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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王小洪迫害法輪功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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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王小洪曾陸續任職福建省漳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局長、廈門市公安局局長、河南省公安廳廳長、政法委副書記、北京市公安局局長、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在其任職期間和所轄地區,發生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抄家、監視、抓捕、洗腦、關押、施以酷刑等迫害,給法輪功學員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精神和肉體傷害。王小洪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美國政府正在嚴格審核赴美簽證,並嚴厲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和基層執行者。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王小洪已被法輪功學員舉報給美國政府。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王小洪,Xiaohong Wang,男,1957年7月出生,漢族,福建福州人,中共黨員。
1998年2~2002年5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2年5月~2011年9月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2011年9月~2013年8月福建省廈門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委員,廈門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3年8月~2014年12月河南省政府省長助理、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2014年12月~2015年3月河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3月北京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16年5月公安部副部長,北京市副市長(至2018年1月)、公安局局長(至2020年4月)。

二、在福建任職期間的主要罪行

以下收集的是王小洪在福建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一)遭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1.陳美芬,原福建漳州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2000年7月2日陳美芬與十幾個功友到公園晨煉,被警察一起綁架到薌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遭到非法審訊。之後,陳美芬等人被非法關押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此次晨煉震驚漳州市委、市政府。以漳州市委書記李敏忠、市政法委書記曹盛文及市公安局長王小洪為首的漳州市高層,藉此打擊迫害法輪功學員。陳美芬被非法判刑6年,於2001年3月被送往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

2.許國泰,男,1948年出生,原漳州市龍海市顏厝鎮糧站職工。2000年7月2日,許國泰到中山公園參加晨煉,被綁架到薌城公安局。國保警察以許國泰「態度不好」為由,用手抽打他的臉,並用拳頭擊打他的腹部。後來許國泰被非法關押到漳州市第二看守所。2001年1月,許國泰被非法判重刑8年,被送往福建閩西監獄關押迫害。

3.張花玉,女,1967年出生,家住漳州市薌城區。張花玉因將陳美芬等人被綁架的消息發往海外被綁架,警察誣陷張花玉「勾結境外機構」。2000年10月25日,張花玉被非法關押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張花玉數次被警察施酷刑,罰戴「三腳扣」(也叫「上銬」,把兩隻腳和一隻手緊銬在一起,只剩下一隻手是活動的),每次上銬時間長達幾天或數週不等。上銬時張花玉整天彎腰塌背,異常痛苦。後張花玉被非法判重刑7年,被投入福建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4.朱文龍,男,1977年出生,漳州市雲霄縣莆美鎮人。因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於2001年12月4日被綁架。後來朱文龍被轉押到城關派出所一間刑訊室裏,雙手被銬在窗戶上,腳尖點地。期間,派出所警察抱住朱文龍的身體故意往下拽,致使朱文龍的兩隻手被手銬卡破皮流血,全身劇痛難忍,感覺心臟就要停止一樣。警察還不停的對朱文龍拳打腳踢、掐脖子、用煙頭燙手,以及對其不停的謾罵和人格侮辱。

當天晚上,朱文龍被轉送到雲霄縣看守所,警察縱容犯人毆打朱文龍,用刺骨的冷水潑他,並用洗衣刷給他「洗頭」。幾天後,朱文龍又被帶到雲霄縣安全局,被關押在一秘密房間,窗戶已用布封死。警察把朱文龍銬在鐵椅子上(酷刑),刑訊逼供,不讓睡覺、搧耳光、揪頭打罵、用竹管打身體、手腳和關節處等。後朱文龍被非法判重刑10年。

5.吳四偉,男,1970年出生,漳州市南靖縣第四中學英語教師。吳四偉因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於2001年10月10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綁架。第二天,吳四偉被帶到一個招待所遭到非法審訊。吳四偉被綁架以後,其所教班級的100多名學生自發地集體聯名上書,要求無罪釋放他們心目中的好老師吳四偉。2002年6月,吳四偉被非法判刑3年,送往閩西監獄關押迫害。

在王小洪任職期間,因戶外煉功、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黃惠芳(女),8年;徐琳瓏, 7年;石素美(女),6年;朱閩傑,5年;陳少珍(女),4年;胡添武,4年;鄭漳州,3年;吳永鑫,3年;吳志群,3年;盧平心(女),3年;高其才,3年(緩刑3年);林麗蘋(女),3年(緩刑3年)。

(二)遭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在王小洪任職期間,遭受非法勞教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有:

1、陳玉羨,女,1963年出生,曾4次被非法勞教。2000年12月初,陳玉羨因拿兩張法輪功真相資料給民眾看,被警察綁架、拘留,陳玉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10天後被釋放回家。可是一個月後,國保警察突然非法闖進陳玉羨家,將她直接綁架到福建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2、呼春萍,女,1965年出生,原漳州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副站長,在經歷多次騷擾、拘留迫害後,2000年呼春萍再次被漳州市「610」人員及國保警察綁架拘留。同年,呼春萍被送進福建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受罰站、限制睡眠時間,高強度的精神洗腦等迫害。

3、洪惠珠,女,1962年生,曾5次被非法勞教。2000年新年期間,洪惠珠外出訪友,回家後竟然被監視居住。之後洪惠珠進京上訪,被漳州市「610」、國保警察綁架後,非法勞教1年,並被勞教所加期3個月。出獄後1個月,由於洪惠珠拒絕放棄信仰,再次被綁架,非法勞教迫害1年6個月。

