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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警察王洪魁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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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自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以王洪魁為首的執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非法抓捕、關押、刑訊逼供、酷刑折磨、電棍電擊、勒索錢財、勞教、編造罪名、庭審、無罪判刑等,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傷殘。為了斂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勒索錢財,一人少則幾千人民幣,多則幾萬,或十幾萬人民幣,沒錢則無罪判刑。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王洪魁現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王洪魁
中文姓名拼音:(WANG, HONG KUI)
性別:男
工作單位: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開發區交通大隊
職務:大隊長
原單位與職務: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家庭住址: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 住宅怡景小區20號樓3單元202室
郵編:115000

王洪魁
王洪魁

王洪魁是營口市鱍魚圈區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作惡多端。

二、迫害事實簡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的各級政府部門、公安警察緊隨其後,對全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全面迫害。

1、迫害法輪功學員陳文多

法輪功學員陳文多,營口市鱍魚圈區第二十中學數學教師,其妻子劉丹,營口市鱍魚圈區第二十四中學英語教師,夫妻兩人被多次迫害,非法抄家、多次拘留、監控、勒索錢財、勞教、判刑、失去工作、被迫害至流離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陳文多與妻子劉丹被非法抓捕一次;同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拘捕;二零零七年又一次將他們關押至看守所;拘留期間王洪魁,張魯多次非法提審,為繼續迫害搜索證據,王洪魁藉機向家屬勒索一萬元,但並未得逞,最後陳文多被非法勞教一年,妻子劉丹被非法關押四十天,勒索一萬元才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陳文多再次遭到拘留一個半月,勒索五千元才放人,同年七月在陳文多出獄一個月後,華寧警察又打電話到單位,讓他兩人參加區裏舉辦的洗腦班,未免再受迫害,陳文多與妻子劉丹被迫離開了十幾年的工作崗位,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陳文多與弟弟陳文皓被鱍魚圈區國保大隊惠懷旗、李元慶、王毅等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刑訊逼供後關進看守所,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惡警多次潛入陳文多家中非法抄家,把家中所有貴重物品搶劫一空,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陳文皓被非法關押三十六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對陳文多、韓錫傲非法開庭,三個月後,韓錫傲被非法判刑八年,陳文多被非法判刑三年。

2、迫害法輪功學員宮德雙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宮德雙在自家的商店裏工作,被鱍魚圈國保大隊的警察秦世龍騙到國保大隊,並被大隊長王洪魁等幾個警察審訊,到晚上十多點鐘中被劫持到鱍魚圈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份,宮德雙被鱍魚圈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洪魁綁架,國保大隊對他嚴刑逼供,毆打,到晚上九點,王洪魁向其家屬勒索三千元後將他放回。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宮德雙被鱍魚圈區國保大隊長王洪魁帶領警察綁架到巡警大樓國保大隊非法刑訊逼供後關押進看守所,非法關押時長達五個月,期間被惡徒們進行殘暴的肉體折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3、折磨、勞教法輪功學員楊桂敏、楊貴榮、於桂香、王麗傑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楊桂敏、王麗傑、楊貴榮、於桂香、鄒玉香等因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新區派出所所長徐振勇等人非法抓捕、押到新區派出所,並分別關在獨自的房間裏,有十幾個警察輪流的對學員逼供、毆打、恐嚇,還強行讓蹲馬步,警察華寧還拽著學員的頭髮往後拖,拖到窗台上使勁按住頭部說道:「今天就是打死你也算白死;明天就登報說你是跳樓自殺。」就這樣楊貴榮、於桂香等在新區派出所被警察來回折磨一個晚上。

楊桂敏被他們列為重犯,當時就被國保大隊王洪魁、張魯劫持到國保大隊進行迫害,也是被折磨了一個晚上,王洪魁、王永勝等多名警察將楊桂敏兩手上下背銬在一起,把書本捲起來塞在手銬的空隙當中,勒得緊緊的,手銬都被勒進肉裏面,等到打開手銬時根本就打不開,換了幾個警察才打開手銬,兩隻手血淋淋的。緊接著又開始另一種手段進行迫害,將她兩腿強行劈叉開,兩個警察用力把她的腿往地上按,同時把頭也往地上按,再拿羽絨服蒙上頭,開始用警棍猛烈的打,打的遍體鱗傷,滿臉是血,直到凌晨四點左右才停止。

之後,他們看到沒有甚麼效果,近距離開會研究,對這些學員進一步迫害。這時早晨六點左右被關在新區派出所的幾個學員也被警察馮世舉等帶到國保大隊,警察趙明就開始對她們用電棍電擊。電擊楊桂敏時王洪魁還說:今天把你電傻了,就說你煉法輪功煉的,電死你就說你是跳樓自殺,就這樣又被他們折磨了一整天,晚上就把這些學員押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這些學員被非法押送到遼寧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分別被非法勞教一年至三年(楊貴榮一年、鄒玉香一年、夏春鳳一年、楊桂敏二年、李 嵐二年、韓豔萍二年、於桂香三年、王麗傑三年、宋亞文三年),是公安局局長欒奕一手簽字批准的。

4、迫害法輪功學員張鳳雲

二零零一年四月,營口市鱍魚圈區國保大隊長王洪魁帶三四個警察闖進張鳳雲家中進行非法抄家,並將張鳳雲綁架到區公安分局,並進行酷刑逼供,電棍電擊,第二天被關押至鱍魚圈看守所後,勞教兩年。

5、迫害法輪功學員畢淑娥

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上午九點鐘,營口市鱍魚圈教師畢淑娥從家中被綁架到國保大隊,非法審訊,並被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洪魁勒索兩萬元才允許放回。

