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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四川瀘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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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九年,四川省瀘州地區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事件持續發生。法輪功學員丁國琴、梁文德被非法判刑後,在監獄被迫害致死。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在監獄遭迫害,十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社保扣發養老金等經濟迫害。

其中,兩位七旬高齡老人,七十七歲的趙文秀和七十六歲的高賢英,被非法判重刑,分別為七年零六個月和七年。兩位老人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四川成都女子監獄。

目錄
一、被監獄迫害致死案例
二、冤判入獄
三、綁架、關押案例
四、騷擾案例
五、經濟迫害
六、停止迫害
附:二零一九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人員

一、被監獄迫害致死案例

◎善良農婦丁國琴被監獄迫害致死

丁國琴,瀘州市江陽區分水嶺鎮農村婦女。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成都雙流監獄醫院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九歲。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瀘州市江陽區分水嶺鎮派出所警察,誘騙丁國琴送菜到派出所實施綁架,關押看守所一年多。期間,家人沒得到丁國琴被關押的任何法律文書,更不知甚麼時候開庭,甚麼時候判的刑。直到二零一八年黃曆八月下旬,龍泉女子監獄打來電話,才知丁國琴已被江陽區法院秘密判刑兩年零六個月,並已秘密劫持到了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按照監獄三個月才能會見的通知,丁國琴的兒女第一次去監獄探視時,見母親是被人背著出來的,說手腳都不能動彈了。確知入監不到三個月,丁國琴已被迫害成四肢癱瘓。二零一九年新年過後,丁國琴的兒子到監獄醫院探視,見經過一番「救治」後的母親是被人抬出來的,病情沒有絲毫好轉。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丁國琴在成都雙流監獄醫院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九歲。

◎原工商局幹部梁文德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梁文德,原瀘州市江陽區工商局幹部。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冤判入監摧殘兩年後,在成都雙流監獄醫院含冤離世,終年六十四歲。

二零零零年,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梁文德因堅定修煉法輪大法被開除公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文德在家門口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在看守所關押一年的梁文德被瀘州市江區法院誣判五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瀘州中級法院下達判決,維持一審冤判;二零一七年端午節前梁文德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這是梁文德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遭監獄殘酷摧殘兩年後,有人看見梁文德身體都變形了,坐著一言不發的沉默著。一天她突然腹瀉、嘔吐,吃不下東西,吃甚麼吐甚麼,監獄醫院確診為肺癌晚期。從「發病」到在監獄醫院「救治」僅一個月時間,梁文德含冤離世。

因修煉法輪功梁文德得到了身體的健康,提高了道德水平,改變了工作作風,深得個體經營者的好評。梁文德堅定信仰,堅持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兩次,先後被中共非法囚禁了十二年,受盡監獄的各種酷刑折磨。

目前在成都龍泉女子監獄黑窩裏遭受迫害的瀘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還有劉小林、張利輝、羅水珍, 及以上六位二零一九年被劫持到監獄的法輪功學員。

二、冤判入獄

◎合江小學教師夏成貴被冤判四年零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夏成貴與其妻子──同一小學的教師劉小林,依法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合江教委責令停課,合江政法委、國保逼迫他們認錯,撤訴。兩位老師依法維權,堅守良知,秉承正義,不向江氏黑惡勢力妥協,合江公檢法合夥構陷,誣判劉小林五年冤獄,夏成貴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保外養病,身體還未完全康復的夏成貴在街上行走,被合江國保再次綁架、關押。夏成貴不按國保的要求書寫「不修煉法輪功的悔過書」。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合江縣法院、瀘州市中級法院合夥誣判夏成貴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隨即被劫持到四川樂山嘉州監獄迫害。

