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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市李長芳被手術致死 疑遭活摘腎臟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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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山東臨沂市沂南縣法輪功學員李長芳在臨沂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開始胃疼,逐漸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積出現紅紫現象,被臨沂市看守所送進臨沂市人民醫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確診的情況下手術,手術後再也沒有醒過來。

李長芳
李長芳

臨沂市看守所、臨沂市檢察院、臨沂市人民醫院對李長芳具體做了甚麼,對當前對法輪功迫害依然存在的形式下我們尚不能得知,但從報導出的臨沂看守所、臨沂市檢察院、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東關派出所等人員的不合常理的表現,我們懷疑李長芳被活摘了腎臟器官。

●被中共搶走的遺體

沒聽說過搶劫屍體的,然而李長芳的屍體卻被警察搶走。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下午六點左右,醫院打電話說李長芳心臟不行了,需要搶救。等李長芳的家人趕到醫院時,醫院裏布滿了警察和便衣,重症監護室裏也是便衣,殯儀館的車已在那裏等候。在路上大夫就告訴李長芳的家人,已經壓了一個多小時了,再壓就壓扁了,穿衣服就不好看了。等李長芳的家人進重症監護室時發現,氧氣管子已拔了,壓心臟的機器也停了,看李長芳的家人進去才開始壓。隨即把李長芳的家人趕了出來。

李長芳的親屬要進去給李長芳穿壽衣時,卻不讓進,就連李長芳的女兒和兒媳也不讓進,也不讓哭。一會李長芳的遺體就被抬出來了。王西傑強烈要求等一會抬走,因為李長芳的姨和舅已經在路上,想讓他們看一眼。東關派出所高中軍指使手下把李長芳的家人架起來,把李長芳的遺體強行抬上殯儀館的車拉走了。

八月二日,李長芳的家人到了檢察院,他們又不讓帶手機和錄音。李局長說:「臨沂市看守所沒有責任,監管環節沒有錯,看守所劉所長、楊所長、陸所長還要你們承擔三十多萬元的醫療費。」還要追究王小飛(李長芳的兒子)的責任。」

八月十七號,沂南縣依汶鎮一副鎮長和一協調員去告訴王西傑的姐夫,說抓緊處理屍體,說屍檢也好,火化也好,先把人埋了,然後再慢慢處理,否則看守所要起訴,讓王西傑支付醫療費用。

十月一號前後,沂南縣依汶鎮鎮政府人員又找到李長芳的家人,說不用陪醫藥費了,給四萬元錢把屍體火化了。李長芳的丈夫王西傑說:給四萬元錢也行,得把遺體還給我們。一政府人員說:要屍體門也沒有。

官方已把《釋放通知書》給李長芳的家人了,用官方的話說李長芳已不是他們的人了,那為甚麼還要劫持李長芳的遺體呢?

請您來考慮:為甚麼不讓家人給李長芳穿壽衣?為甚麼要劫持遺體?為甚麼家人無權自己決定如何處理親人遺體?為甚麼邪惡迫不及待的要火化屍體?這其中隱藏著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為甚麼不讓家屬查看手術後李長芳的身體?

七月七號王西傑到重症監護室探視時發現,李長芳的身體從乳房往下纏著白布,警察不讓王西傑掀開薄被看。而手術前還允許王西傑掀開薄被查看李長芳的身體。

查看親人手術後的情況,是理所應當的,是最平常不過的事情,為甚麼不讓家人查看?難道纏著白布的身體隱藏著他們不可告人的秘密?

●保守治療見效 臨沂市看守所執意要做手術

王西傑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凌晨在病房時,問李長芳怎麼回事,李長芳說她肚子疼了半個月了,一開始胃疼,逐漸往下疼,一直發展到下身,疼痛越來越厲害。送醫院前的一個禮拜疼痛的不能吃飯,只能喝點水。王西傑看到李長芳的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積出現紅紫現象,便問臨沂市看守所大隊長張秀霞等警員,她們支支吾吾不做解釋。

王西傑從病房出來後,大約五點左右找主治大夫劉省臣,詢問病情。劉省臣說:「不確診是胃穿孔還是腸穿孔,等割開後才知道。」王西傑又問:「有甚麼治療方法?」劉省臣說:「有兩種治療方法,一是保守治療,一是動手術。」王西傑問:「保守治療怎麼治療?」劉省臣說:「保守治療就是不動手術,掛針觀察一個禮拜,如果腸穿孔、胃穿孔眼小的話自己就能長好。看你家屬也不太嚴重,可以做保守治療。」王西傑問:「保守治療有危險嗎?」劉省臣說:「沒有危險。」王西傑聽後就選擇了保守治療。接著劉省臣對楊曉峰大夫說:「楊大夫,安排保守治療。」楊曉峰大夫讓李長芳女兒簽字做保守治療。但是臨沂市看守所張秀霞隊長不滿意大夫做保守治療,說應當做手術。

在保守治療6小時後,即6號11點左右,王西傑再到病房探視李長芳,李長芳對王西傑說:「掛上吊瓶後,中午疼痛就減輕了,也好受多了。」王西傑就掀開薄被看了看,李長芳下身及腿、腰的大部份紅、紫部份消失了。

