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於正高
中文姓名拼音:YU,ZHENGGAO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6年 4月
民族:漢族
工作單位名稱:山東煙台海陽市國保大隊
職務:教導員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山東省煙台市海陽市南修家村
手機號碼:13465583398
警務通號碼:18815351087
於正高兒子:於海欣
工作單位:北京
二、迫害事實簡述
◎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五(元宵節),海陽市政法委及「610」協同海陽公安對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一夜之間,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海陽民兵訓練基地。此後,海陽民兵訓練基地成了臭名昭著的「海陽市115基地」(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場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石劍村法輪功學員楊豐斌被綁架進該基地。於正高帶領一幫惡警去綁架楊豐斌時,楊豐斌正在山裏幹活。惡警找到山裏,楊豐斌給警察講真相。惡警於正高氣勢洶洶的問他:「還煉不煉了?」楊豐斌說:「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不煉?煉!」惡警於正高發瘋似的衝上去,朝朝楊豐斌胸口猛擊一拳。當時楊豐斌就被打的蹲在地上。
楊豐斌被綁架到民兵訓練基地後,幾天吃不下飯。幾經折磨後,五月二十二日晚,楊豐斌被毆打迫害致死。惡人想給楊豐斌家屬兩千元安葬費、三千元孩子學費了斷此事,被家人斷然拒絕。
◎ 海陽市北才苑村法輪功學員祁明英,女,五十多歲。二零零零年,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在煙台被煙台「610」綁架,轉至海陽市115基地洗腦班。祁明英不堪遭受迫害,從二樓跳下,摔壞了腿,股骨頭粉碎性骨折。(這是她被殘酷迫害造成,但這做法不合法理。)
在海陽市人民醫院根本就不具備做這種手術的情況下,強行給祁明英做了手術。手術過程中,祁明英還被戴著手銬腳鐐。手術後導致祁明英殘疾,拄雙拐行路。在住院和回家休養期間,惡警一直將她的手腳銬在床上,使其不能自由活動。後來於正高還多次對她進行騷擾。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祁明英在遭受多年的迫害後離世。
◎ 二零零二年冬,海陽市「610」夥同國保大隊惡警於正高,陸續綁架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很多是夫妻同時被綁架:王世民及王翠娥、邵秋英及王玉珠、於海勇及王雪梅、呂雪芝及丈夫,徐姓及包姓夫婦等等。惡人瘋狂迫害他們,毒打、吊銬、冷凍、不讓吃飯、睡覺。
當時五十歲左右的呂雪芝直接被迫害致雙下肢不能走路,在地上爬行。「610」惡人不讓她去洗手間,說她是裝的,還踢她的腿。後來呂雪芝丈夫回家借錢,被勒索交了四萬元,才放呂雪芝回家。
王玉珠、王世民、邵秋英等多人被銬在走廊的窗戶上,冷風直吹。王翠娥被迫害得吐血,消瘦了很多,吃不下東西,皮膚都成了灰土色,出現生命危險。惡人怕承擔責任,勒索罰款三千,把她放回家。
「610」瘋狂斂財,惡警下手狠毒,每個法輪功學員都遭勒索罰款,上萬至幾千不等,粗略估計被罰款數十萬元。被勒索罰款後,這些法輪功學員才回了家。
於正高為了政績(上邊有勞教名額),偷偷報了十幾人勞教,使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家庭雪上加霜。那次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了幾天至幾個月不等。惡警於正高發狂的說:「我就是一支筆,想判誰就判誰,說判幾年就幾年。」
◎ 二零零四年冬天,於正高夥同發城鎮惡警非法抓捕發城鎮的幾名法輪功學員,把他們拴在鐵窗稜子上毒打,打著、罵著、還喊叫著。法輪功學員們對於正高講真相,於正高叫道:「你們不用說,我甚麼也不聽,我甚麼都知道,我甚麼也不信。」他指著桌子上的一大堆信件說:「這都是外國法輪功學員給我的信,還打過來很多的電話,告訴你們,都沒有用。你整天發正念鏟除我,可我還是我。我說判你們幾年就判你們幾年,我的一句話就行了。」並且還罵了很多對大法不敬的話,一副狂妄、凶殘的流氓相。
◎ 小紀村有位法輪功學員,在發放真相材料時被綁架。接著,於正高等惡徒開始在徐家店大規模的抓人。