夏成貴、劉小林雙雙落入冤獄。已知劉小林遭到監獄暴力轉化的酷刑折磨,身心嚴重受損。夏成貴本來身體欠佳,到了中共監獄那個暗無天日的黑窩後,情況會怎麼樣還不得而知。

◎瀘縣七十七歲的趙文秀被誣判七年零六個月,入獄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瀘縣奇峰鎮七十七歲的老年農婦趙文秀,被瀘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零六個月,隨即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這是這位善良的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趙文秀曾被瀘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劫持到四川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四年八月,趙文秀被瀘州市江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監外執行;二零一九年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刑期高達七年零六個月,年齡高達七十七歲還被劫持到監獄摧殘。

三次非法判刑,趙文秀的家人都沒有得到過開庭通知,不知庭審情況。兩次送監獄前都沒有得到家屬會見的通知,都是秘審秘判,秘密劫持到監獄的。

二零零四年以前,趙文秀遭跟蹤、綁架、抄家、拘留、洗腦,各種迫害至少十九次。還遭到看守所戴腳銬、手銬的折磨。在看守所被注射了兩支不明藥物後,記憶力大大衰退。

◎江陽區七十六歲的高賢英被誣判七年,處罰金七千元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瀘州市合江法院與瀘州中級法院合夥誣判高賢英女士七年徒刑,勒索罰金七千元。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七十六歲的高齡老人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迫害。這是高賢英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

高賢英,瀘州市江陽區藍田鎮農村婦女,失地後成為城鎮居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被江陽區法院判刑三年緩五年,二零零七年被所謂「收監」,被劫持到監獄迫害二年零二個月十二天;二零一五年六月被江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監外);二零一九年十月,再次被誣判七年。

◎張元華被冤判三年零六個月,非法處罰金六千元

張元華,四十八歲,瀘州市納溪區農村婦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瀘州市合江法院與瀘州中級法院合夥誣判張元華三年零六個月,處罰金六千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下旬,張元華被秘密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迫害。

◎鄒明英被冤判一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

鄒明英,五十三歲,瀘州市江陽區石嶺鎮農村婦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被瀘州市合江法院與瀘州中級法院合夥誣判一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二零一九年中秋節前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高賢英、張元華、鄒明英三位女士,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在合江五通橋鎮趕場被綁架。從綁架、關押直到二審結束,歷時兩年多時間。期間,法輪功學員及其當事人的家屬、親朋好友,或面對面,或書信形式給合江公檢法機構、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及辦案人員講真相,勸善,送去相關的法律文書和政策文件,慈悲的呼喚一直沒有停止。

在一審、二審的法庭上,律師做無罪辯護,從憲法、刑法、國家政策、社會倫理,及法輪功傳出後,在中國大陸、港澳台,及全世界產生的積極影響,全方位闡明了法輪功的合法性,一一駁斥了公訴人誣告法輪功是×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輪功真相資料是某教宣傳品,及法輪功破壞法律實施的邪說。

兩年來,大家都在努力講真相、勸善,滿懷希望的期待著涉案的公檢法人員覺醒,不再迫害法輪功,就是不願看到他們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製造冤獄與江澤民同罪而葬送了自己。

◎巫德蓉被劫持到監獄

巫德蓉,六十八歲,納溪區新樂鄉農婦。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鐘,正和丈夫在家裏看電視,一群身著警服的人斷電,誘騙巫德蓉開門查看。這夥人趁開門之機一擁而上,綁架了巫德容,並闖入她家非法查抄。隨即將巫德蓉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瀘州市納溪區法院誣判巫德蓉三年,處罰金五千元(這是巫德蓉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九年年初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二零一八年參與非法判刑迫害巫德蓉的人員:納溪區法院審判長王月;陪審員郭從會、繆大林;納溪檢察院公訴人董丹;書記員嚴飛飛;永寧派出所警察李熊明

三、綁架、關押案例

二零一九年,瀘州地區發生多起綁架、非法關押事件,至今可能還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龍馬潭區特興鎮苟正瓊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瀘州市龍馬潭區特興鎮法輪功學員苟正瓊,在兆雅鎮給一個小學生講真相,被兆雅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後,繼續關押看守所。近況如何,詳情不知。

