(車間是大型的廠房,一邊推錫紙,一邊磨珠子)。中、晚兩餐飯後,洗碗上廁所集體站隊共幾分鐘時間,犯人的碗幾乎都要法輪功學員洗,有時廁所都上不成。而且奴工任務重,經常還要加夜班。

洪海華先生在那裏的時候,那個時候主要是磨珠子,珠子很小,視力要求高,有好的視力才勝任這活兒。由於他被長期迫害,特別是長期不讓睡覺,導致視力很弱,不能磨珠子,就讓他在車間來回送材料與成品。車間又大,每天來往幾百回,沒有一點休息時間,連眨眼定神的時間都沒有,每天晚上還要面朝牆壁站到凌晨四點鐘。

奴工迫害時監控洪海華的兩個包夾,就把洪海華交給牢霸班長,此人姓李,是個盜竊犯,心狠手辣,在獄警的暗中指使與減期的誘騙下,經常毫無理智的打他,有時用重物擊他的頭部與其它部位。打後無人過問,犯人打好人在那個環境中成了他們的常事。而在這期間,他妻子盧秀麗去看望他時,被拒之門外,不但不能看望,連帶去的東西都不能拿進去。

五、被「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湯遜湖)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黃曆九月十七日,是一家人大喜的日子,洪海華夫婦正準備兒子結婚,接兒媳婦。黃曆九月十日晚楊雄、張定二夥同派出所等人深夜闖入他的家中,也是未出示任何證件,還在他家樓上樓下翻了個遍。並把他綁架到公安局後幾人強行他按了個甚麼手印,非法關進了看守所,途中還被黎成剛打了一巴掌。

看守所關押幾天後,被劫持到所謂「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湯遜湖)洗腦班迫害四十天。洪海華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不動搖。

六、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看到洪海華在洗腦班不轉化,通城縣610把洪海華從洗腦班劫持到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然後羅列罪名,又非法勞教他三年,是張定二強行劫持到沙洋勞教所九大隊進行迫害的。在沙洋檢查身體血壓偏高,張定二說血壓高也要把你放這裏。過程中沒有給家人任何音信。

沙洋九大隊直接參與迫害洪海華的是魏鵬、劉冰(女)、劉國棟。沙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手段與方式,大致與獅子山勞教所相同,只是沙洋勞教所更重視邪惡思想強行灌輸。首先也是半月時間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然後是幾個月時間給一點定時睡眠,開始給你灌輸誹謗法輪功的東西,達不到他們的要求就關入小號。表面形式用站、坐、蹲的方式要你「思過」。可是那些監控的犯人在警察的暗中指使下,在站、坐、蹲中變換著各種花樣加大難度摧殘著法輪功學員的身體。比方蹲,當一隻腳蹲著時,另一隻腳向前方抬起,用一個凳子給你放在下面,時間無限制的這樣蹲著。一有變動,就得挨打罵。打時除了拳腳,有時用飲料瓶裝滿水打著傷皮不傷骨讓你疼痛難忍。有時用被子包著你的整個身體,一陣拳腳過後你都不知是誰打的。在那個邪惡環境中被迫害的人使人感覺難已熬到天明,真的是度日如年,可是洪海華先生在這樣邪惡環境中被他們用上述方式連續迫害了四個多月。

奴工迫害,在室內主要是做霓虹燈、穿電線、做足球、繡花等手工活,這些都要視力好。可是洪海華在長期被迫害中不讓睡覺,視力被他們迫害得非常弱,要完成他們的奴工生產二十四小時也做不完一天的量。這樣只要有加班加點的就少不了他,這也是經常的事,有時到天亮。如不加班有時用體罰的方式不讓睡覺。監外奴工,強迫給其他大隊收花生,給罐頭廠剝桔皮,削桃皮,沒完成奴工任務也是要遭到體罰的。

七、被綁架後三次遭非法庭審和超期羈押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華在自己家中被綁架、被非法抄家,隨即被非法關押到通城縣看守所。直到現在,洪海華遭三次非法庭審,在法庭上他都是做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一九年底,洪海華被劫持到崇陽縣看守所實行異地非法關押。扳著指頭算一算,洪海華已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九百一十三天,超過了三十個月,屬於超期羈押,違憲違法。

相關責任人信息:
1、蔣星華,男,咸寧市政法委書記
2、熊亞平,男,通城縣委書記,咸寧市人大副主任
3、劉明燈,男,咸安人,1969年8月生,通城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4、朱鳳英,女,嘉魚人,1972年12月生,通城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負責大數據庫,監控手機、電腦、網絡、攝像頭。
5、羅達,男,通城人,1967年9月生,通城縣副縣長,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治縣、信訪、維穩、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信訪局工作。他曾任通城縣公安局局長
6、張定二,男,通城縣國保大隊現任隊長,手機18995828358
7、李英燦,男,通城縣國保大隊前任隊長
8、黎成剛,男,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
9、李大成,男,通城縣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所長
10、陳樹林,男,前任通城縣政法委書記
11、彭光平,通城縣政法委書記,手機:15872787999
12、黃文幫,通城縣政法副書記,手機:13669083868
13、熊林清,通城縣610辦公室主任,手機:18007244637
14、吳紅霞,通城縣法院法官(庭長),手機:15391669822 0715-4862061
15、肖創彬,通城縣法院院長,電話:0715-4862066
16、葛奇志,男,通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手機:13907244218
17、桂北京,男,通城縣公安局政委,手機:13971814888
18、胡漢雄,男,通城縣610頭目,手機:13907244517
19、胡漢平,男,通城縣國保大隊,手機:13995513448
20、周建華,男,通城縣看守所警察,手機:13997530519
21、李曙明,男,通城縣法院副院長,手機15391669777
22、金新文,男,通城縣法院刑庭庭長,手機15391539763
23、遊巍,男,通城縣法院,手機15391669918
24、鄧敬文,男,通城縣檢察院,手機13217152188
25、田紅強,男,通城縣公安局局長,手機:189958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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