6、迫害法輪功學員楊貴榮

二零零三年六、七月期間,法輪功學員楊貴榮,被國保大隊長王洪魁,警察李宗全,王江三人多次上門騷擾並恐嚇,威逼家屬交出三萬元,如不拿錢就將其判刑三年,家屬被逼繳納勒索款項三萬元後警方才罷休。

二零零八年楊貴榮再次被海東派出所警察徐輝,趙偉綁架到海東派出所,第二天被國保大隊長王洪魁劫持到國保大隊,之後王洪魁勒索家屬五千元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楊桂敏和宋亞文被海東派出所趙偉等警察綁架到海東派出所,第二天將她們兩人劫持到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洪魁又勒索楊桂敏和宋亞文的家屬各四千元才將她們放回。

7、迫害法輪功學員陳麗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中午,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陳麗正在上班,鱍魚圈區國保大隊警察李元慶,吳靖(女)等三人將陳麗綁架到國保大隊,審訊後非法關進營口看守所,王洪魁,張廣業向陳麗家屬勒索四萬元才將她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陳麗在鱍魚圈商業大廈被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營口看守所,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和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分別在鱍魚圈法院和營口看守所非法開庭,主審法官:韓淑坤,陳麗被非法判刑五年。

8、迫害法輪功學員孫穎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營口市鱍魚圈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洪魁領著六個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孫穎家進行非法抄家,又把孫穎的女兒張桂英,女婿張孝綁架走,(兩人並非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鱍魚圈拘留所,十五天後孫穎和法輪功學員於志宏去接人,拘留所不放人,並說哪送來的你們就到哪裏去要人。

於是她們到國保大隊要人,結果她們被非法關押,王洪魁等人把於志宏帶回家搶走了大法書,並非法關押五天。將孫穎劫持到鱍魚圈看守所之後將七十多歲的老人判刑五年,入獄後被迫害雙目失明。

9、綁架迫害畢世軍等七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畢世軍和妻子孫麗,沈廣海和妻子滕文閔,於志宏和兒子王志遠,董冰等七人在各自家中,被營口市鱍魚圈區國保大隊長王洪魁為首的惠懷旗,李元慶惡警綁架,非法抄家。

參與非法庭審的相關人員有法庭長尹文成,檢察院曹寧,這次公訴人曹寧以鱍魚圈國保大隊的說辭為依據,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鱍魚圈區法院秘密對七名法輪功學員判刑,為七名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和家屬都沒有得到任何的通知。

10、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德成全家五口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李德成全家五口被綁架,在鱍魚圈租的房子被洗劫一空,參與綁架的有省,市,區公安局,政法委(包括六一零)國安特務直接用萬能鑰匙破門而入,鱍魚圈國保大隊的王洪魁等人參與了對李德成一家的綁架,一家除了老人和小兒子被當日放回,李德成和妻子孫慶華,及大兒子李廣被關押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判重刑,李德成入獄後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王洪魁帶領警察闖進李德成的兒子李廣家,用萬能鑰匙強行打開李廣家的門,不顧家中還有九十高齡的老人,挨屋查抄,搶走了家中兩台電腦,還有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在沒有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李廣綁架到鱍魚圈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三、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達百人次

營口市鱍魚圈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洪魁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瘋狂抓捕,或幕後指使,並長期關押,達百人次,無任何手續,票據勒索達百萬人民幣。

下面根據不完整統計部份被王洪魁及其操控的國保大隊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陳文多 被綁架、非法勞教、判刑三年,多次被綁架抄家;
陳文皓 被綁架、非法關押至看守所三十六天;
張 德 被綁架、非法關押至拘留所半年多;
王身倫 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於志宏 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王志遠 被綁架、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董 冰 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
沈光海 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滕文閔 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緩行五年;
孫 麗 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畢世軍 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
宋成豔 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張丙霞 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田桂雲 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姚 強 被綁架、非法判刑兩年,丈夫是常人被拘留勒索五千元;
王淑紅 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李鳳美 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孫 穎 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顏 波 被綁架、非法勞教勒索兩萬元;
康玉芝 勞教兩年;
宮德雙 四次被綁架判刑三年,勒索一萬元;
楊麗君 被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
楊媛媛 被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
孫玉斌 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多次綁架;
王愛雲 被綁架、非法勞教;
沈永波 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
楊 梅 被綁架、非法判刑八年;
石月嬌 被綁架、非法押拘留所;
李鳳珍 被綁架、非法關押洗腦班;
李鳳芝 被綁架、非法關押洗腦班;
台淑雲 被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
劉 丹 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所;
婁躍軍 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孫 輝 被綁架、非法判刑幾年不詳;
趙廷杲 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李崇婷 被綁架、勒索錢財;
張鳳雲 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李 季 被非法關押兩次洗腦班;
張文芳 被綁架、非法關押看守所;
畢淑娥 多次被綁架關押拘留所,並被勒索兩萬元;
蘇曉紅 被綁架、非法勞教;
周鳳園 被綁架、非法勞教;
李俊生 被綁架、非法關押至看守所;
蘇 穎 被綁架、非法關押洗腦班;
畢 傑 被綁架、非法關押看守所;
陳 麗 被勒索四萬元,拘留,非法判刑五年;
車洪飛 五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年;
李 廣 被非法判刑八年,加四年;
李德成 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孫慶華 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
張文嶺 被勒索錢財;
張玉華 被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
李翠紅 被綁架、非法關押洗腦班,抄家;
符佩玲 被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
伏承友 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關押拘留所;
韓錫傲 被綁架、非法判刑八年;
陳永春 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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