◎龍馬潭區特興鎮三名店主被綁架,關押至今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龍馬潭區特興鎮來了很多車輛,大批警察分別綁架了三位正在營業的女店主──鄧萬英、羅太會、雷煥英。本案是瀘縣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糾集瀘縣太伏派出所警察幹的。他們非法抄家,把人帶走不知去向。幾日後才得知她們被關押瀘州市納溪看守所。

已知她們被構陷到了瀘縣檢察院。雷煥英、羅太會的家屬已聘請了正義律師為她們維權。

◎江陽區國保糾集派出所警察同時抓捕四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早上,四名法輪功學員唐祖群、章新連、敖啟珍、彭昭群同時在各自家中被綁架,被抄家,被非法關押至今。據悉是江陽區國保糾集華陽派出所、龍透關派出所合夥作案。目前,已知四人被構陷到檢察院。敖啟珍的家人已聘請正義律師維權。

◎瀘縣奇峰謝華君被綁架,關押至今

二零一九年十月初,瀘縣奇峰鎮農婦、老年法輪功學員謝華君被綁架,家被非法查抄,關押看守所至今,不知詳情。

◎江陽區大隊人馬綁架一名退休教師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十幾個警察、便衣,綁架了退休教師廖麗華到江陽區張壩派出所詢問、筆錄,同時還抄家。據悉,是江陽區國保糾集張壩派出所警察等到龍馬潭區作的惡。廖麗華堅持講真相數小時後回家。

◎納溪區國保同時綁架六名江陽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納溪區國保、永寧派出所警察,到江陽區非法抓走了六名法輪功學員:唐旭珍、劉朝珍、黃遊華、黃祖宣、鄧世民、陳懷芳。理由是十一期間非常時期不該聚會。年紀最大、身體不適的劉朝珍當日回家。其餘的關押一個月左右全部回家。

二零一九年八、九、十月份對鄧萬英、唐祖群、唐旭珍等人的集體抓捕,及對廖麗華的綁架,都是國保糾集派出所警察,出動大隊人馬,聯合進行的。而且是跨區作案,交叉抓人。瀘縣的到龍馬潭區抓人;納溪區的到江陽區作案;江陽區的到龍馬潭區作案。據悉,這些聯合行動是由瀘州市國安局部署的。

四、騷擾案例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凡到「四二五」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紀念日、「五點十三」法輪大法洪傳日、「七二零」法輪功學員反迫害日、十月一日邪黨篡政日,都成了令邪黨恐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騷擾迫害的所謂敏感日。二零一九年,瀘州各個地區都有騷擾情況發生(在此僅舉幾例),最嚴重的騷擾是實施搶劫。

(一)搶劫案件

◎獨居老人桂大律多次被搶劫

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上午,瀘州市江陽區藍田鎮派出所、憲橋社區,以孟慶華為首的五、六個身著便衣的男女警察,及不明身份的人員,闖進瀘州氣礦家屬院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七旬老太桂大律家,不出示證件,不報姓名,進屋後,幾個警察將保姆按住不准動,保姆給他們講真相,說迫害大法弟子是違法犯罪的,他們置之不理,在獨居老人的家裏當著老人的面耍橫,亂翻亂找,光天化日下,搶走了屬於老人個人信仰的私人財物:大法書籍《轉法輪》三本、《洪吟》四本,和一些真相資料。搶走的東西沒有清單。

二零一九年九月,瀘州市江陽區藍田鎮派出所警察、社區人員等再次到氣礦家屬院騷擾桂大律。這又是一次對獨居老人黑社會流氓式的搶劫、凌辱。為了制止他們繼續犯罪,手腳不太靈便的桂大律把住家門,不讓來者進屋,簡單回答了他們的問話,然後就告誡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來人轉身就走了。