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半夜三點,以於正高為首的惡警,在徐家店鎮山西頭非法抓走了四名法輪功學員。接著,又竄到徐家店鎮的李家莊去抓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該學員不在家,就綁架了她丈夫。在徐家店村,綁架了劉洪娟、米振玲、於仁華、張賢君等人。後又陸續的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甚至有幾名接到過真相資料的世人也被抓去。
他們向所有被綁架去的人勒索錢財,不交錢就不放人。徐家店鎮團山村有位退休老教師七十多歲了,因收到一份真相資料就被勒索了五千元。還有一個農村老人病重在床,沒有甚麼經濟收入,因看了一份真相材料,被恐嚇,被勒索了五百元。
徐家店鎮李新莊村年近六十的女法輪功學員王殿松,被迫害的長期流離在外,於正高就去逼其丈夫和女兒到處找。後來沒找到,竟把這位學員的女兒抓去勞教,還邪惡的說:「找不到你媽,你就替你媽去勞教吧。」王殿松的丈夫也被非法拘禁二十天,被勒索現金兩千元。王殿松有家不能回,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晚上,在威海與法輪功學員掛真相橫幅後,遭遇不幸離世(具體情況明慧網有報導)。據不完全統計,徐家店鎮至少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於正高夥同國保大隊長李偉配合煙台公安綁架了梁耀敏及和她在一起的邵秋英。梁耀敏原是海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警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曾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三年,同時被單位無理開除。
這次遭綁架後,梁耀民被送去煙台看守所,邵秋英被送去海陽市洗腦班。二零零七年底,梁耀民被煙台市牟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濟南女子監獄受迫害。二零一一年七月中旬,非法判刑到期,在監獄被於正高直接劫持到招遠洗腦班繼續迫害。
同一天,惡警於正高帶人綁架了梁紅玲、倪佔慧至海陽市洗腦班。幾天後,又陸續綁架崔麗麗、孫明霞、程少霞、張俊峰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幾天後,邵秋英及梁紅玲被劫往煙台洗腦班繼續迫害,其他人被劫往海陽市拘留所迫害。
◎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左右,於正高夥同發城派出所惡警,綁架了發城鎮蘆頭泉村六十六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薛淑娟和她的女兒薛霞。搶去大法物品。薛淑娟母女被非法關押在發城派出所,女兒於當晚走脫。惡警在晚上非法審問薛淑娟,薛淑娟不配合。於正高看問不出甚麼來,抓著薛淑娟的頭髮就往地上按,同時用腳往身上踢。
後來薛淑娟被綁架到拘留所,於十天後無條件釋放,臨走時於正高說:「十天對你來說太少了。你女兒出去才幾天,就上網說我們搶你多少東西。對你們就不能手軟。」於正高同時還綁架了發城鎮河南村七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范明武及他六十二歲的妻子范志鳳。
◎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八點左右,於正高帶領方圓派出所警察,開三輛警車到亞升公司綁架法輪功學員王錫民、張在福和一名工人(未修煉法輪功),工人宿舍被翻的一片狼藉。當天該工人強烈要求回廠上班,被釋放。法輪功學員王錫民被非法拘留。惡警於正高執意要非法勞教王錫民。最後王錫民被非法勞教一年。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紀秀玲被多次非法抄家,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被搶光。還強制紀秀玲去泉水鄉政府辦的學習班(專管法輪功人員)學習,當時負責的主要是政府的鄧玉春及派出所分管戶籍的於正高。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間,於正高帶人至少四次抄她家,搶劫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個人物品若干。多次非法關押紀秀玲,時間三十到四十天不等,最長的一次是被非法關押在海陽市臭名昭著的「115基地」迫害,長達一百天。耽誤了種地,被勒索了幾千元錢,紀秀玲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於正高帶著四個警察闖進紀秀玲家,野蠻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機、電腦、手機等個人物品,還有八百元現金。