不難看出,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凌晨,主治大夫劉省臣應當在看過李長芳的各項檢查後、以自己的臨床經驗做出李長芳病情並不嚴重並採取保守治療方案,這說明劉省臣、楊曉峰大夫那時尚不知活摘內幕,在未受臨沂市看守所等部門干預情形下採取正常的治療方式。保守治療在短短六個小時就見效了,說明保守治療是管用的。

但六個小時後,在保守治療見效後,臨沂市看守所、臨沂市人民醫院大夫卻威逼李長芳的家人做手術。

王西傑問楊曉峰大夫:「不是做保守治療嗎?」楊曉峰大夫說:「病情有了發展。」王西傑又問楊曉峰大夫:「不動手術不行嗎?」楊曉峰大夫說:「不動手術肯定活不了。動了手術有可能保命,也可能不保命。先做微創手術,看明病情後再做手術。」李長芳的女婿問楊曉峰大夫:「看出病情後做手術還需簽字嗎?」楊曉峰大夫說不用簽字了,一塊做。

既然保守治療見效很快,說明保守治療方案是可行的,李長芳的病情向健康的方向發展,這是事實。然而楊曉峰大夫說病情有了發展,不動手術肯定活不了,動了手術有可能保命、也可能不保命。這不是不看李長芳身體迅速好轉的事實,大睜著雙眼說瞎話嗎?這說明劉省臣、楊曉峰大夫已知曉了活摘內幕,被脅迫參與了對李長芳器官的活摘,開始按照看守所的意圖行事、開始造假欺騙李長芳的家人。

●逼簽《釋放通知書》的障眼法

七月六日臨沂市看守所陸國強說:「她(指李長芳)身份不行,現在是我們的人。」王西傑說:病人與身份能掛鉤嗎?王西傑要求保外就醫,他們不同意。

七月十日臨沂市看守所所長丁春玲電話約王西傑一起去問詢醫生李長芳的病情。當李長芳的丈夫王西傑、兒子王小飛、女兒王小交及其姐姐、姐夫趕到醫院時,醫院裏布滿了警察和便衣。警察逼迫王小飛簽字。臨沂市看守所所長丁春玲對王西傑說:沂南縣法院來人了,叫你們簽字。王西傑問簽甚麼字?她說監外執行,也就是保外就醫。王西傑說:「一開始我要求保外就醫,你們不同意,現在人不行了,你們就推責任,我不簽。我現在只想把我老婆病治好。」丁春玲說簽了字(李長芳)就是你們的人了,看守所的人就全部撤走了,以後由你們自己管了。

七月十二號下午李長芳死後,臨沂市看守所一所長給王西傑一張釋放證明,釋放日期是十號。既然釋放日期是十號,正常應該是十號所有看守所、派出所、法院、檢察院的人都撤走。按照臨沂市看守所所長丁春玲說法:「簽了字(李長芳)就是你們的人了。」但實際情況是李長芳死了、也被他們釋放了,但他們還把李長芳的遺體搶去放在殯儀館裏,還屬臨沂市看守所管的「人」。

如果看守所真心讓家人接走李長芳,為甚麼還那麼嚴防死守?還不讓家人靠前?這明顯是障眼法,他們料定那時王西傑一定不會接一個不行了的人回家,才故意那麼說的。是為掩蓋活摘留了一手。

●護士的疑問

七月七號一護士對守在重症監護室門外的王小交說:「怎麼一直沒有尿液?」可能是尿液無法排出的緣故,手術後李長芳的身體全身浮腫。手術後臨沂市人民醫院大夫也說沒有尿液。我們猜測腎臟被摘除了,故而沒有尿液了。但為甚麼又說腎臟感染、肝腎感染?只有這樣才能用腎透析機代替腎功能,以維持手術後不會立即死亡的局面。

關於李長芳被綁架迫害詳情請看明慧網文章《山東臨沂看守所害死善良農婦 搶劫遺體》、《山東沂南縣李長芳被迫害致病危》、《山東沂南縣公安局以「掃黑」之名迫害善良百姓》、《發生在年關前的荒唐庭審》等。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
臨沂看守所所長王良水、劉世岱、楊本鋒、陸國強、丁春玲
臨沂看守所大隊長張秀霞
臨沂市看守所民警:林娜、王紅、趙立鳳、葛曉等
臨沂中級人民法院 邱文0539-8138239
沂南法院院長 李宗強 0539-3276110 0539-3221008
臨沂公安局長 李登全
臨沂人民醫院參與迫害醫生
劉省臣 13583955413 身份證 37112219731010317X
劉清緩 15054985361 身份證370204197203270812
楊曉峰 15953959186 身份證372801197008210633
臨沂巡警 警號 93701
臨沂蘭山區東關派出所 13969956571 警號074116
沂南縣依汶鎮610辦 咸春亮 13791526321
沂南縣政法委 0539-3221415
東臨沂河東區公安局長 劉星 13905397663(原沂南公安局長,指使綁架李長芳)
沂南公安局長 高興先 13969980806
沂南公安局治安隊長 胡法強 13573991801 13573982901(原沂南國保大隊長,參與綁架)
沂南縣依汶鎮派出所所長 劉維明 13573951366 (宅電)0539-3230208
沂南縣國保大隊長 賀方勝 13305497709
沂南檢察院 苗士武 0539-3296699
沂南法院 尹傳偉 18553917169
沂南司法局 0539-3238148
沂南公安局 0539-32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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