◎古藺縣大村鎮派出所警察私闖李常林家非法抄家、搶劫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七點半左右,古藺縣東新鄉派出所警察李波帶領大村派出所警察劉蘇劍(音)、洪晨鐘等四人,到東新鄉李家寨村五組法輪功學員李常林家騷擾。因不出示證件和搜查證,進門就竄到樓上亂翻亂找,遭到李長林抵制。警察把李常林打倒在地,強行銬上手銬,抬去丟在警車上,又到樓下李常林住的房間搜查,搶走大法師父的法像和各種法輪功書籍、刊物、播放器、真相光盤等,並將其綁架。理由是:「因為你門上貼有『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字樣的不乾膠。還貼了法輪功的對聯,就要抓你。」

◎古藺縣太平鎮政府、公安人員搶竊法輪功學員的財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古藺縣太平鎮政府人員陳宏宇、李清奇,和太平鎮派出所李所長、趙威、吳川,夥同走馬村村長劉永華、支書羅應強和姓羅的村幹部共八人竄入法輪功人員劉代瓊、劉英群、付貴先家搶竊。

劉代瓊家沒人,這夥人就擅自入室,撕毀門上的對聯,撕毀室內兩個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樣的「福」 字,及其他真相不乾膠貼。

隨後,這伙不法人員又先後竄到劉英群家,付貴先家,撕對聯,撕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福」 字;土匪般的樓上樓下翻箱倒櫃亂找亂翻。在劉英群家搶走大法師父的法像,《轉法輪》及十多本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真相資料、不乾膠;在付貴先家搶走大法書籍《轉法輪》兩本,《洪吟》四本及部份資料,並威脅其家人說:「再煉,今後當兵、升學都不允許。」並勒令其家人阻止法輪功學員煉功等等。

◎古藺縣太平鎮政府人員夥同村支書搶竊法輪功學員財物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上午, 古藺縣太平鎮太平村支書張懷國帶一個自稱是縣裏管迫害法輪功的馬姓書記, 竄到第十二組大法弟子周先芬家,用腳踢開房門,到各房間亂翻亂找。沒有證件,也不告知主人行動的理由、原因。翻箱倒櫃非法查抄一通,搶走煉功用的播放器、錄音卡,師父法像和二零一九年日曆等等私人物品。

◎瀘縣雲錦派出所所長搶劫七旬老太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中共邪黨十月一日前幾天,瀘縣雲錦派出所副所長姚繼宇(音)攜兩個警察,破門而入,闖進楊老太太家無證查抄,搶走了屬於老人家個人信仰的法輪大法書籍,還強迫七十三歲老人到派出所筆錄、抽血、蓋手印,取腳印。派出所所長行了惡還調查老太太的情況,想抓一點甚麼迫害的把柄。村民、村幹部都為老太太說話。有的說如果這麼好的老太太被抓走,要在微信上曝光。

(二)株連、恐嚇

◎瀘縣奇峰鎮派出所、政府綜治辦騷擾恐嚇易群仁

瀘縣奇峰鎮法輪功學員易群仁,二零一七年四年冤獄結束回家後,不斷的遭到騷擾。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易群仁進城打工,瀘縣奇峰鎮政府綜治辦、派出所找不到人,就打電話找到正在醫院上班的易群仁的女兒,氣急敗壞的威脅說:你把你媽找出來,馬上給我喊回來!你不喊回來,就到學校找你的弟弟!