把紀秀玲綁架到小紀派出所,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不說就打,打的紀秀玲昏迷幾次,一直打了一下午。晚上村幹部拿了五千元,家人拿了三千二百元,才領紀秀玲回了家。回家十二天後,紀秀玲又被綁架到海陽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於正高帶著四個警察又到紀秀玲家,手裏拿著她寫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說:「你告江澤民,連我也告了?」紀秀玲說:「打、搶、罰,都是你幹的,我不寫你寫誰?」他們又把家翻了個遍,搶走有關法輪功的所有東西,衣櫃裏放在衣服兜裏的四千元錢也不見了。
惡人強制給紀秀玲戴上手銬,拉著手銬把她拖到村外的車上,綁架到小紀派出所。這次惡警於正高出於報復,下手特狠,他抓住紀秀玲的辮子用力往牆上摔、往地上摔,拳打腳踢。又把她手、腳銬在鐵椅子上,不停的左右打臉,打累了出去轉一圈,回來再打。打昏了,醒了再打。紀秀玲六十多歲了,一直被打了一下午,真是慘無人道。派出所的警察看到於正高打人,紛紛離開。有的說:「這幹甚麼呢?」很鄙視他的行為。
紀秀玲的牙全被打鬆動了,第二天就掉了一顆;頭髮被抓下大約三分之二;右邊打斷三根肋骨;肝肺都打壞了;呼吸都困難,睡覺都不敢躺著。最後於正高說:「紀秀玲,咱們走著瞧,看誰笑到最後。」她當天傍晚回家了。回家一個月零三天,紀秀玲又被綁架到海陽市拘留所,於正高也在,看到紀秀玲說:「紀秀玲,咱們又見面了。」紀秀玲再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孫明霞去北京證實法。七月二十五日,被強制劫送回海陽。第一個非法審訊孫明霞的警察就是於正高。二零零一年二月,孫明霞和另外幾名法輪功學員再次去北京上訪,被綁架,於正高把他們劫持回來,非法關押到海陽看守所。孫明霞絕食反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於正高叫囂著來到看守所,孫明霞對他勸善說:「於正高,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於正高說:「我不怕報應。」叫來海陽市醫院的醫生給孫明霞強制灌食,管子多次插到肺裏,再拔出來重插,灌完後把她鎖在死人床上(手腳都各銬起來,呈大字形)。讓一個男孩犯人看著,共灌食兩次。在看守所直到把孫明霞迫害的皮包骨,心力衰竭,半夜送到海陽「西兵營醫院」急救。離開看守所,又把孫明霞送到「海陽115基地」繼續迫害。最後,孫明霞被非法判三年,還是於正高送去的。
二零零七年七月,於正高找到孫明霞家,派人監視了兩天,把她綁架到「民兵訓練基地」。見到於正高,孫明霞質問他:「你憑甚麼綁架我?」於正高上來就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然後孫明霞被戴上手銬,銬在窗欄杆上。白天、晚上不讓睡覺,直銬到腳都腫了。大概有三、四天,才讓孫明霞回房間床上坐著。這次參與打人的還有惡警時保濤(現在國保大隊)。在這裏孫明霞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又送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被勒索罰金一千元。
二零一七年五月,孫明霞在街上拿著手機照相,被方圓派出所副所長苗向榮綁架,搶走二百多元的真相幣及手機等物品。於正高就僅憑孫明霞包裏租房的單據,就非法拘留她十二天。後又送煙台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揚言要判孫明霞十年、八年的。把孫明霞租房裏的私人物品洗劫一空,價值二、三萬元左右,沒有任何手續。從煙台回海陽後,又勒索孫明霞的兒子一千元,給孫明霞辦了個監視居住一年。
◎ 二零一五年,於正高又一次次地綁架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五至十天不等。人數眾多,不一一列名。於正高還經常到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去騷擾;還到村裏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勒索錢財。
以上事實,只是於正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這二十年來,於正高做的壞事實在太多。他與市委的「610」惡人狼狽為奸,對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施以非法判刑、非法勞教、刑訊逼供、洗腦、勒索罰款、恐嚇等邪惡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已犯下滔天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