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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判法輪功學員 法官、檢察官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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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中共的法官、檢察官,被中共賦予了生殺予奪的大權,部份人放棄良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法庭上一次次誣判法輪功學員,使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無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法官、檢察官的惡報也頻頻發生。

湖北省荊門市京山法院法官秦必先遭惡報死亡

湖北省荊門市京山法院法官秦必先,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晚十時許,突發心梗,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無效而死,年四十九歲。

秦必先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他和京山610主任、國保大隊隊長彭義林,公安局等相關人員串通一氣,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判處法輪功學員肖厚珍七年,丁心正四年,陳蘭芳四年,胡翠蘭四年,董登桂四年,尚其鳳四年。

法輪功學員向秦必先講真相他不聽。天理昭昭,善惡必報,如今秦必先遭惡報而亡。

遼寧綏中法院刑庭副庭長李桂靜遭惡報殃及家人

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刑庭副庭長李桂靜,是除關樹森之外,曾多次參與給法輪功學員枉法判刑的又一法官。關樹森曾枉判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已經遭惡報患癌症。

綏中法院曾有法官,在接到上級指示,要求其給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時,看了案卷之後,說「這個案子證據不足、沒法判」而推掉了。可見,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能給法輪功學員判刑的法官,是為了個人利益而知法犯法、迫害善良。

有法輪功學員曾給副庭長李桂靜講大法好的真相,她不聽。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中旬,李桂靜的三十五歲的兒子魯曉峰(在綏中縣委組織部上班)突發心肌梗塞死亡,留下一個七歲的孩子。

自古行善積德者福蔭子孫,行惡造業者累及子孫。李桂靜與佛法為敵,迫害善良,終於累及家人。希望李桂靜在遭難之後,能有所反省,了解真相,將功補過,遵從天理,尊重法律,給自己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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