戕害孩子,用孩子作籌碼迫害法輪功學員,是中共邪黨灌用的最邪惡的黑社會的流氓手段之一。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易群仁被瀘縣公檢法構陷抓捕,國保辦案人鄧基祥為了把冤案做成,提訊時大搞逼供,指手畫腳的大罵了兩、三個小時,還說:「你不說,你那個十歲小兒子,我天天去吠他 (騷擾、恐嚇),讓你那兒子讀不了書,把你的兒給你廢了。」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奇峰派出所、綜治辦又來這一套:拿弟弟來威脅姐姐,拿兒子來威脅母親。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成了他們手中的人質。

易群仁放下手中的工作,趕到奇峰政府綜治辦講真相。從法律、人倫,方方面面啟迪他們的良知善念。還送給他們公安部三十九號文件、國務院公告的新聞出版總署的五十號令,並請他們好好看看,希望他們了解真相,認清形勢,清醒過來,停止迫害,為自己留後路。她說:你們繼續迫害,我要起訴你們。

(三)非法拍照

未經允許對著他人拍照,或闖進家門肆無忌憚的室內室外拍照,是踐踏公民的人權和尊嚴的違法行為,並侵犯了公民的正常生活。這種無恥的行為卻是當今警察、中共邪黨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迫害的普遍手段。

◎瀘州市江陽區南城派出所警察、與綜治辦的騷擾行動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前後,瀘州市江陽區南城派出所警察范立新帶著政府綜治辦喬主任及另外兩名綜治辦的一男一女年輕工作人員,到法輪功學員李世芳的店鋪,說是來看望。年輕女子要拍照,被主人制止。幾個人未經允許進主人臥室看,主人制止說:未經允許進公民臥室是違法行為,幾個人就出來了。范立新肩上像小播放器一樣的東西一直亮著紅點。

二零一九年九月末,瀘州市江陽區綜治辦的喬主任、南城派出所警察范立新再次來到該店鋪說是來看看。該法輪功學員像以往一樣,誠心挽留他們聽真相,他們說有事,匆匆就走了。

◎瀘州市江陽區大山坪派出所警察、石馬溝社區人員與綜治辦人員的騷擾

二零一九年 九月二十九日,瀘州市江陽區石馬溝社區李主任、派出所姓羅的領導與姓喬的綜治辦主任,到該社區法輪功學員施邦才家中騷擾。該法輪功學員敞開大門接待,端茶倒水,擺糕點,削水果。來者卻進門就啪啪啪的拍照,照這照那,即不講禮貌,又不遵守法律。法輪功學員從自己的身心變化給他們講真相,回答他們關於「天滅中共」、活摘器官等一些問題。勸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九年,施邦才的家幾乎在每個邪黨敏感日都有人上門騷擾。

◎瀘州市江陽區康華苑社區管段警察的騷擾行動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大約九點左右,瀘州市江陽區康華苑社區管段警察羅德勇,帶一名自稱姓劉的警察到本社區居民、法輪功學員重維秀女士家中騷擾。劉姓警察不聽勸阻,進門後不經主人允許就對著臥室拍照。羅德勇又問起重維秀是否外出旅遊,還索要其兒子的電話號碼,企圖了解個人信息,掌控他人的人身自由。二零一九年僅半年時間,獨居的七旬老人重維秀就被連續騷擾了三次。在不公的對待下,每次重維秀都敞開房門,請他們進屋,慈悲對他們講真相、勸善。

◎瀘州市龍馬潭區紅星村派出所及龍南社區的騷擾行動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前、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上,瀘州市龍馬潭區紅星村派出所龍南路社區警察王敏等人,乒乒乓乓敲開法輪功學員楊文秀老人的家門,進屋就拍照,不聽勸阻,宣稱是奉命而為。他們還恐嚇老人說,不放棄信仰就會影響兒子、孫子的前程等等。

二零一九年,七十五歲的高齡老人楊文秀因撤遷搬到龍馬潭紅星村不到半年,就被紅星村派出所、龍南路社區警察王敏帶人上門騷擾了三次。

◎瀘州市龍馬潭特興鎮派出所警察連續騷擾鄧萬英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正是當年上萬名法輪功學員集體和平上訪的日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正是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和平反迫害開始的日子。每年這兩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日子到來,都成了讓中共邪黨萬分懼怕的、心驚膽顫的時刻。二零一九年這兩個邪黨敏感日前後,瀘州市龍馬潭區特興鎮派出所警察曾小明,兩次帶人到法輪功學員鄧萬英的店鋪騷擾,進門就肆無忌憚的拍照。七二零前夕,他們還電話騷擾鄧萬英的丈夫,給其家人施壓,搞株連迫害那一套。