開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漳州市政法委、610辦公室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夥同漳州市公安局於2001年9月開設第一期洗腦班,公安局警察綁架了10名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迫害。2001年12月,他們又開設了第二期洗腦班,綁架了9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此外,漳州市薌城區於2000年8月期間也開設洗腦班,綁架了10多名學員。漳州市的東山區於2001年開設洗腦班,綁架多名學員。該洗腦班還成為全國的「典型」、學習的「榜樣」。

法輪功學員石素美,於2001年9月8日被漳州市公安局一處處長盧坤山和警察朱加明到家威脅,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2個月,受盡精神折磨,所在單位還被勒索幾萬元作為迫害經費。

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間,王小洪任福建省廈門市政府副市長、廈門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王小洪作為主要分管政法系統(包括610辦公室)的副市長,繼續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迫害法輪功學員。

朱鳳靈,女,30多歲。2013年5月22日早6點多鐘,廈門市「610」、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思明區公安分局和蓮前派出所多個警察闖進朱鳳靈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個人物品,並綁架了朱鳳靈。同一天,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回英和50多歲的郭鳳傑也被綁架、非法抄家。之後朱鳳靈、郭風傑、李回英3人分別被非法判刑3年2個月、3年3個月、3年4個月。

三、在河南任職期間的罪行

王小洪從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任河南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其中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間兼任河南省政法委副書記。

2014年,河南省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廳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力度。騷擾、綁架事件時有發生。僅1月至7月,有129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甚至發生了多起大規模綁架事件,如2014年4月20日,周口市鄲城縣16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6月24日,周口市淮陽縣1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7月20日至31日,河南省洛陽偃師市1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據不完全統計,在王小洪任職期間河南省至少有穆素霞、王慶凱、秦海先、張花芬、楊祥珍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害死,此外遭綁架、關押、非法庭審、誣判的法輪功學員為數更多。

河南鄭州鞏義市女法輪功學員穆素霞幫人安裝數字衛星接收器看新唐人電視節目,於2013年8月15日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在鄭州看守所迫害幾個月,並被非法判刑3年半,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於2014年12月22日含冤離世。

王小洪應對其任職期間,在其管轄和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

四、在北京任職期間的罪行

王小洪從2015年3月至2020年4月間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同時於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間兼任北京市副市長。王小洪調任到北京後,繼續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指揮、操縱各級公安局、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5年5月1日,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北京市有4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紛紛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簡稱「訴江」)。北京「610辦公室」夥同北京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執法犯法,騷擾綁架上百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自2015年5月至12月,北京因參與訴江被當地警察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多達253人次,大多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3~5天到1個月,被騷擾的有100人次。

在王小洪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的5年間,至少有許秀紅、文木蘭、賈玉萍、徐俊明、李成山、柳豔梅、杜文革、李秀紅、侯俊文、敖瑞英、李鋼、高豔1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非法關押、騷擾、非法庭審、判刑等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北京市法輪功學員有39人被非法判刑,55人遭到非法庭審,28人被非法批捕,127人被無理騷擾,609人遭到綁架。

2016年有353名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被綁架、非法關押至看守所與洗腦班的有24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有53名;被非法庭審的有11名(不含非法判刑);被騷擾、恐嚇、抄家的有58名。

2017年至少有陳小林等68人被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李萬慶等254人(次)被綁架,其中22人被非法批捕,33人被非法刑拘,王國英等269人(次)遭騷擾。

2018年,有44人次被非法庭審,38人被非法判刑(包括在2018年之前被非法判刑的2人),131人次被綁架,另有6人被綁架到洗腦班;128人次被騷擾(含非法採集信息),36人次被監視居住。

2019年上半年,有3人被非法庭審,4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關入洗腦班,31人次被非法抄家,74人次遭綁架;67人次遭騷擾迫害,包括被監視居住的24人次。

以下是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遭警察酷刑、藥物等迫害 女青年許秀紅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許秀紅於2016年1月21日,被北京通州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迫害3個月。許秀紅回家後,身體出現明顯的被餵食或注射毒性藥物症狀,身體每況愈下,伴有經常性的莫名恐慌,於2017年4月2日含冤離世,年僅40歲,直到離世前,許秀紅的兩個手腕上當年被酷刑折磨留下的疤痕依然清晰可見。

案例二:善良老太文木蘭遭看守所迫害 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文木蘭於2017年10月14日,被大城子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密雲區看守所迫害。文木蘭絕食反迫害,後全身浮腫、青紫,生命垂危,疑似中毒,有中毒跡象。密雲看守所為推卸責任,把文木蘭送回家中,中共對家中老伴恐嚇,致使老伴拒絕接受文木蘭回家,文木蘭無家可歸,於2018年2月27日含冤離世。

案例三:順義區法輪功學員柳豔梅被迫害致死

順義區法輪功學員柳豔梅,2016年11月邀請民眾旁聽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而被綁架,在通州看守所遭受慘無人道的虐待折磨,一直被戴手銬和腳鐐,全身傷痕累累,頭髮被揪掉很多,頭皮化膿,精神受到刺激,慘不忍睹。2017年7月,柳豔梅被非法判刑4年,於2018年11月12日被迫害致死,年僅52歲。

王小洪作為北京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北京市迫害法輪功的直接指揮者之一,應對其任職期間,其管轄範圍內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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