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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羅巧俐姐弟三人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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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羅巧俐、羅巧萍、羅曉星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仁和區棉紗灣看守所。據悉,他們已被西區法院分別誣判五年、四年、八年並被勒索罰款。三人已經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

從湖南來父母家探親的羅巧俐和妹妹羅巧萍,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向世人發疫情刊物等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

二月二十八日早上七點左右,羅巧俐和羅巧萍同時在各自的居住處被綁架。因為全家修煉法輪功,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弟弟羅曉星及母親也同時被綁架。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派出所警察和攀枝花市西區分局局長共計九人,將羅曉星父母家的私有財物和放在家裏的生活費洗劫一空,只留下八十歲的老父親一人在家。當晚十一點多鐘羅曉星的母親被警察送回家。

幾天後,兩位老人去西區分局和清香坪派出所要求釋放兒女並歸還警察無理搶走的私有財物,只要回了被搶走的生活費。疫情期間兩位老人到六月下旬才將姐弟三人的衣物送到市看守所(註﹕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搬遷到仁和區棉紗灣,改名為攀枝花市仁和區棉紗灣看守所。)

姐弟三人於九月二日和十月三十日兩次被非法開庭,羅曉星說:法輪功不是×教(中共邪黨才是最大的邪教),對社會沒有危害。我沒有組織羅巧俐、羅巧萍破壞法律實施。

羅巧俐說: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自己看望父母才和羅曉星、羅巧萍相處,發真相資料是為了救人。羅巧萍說:修煉法輪功是信仰自由,全世界都有人在煉,自己把生病吃藥的錢拿來救人。

羅曉星、羅巧俐、羅巧萍被西區法院分別誣判八年、五年、四年並處罰金。姐弟三人已經向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他們現在仍被關押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棉紗灣看守所。

附:有關部門信息
1.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法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東段750號
郵編:617000
電話:辦公室:0812-3332622
立案一庭:0812-3335398
立案二庭:0812-3336097
刑事審判團隊:0812-3336743
民事審判第一庭:0812-3336742
民事審判第二庭:0812-3330297
民事審判第三庭:0812-3336744
行政審判庭:0812-3336815
審判監督庭:0812-3329562
執行局:0812-3340969
黃志勇:代理院長、審判員
陳遠奎: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周遠軍:市紀委派駐市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戴洪斌、龔建元為副院長
陳剛:執行局局長
任紅柳:政治部主任
王正勝:政治部組織人事處處長
胥軍:審判監督庭庭長

2.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法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蘇鐵中路182號
郵編:617000
電話:辦公室:0812-5558366
政治處:0812-6863537
監察室:0812-5510269
刑庭 :0812-5558210
民一庭:0812-5713308
民二庭:0812-6670178
行政庭:0812-5550912
審監庭:0812-6863351
審管辦:0812-6863257
立案庭 :0812-5557119
執行局 :0812-5553136
院長:許朝暉
副院長:徐永剛
審判長:宗倩
審判員:蘇敏、杜莉
書記員:雷敏

3.四川省攀枝花市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湖濱路
郵編:617000
電話:0812-3362757
副檢察長:謝永崇、梁兵
第二檢察部檢察官:王建方
第四檢察部檢察官:李莉

4.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蘇鐵中路260號
郵編:617000
電話:0812-5553368
檢察長:周樹明
副檢察長:冉紅
政治部主任:陳農(電話:0812-3866999)
第二檢察部副主任:趙立波(曾任公訴人)(辦公電話:0812-3866968)

5.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大水井
郵編:617000
電話:8012-5561075
局長:丁鏡富
政委:劉祥華
紀委書記:張鵬
警察:李仁鵬

6.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清香坪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梨華路80號
郵編:617000
電話:0812-5917116
所長:高寧
教導員:馬連輝
副所長:張清峰、易傳陶、王安濤
案件查辦隊隊長:何雲剛
案件查辦隊警察:郝桓古、吉拉木乃、吳月皇、鄭天惠、陳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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