◎瀘州市納溪區永寧派出所、街道辦、社區人員騷擾楊太珍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瀘州市納溪區永寧街道辦、永寧社區邪黨書記孔祥梅帶著管段警察段明福、袁姓警察等五、六人,藉口查戶口,查本社區出租戶的租房信息為名,闖入法輪功學員楊太珍家中騷擾。段明福索要楊太珍的照片未成,於是趁楊太珍不備,偷拍了楊的照片。

這些人幾次打電話騷擾楊太珍的丈夫,向他索要楊太珍的相片。楊太珍曾遭到過兩次非法勞教迫害和一次判刑迫害,及嚴重的經濟迫害,其家人經受了莫大的痛苦。楊太珍的丈夫不知這些人又要幹出甚麼壞事來,驚恐萬分,嚇的連忙打電話給岳父岳母家,聲稱要與楊太珍離婚

◎納溪永寧派出所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二零一九年二月 十八日下午四點,納溪區永寧派出所警察幾人,到瀘天化職工宿舍敲門騷擾該廠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黃德書女士。人不在家,進屋未遂。二月二十六日, 派出所多個警察又到該宿舍敲門騷擾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蔣永芳。人不在家,就到她女兒家敲門騷擾。據旁人說,這些警察叫其女兒把母親擁有的法輪功書籍交出來,遭到抵制。

二零一九年七月,納溪永寧派出所再次上門騷擾瀘天化兩名法輪功學員,見不到本人就騷擾其家人。他們還多次電話騷擾非法判刑回家不久的劉雲芳,見不到本人又電話騷擾其家人。

◎瀘縣兆雅鎮派出所所長帶人騷擾八旬的獨居老太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共的十月一日前夕,兆雅鎮派出所所長郭永平帶瀘州市裏的兩個警察騷擾八十多歲的、一人獨居的唐老太太。來人肩頭上別著機器,閃著光,不經本人同意錄音錄像。老太太立即制止說:你這是非法行為。我要舉報你。侵犯我老婆婆的人權、肖像權,不符合憲法、法律。你們是瀘州市那個部門的?「市裏」的來人不報身份、職務,對老太太合理的詢問避而不答,反而要老太太回答他們的問題:瀘州有沒有煉法輪功的人來找你?拿傳單給你沒有?唐老太太就給他們講真相: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法輪功洪傳世界,教導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薄熙來、王立軍這些就是你們的同僚、上司,迫害法輪功都遭惡報了。說到這裏,來騷擾的人就走了。

(四)脅迫簽名

◎古藺警察上門騷擾,逼迫法輪功學員簽名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四點左右, 古藺鎮派出所邱順亮、徐浩兩人開車來太平鎮,找法輪功學員胡彪, 見面就講:「奉上面命令, 來看你身體怎樣?」同時要錄像,並講:「不要組織煉功和散發資料。」胡彪說:「你們這是迫害。 貴州藏字石『中國共產黨亡』是天意,你們看到了嗎?退出黨團隊才能保命。」邱說:「國慶節大閱兵顯示國家的強大, 共產黨是亡不了的。」 胡彪說:「明天它亡,今天它還要展示它的強大。」最後要胡彪簽字遭胡彪拒絕,他們就找胡彪的兒子簽。

◎敘永縣王滿群、艾會遭騷擾

王滿群,現年七十歲,原敘永縣糖業煙酒公司退休職工,門市出納員。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因堅持向民眾講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這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受盡監獄非人折磨,剛從冤獄回家的王滿群,遭魚鳧鄉中共人員上門騷擾,連續騷擾兩次。

二零一九年六月下旬,敘永縣落卜鎮派出所幾個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艾會的家,逼她簽字、蓋手印。艾會嚴肅的說:「我沒幹壞事,簽甚麼字?不配合你們。」幾個警察只好走了。

