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社區書記、主任的一次對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今年十月底的一天,社區書記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說想找我「聊聊」。我想,有甚麼可聊的呢?無非就是想做所謂的「轉化」工作吧。但我轉念又一想,這個書記這樣急切的想見我,是不是想聽真相呢?我得去見見他。

到了社區辦公室,社區書記和社區主任都在。見了面,書記和主任非常熱情,這兩個人年齡都不大。我想:從甚麼地方談起呢?我微笑的看著他倆,說:「實在不好意思,耽誤你們下班了。你們這麼忙,還操心著我們家的事。你們找我,有甚麼要緊的事嗎?」書記說:「你們家也去了幾次了,因為老人孩子都在家,有些事情不好說。在這裏,我們可以敞開心扉,暢所欲言。」我說:「好啊!早就想和你們好好聊聊了。」

書記說:「兩天前,我去了我們社區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家裏。這個法輪功學員指著我戴的黨徽讓我摘下來,說戴著不好,還讓我退黨。你們這不是在參與政治嗎?我想聽聽你的看法。」我說:「大法弟子的心是善良的,她想救你,可能說的有些急了,沒有給你說清楚,讓你誤解了。這個問題我來慢慢跟你說。」

我說:「我想先和你們談談大家都關心的一些問題。『天安門自焚』事件你們都了解嗎?」他們說:「聽說過,但不是很了解。」我說:「我不用說太多,你們就明白是咋回事了。我問你們一個問題:中央電視台說,自焚的火燄剛起來就被撲滅了,也就4分多鐘就滅了。

我想請問一下書記和主任,你們去過天安門嗎?天安門廣場有多大?4分多鐘的時間,你們能走多遠?在這期間,你們還要把滅火器、攝像機都準備好,你們能不能做到?自焚是個突發事件,天安門廣場哪裏來的那麼多滅火器?而且拍攝的近鏡頭、遠鏡頭都有(這時主任插話說:「是啊,那個時候還沒今天那麼多攝像頭呢」)。自焚者中有一個叫王進東的,渾身上下都著火了。可奇怪的是:他兩腿之間裝著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頭髮是最容易著火的,可是王進東的頭髮在大火中卻完好無損。我想請你們說一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們兩個對視著笑了一下,無言以對。

書記又說:「現在形勢多好,共產黨又給發錢,你們還反對它。」我說:「書記您說錯了,我們沒有反對誰。只是把共產黨是甚麼,法輪功是甚麼,共產黨殘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真相告訴給善良的民眾。共產黨沒有工廠,沒有土地,拿甚麼給你發錢?你問一下那個街上拾破爛的,共產黨給他發錢嗎?你如果不工作,你哪來的錢?錢是你付出勞動,自己掙來的。相反的,是共產黨剝削了你的錢,養肥了它自己。然後再拿出很少的錢來打發你們,你們就以為是它養活了你們。」書記、主任聽完後,沉默了一會。

書記說:「這個功國家已經定性了,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們為啥還要到處宣傳,這不是對著幹嘛?」我說:「你們又錯了。首先,法輪功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這個不是國家說的,是江澤民說的。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超過了共產黨員的人數,激起了江澤民這個小人的妒嫉之心,所以才一意孤行的鎮壓法輪功。

早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裏,沒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也根本沒有法輪功。這就明確的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翻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條法律說煉法輪功是違法的。這些在網上都可以查到,你們現在就可以查查看。」

我正說著,主任就上網查了起來,看了一會兒,他們兩個又無話可說了。

書記又問道:「對於你們不打針、不吃藥這件事,我實在不理解,你是怎麼看待的?」我笑著對書記說:「你們兩個誰看過《轉法輪》這本書?」他們都搖搖頭。我接著說:「是啊,你們連書都沒看過,怎麼能知道是怎麼回事呢?

大法師父在《轉法輪》裏講了醫院治病和氣功治病的關係問題。就比方說我吧,在煉法輪功之前,一身的病,年紀輕輕的胃就不好,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等。曾經因為胃出血休克搶救過,醫生都準備給我做胃大部份切除手術了。就在這時,我開始修煉了法輪功。短短1個月的時間,胃病就徹底的好了。不光是胃病好了,身體其它的毛病全都好了。

我煉功把病煉好了,那還用的著打針、吃藥嗎?是藥三分毒,誰願意身體沒毛病,去打針、吃藥啊?每天煉功、學法的人多了去了。有個別的人沒有按照大法師父要求的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也就是說只煉動作,沒有修心性,身體就出現了問題。這也不能就說煉功人因為不打針、不吃藥,造成身體出現了問題。這不合理。一個班的學生有學習好的,考上大學的,也有一事無成的,這能怨老師教的東西不好嗎?」

我接著說:「一個人如果時時處處都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好人、做好事,我們的社會不就會越來越好嗎?你們管理社區不就更容易了嗎?大法師父要求我們如果和別人發生了矛盾,首先要找自己的原因。如果人人都這樣要求自己,那我們這個社會不就越來越和諧了嗎?」書記和主任聽到這裏,不住的點頭。

我又說:「對於那些上級所謂的口頭命令,你們一定要分辨正邪、對錯。你們一定要善於保護好自己,現在辦案都是終身負責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執行上級指令之前,你們一定要三思啊!

我現在回答書記提出的那位法輪功學員讓你退黨的事。你說我們在參與政治,我想請問一下書記:我們從上小學的時候,就被強行加入少先隊;上初中,就被強制入團,這是不是參與了政治?讓你們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正是讓你們遠離政治,不要去參與那個骯髒的政治。您說我說的對嗎?」書記和主任對視了一下,笑著點了點頭。

我說:「時間也不早了,耽誤你們下班了。」書記笑著說:「以後有時間的話,還想再和你聊聊啊!」「沒有問題!」說著,我們都笑了起來。

書記和主任一直把我送出大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