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歸原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事情還得從一九八七年講起。那年我二十六歲,母親已經去世,自己還沒成家,和父親、哥嫂、小侄一家五口住在兩室的房子裏一起生活。

二姐一家也是五口人。二姐的公公(我稱四大爺)得了「矽肺」病,住進郊區職工療養院。二姐夫上班離家很遠。後來二姐夫在單位附近分到了樓房,二姐也把工作單位換到新房附近。她的大兒子也轉學到那邊。只有二兒子上小學,因一些原因只能在原地上學。

上小學的外甥需要陪伴和照顧,二姐就和我商量,搬過去和她小兒子一起住。我搬過去時間不久,小外甥成功轉學,回到他父母身邊。二姐家的平房就空了下來。這期間我結識了現在的丈夫,他是志願兵,又是從農村來的,在城裏結婚的話,我們就沒地方住。

二姐的新家離公公的療養院非常遠,那時的交通非常不方便,所以四大爺一旦到市內來就來我住的二姐原來的家裏。我就給四大爺做好吃的。記得有一次,四大爺來了,我做了幾個菜,還買了一隻小雞兒燉上。四大爺吃的不多,但卻很注重味道,邊吃邊誇:「這小雞兒做的真香,太好吃了!」有時我騎著自行車去很遠的療養院看望他,在那用酒精爐做他喜歡吃的飯菜,照顧他。四大爺很高興,待我也像自己姑娘似的。

四大爺看我和丈夫結婚沒有房子住,就和姐姐、姐夫商量說:「這房子就給他們吧。」就這樣我們在這個房子裏結婚並生了女兒。

我們住的這一間半的平房是四大爺的房子。一九九三年,房屋動遷。一九九四年五月,我們住進了四十平米一室一廳的樓房(一樓)居住。

一九九七年十月,我和丈夫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無法形容得法後的心情。這個房子離我們煉功點只有幾十米遠,我和丈夫每天拎著煉功用的電瓶、錄音機,早早的就到煉功點去,掛好法輪大法的煉功圖和宣傳欄。每天下午和同修們一起煉功,晚間一起在我家學法。現在回想那時的情形真的好幸福啊!

我家住的是一樓,共三家,我家在中間二號房。二零一零年,旁邊的兩家,即一號、三號都變成了門市房,我不得已辦了手續變成門市租了出去,自己另外租房住。

由於自己悟性差,把房子租給了一位賣活魚的,期間麻煩不斷,樓上鄰居不斷的找我們埋怨:賣魚家的冰櫃和養活魚用的氧氣泵聲音太大,打擾到她,晚間根本無法休息。我便去看看,發現根本不像她說的那樣,沒那麼大動靜。無論怎麼跟她解釋都不行,鬧的不可開交。就因這事兒,她還找到我姑娘單位及市裏相關部門和派出所等,非讓這個賣魚的搬走,不讓我再租給他。

後來悟到,修煉人所遇到的一切都是與修煉有關的。那個賣活魚的,每天在那裏殺魚,弄的牆上、地上到處是噴濺的血跡!是我們給他提供了殺生的場地。師尊講:「我們修煉的人不得有個慈悲心嗎?」[1]魚雖然不是我們殺的,可我們是修煉人,提供殺生的場地,那慈悲心何在呢?原來是師尊在看著我們的修煉哪,讓樓上鄰居提醒我們不能將房子租給賣活魚的。我們將房子收回,租給其他用戶。麻煩也就停止了。

房子一直就這麼出租著。二零一九年五月的一天,我做了個非常清晰的夢:家裏來一幫人搶劫,我嚇得夠嗆,怕家裏的十多萬元現金被搶,不知藏哪兒好?這時一個念頭出現:「把錢給二姐家兩個外甥送去!」夢中連兩個外甥名字都說的非常清楚。

之後,一次在似睡非睡時腦中出現一個信息:「二姐的爸爸不讓我到二姐家去。」我有點想不明白,二姐的爸爸不就是我的爸爸嗎?後來突然明白了,二姐還有另一個爸爸就是她的老公公,就是決定讓二姐給自己房子、已過世多年的四大爺嘛!

四大爺為甚麼不讓我上二姐家去呢?之前夢中為甚麼讓我把十多萬元給二姐家的兩個外甥即四大爺的兩個孫子呢?二姐、四大爺和我……思前想後,難道是房子問題?對,一定是房子問題。

其實這個房子一直就是我的一個心結,早在修煉之初,我就有一念將來修煉圓滿,把房子還給二姐家。隨著孩子參加了工作,我也退休了,丈夫也有工資,我們全家一致決定從二零一六年開始,一半房租交我現在租的房子的租金,另一半房租一萬二千元,給二姐家送去。連續送了三年共計三萬六千元。這件事就這麼拖拉著,一直沒處理好。

師尊的兩次點化讓我意識到,房子的事該做個了斷了。那麼過世的四大爺不讓我去二姐家,可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做甚麼事情都應該用法去衡量。特別是看到二姐發來的微信,二姐夫滿頭白髮,大冬天的穿著厚厚的棉襖還在廠子裏看車床,來回忙活,兩個外甥弄一輛出租車交替開,白天還和姐夫爺仨一起開個小機械加工廠,二姐七十多歲了,每天中午去給他們做飯,看到他們全家這樣辛苦賺錢供倆孩子上大學,真的很心疼他們。原來二姐、四大爺為了幫助我和丈夫,把房子送給我們,可現在房子的性質變了,變成了門市出租房,房子變成了錢。

我們是修大法的,我們不是要修善嗎?師尊不是要我們做一個為他人著想的人嗎?可甚麼事情真要做時,那個沒修好的私心還會不斷的往上翻,想:當年平房的房主是四大爺,那麼四大爺說房子給我了,那就是我的。甚至當年親戚朋友們說:「四十平米的房子住著太小了,換個大點的吧。」我當時隨口便說:「我家是女孩兒,長大後嫁人,我們倆口子就這麼將就住吧。」真把這房子當成自己的了,所以自己一直沒有買房。沒想到後來房子變化這麼大,已不是居住的問題,而是每年能收到兩萬多元的房租哪!

雖然自己還是租房子住,但是也要聽師尊的話,放下這利益之心,把這事處理好。我和丈夫、女兒把房租重新算了一下應該給二姐家的錢,還真的是師尊在夢裏點化的十多萬元(十二萬四千元)。於是我和女兒拎著這十多萬元以及房證、出租房所簽的合同等一切房子的相關手續、票據、完完全全地交到二姐手上。把這個房子重新返還給二姐家了。

如果我不修煉,在當今物慾橫流的時代,還在租房住的我,根本不可能把已是丈夫名字、並住了三十年、現已變成每年獲利兩萬多元的門市房返還給二姐,真是絕對做不到的。

謝謝師父的諄諄教誨,謝謝師尊的一路看護,使弟子修去為私為我的人心,做一名真正為他人著想的大法弟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