五、經濟迫害

(一)敘永社保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

◎王建勝、王滿群、付清明的退休養老金被強行掠奪

二零一九年,敘永縣社保強行扣發被冤判入獄回家的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王建勝被令退還冤獄期間已領到的養老金二十萬零七千;王滿群被強扣十萬元以上;付清明被強搶五萬五千元。

養老金是法定的私人財產,社保只是管理,沒權利扣發。而且,國家憲法、各項法律,包括最權威的《社會保險法》,均沒有被判刑人員要停發、扣發養老金的規定。即服刑人員同樣享有公民逐月足額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社會保險法》已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時光都到了二零一九年了,敘永社保在此時卻偏偏要拿出川勞社發〔二千零六〕十八號《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用這個與憲法、法律相悖的、違法違憲的、處於下位法的部門黑文件,來迫害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把合法養老金誣陷為「不當得利」、「非法所得」進行停發,扣發。王建勝被責令幾年冤獄期間已領到的養老金二十萬零七千元一次性退還,否則就要通過司法程序起訴,限制人身自由,監視居住等,或誰領了這筆錢就找誰,扣誰。

法輪功學員遭到雙重的經濟迫害。

中共的黑監獄搞經濟賺大錢,任意榨取法輪功學員的血汗。冤獄中,法輪功學員被迫做奴工。王建勝所在的勞改隊,每天做奴工十個小時,有時十三個小時。

敘永縣原糖業煙酒公司退休職工,七十二歲的王滿群,被敘永公檢法與瀘州市中級法院構陷,遭誣判三零六個月。監獄中,王滿群反對監獄教育科警察污衊誹謗法輪功,被嚴管迫害三個月。白天出工勞累不堪,晚上罰坐到深夜。挨凍、受餓,王滿群的身體被摧垮了。下肢浮腫,吃不下東西,嘔吐,出現修煉前的白血病症狀。即使這樣,白天還被人架著胳膊到車間「搞生產」,為監獄「創收」,直到有一天晚上收工回監室時癱倒在樓梯間。

敘永縣被冤判入獄的法輪功學員王建勝、王滿群,及水泥廠的退休工人付清明,在單位工作時,付出自己的勞動,為國家創造了經濟價值,是享有國家退休養老政策的納稅人之一。冤獄中,超負荷的勞動榨取,他們創造了大量經濟價值,非但沒有報酬,冤獄期間原本屬於自己的養老金──自己辛勤勞動一輩子獲得的法定的個人私有財產,還被強行停發、扣發,掠奪、侵吞。

(二)納溪社保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

◎兩次非法判刑期間的養老金強迫退還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瀘州納溪法輪功學員唐天敏兩年半冤獄期滿回家。回家後發現當月的社保卡上沒有錢到賬。社保局的人告知唐天敏:你差我們六萬多元錢。你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七年兩次坐牢共五年半,你領到了被判刑、服刑期間不該領的這筆退休金。你把這筆錢拿去用了,如果不退回來,就要起訴你,或拍賣你的房子,或再去坐牢。你先繳納退款三萬元,每月可發給你五百元生活費。其餘的逐月扣,直到扣完為止。

在被起訴、拍賣房子、或再去坐牢的高壓恐嚇下,唐天敏的女兒不願才從冤獄中出來的母親再遭迫害,就幫助母親湊了二十一,零元錢交給了社保,並簽字同意每月領五百元生活費,其餘的逐月扣除。

◎楊太英三十年工齡被抹去,不給辦退休

法輪功學員楊太英,五十五歲,納溪農機局優秀公務員。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單位開除公職。冤獄期滿回家找社保辦退休,社保回答:判刑後開除公職,工齡全部沒有。楊太英說明自己有三十年的連續工齡。社保回答:三十年工齡全部不算。

按國家「視同已繳」的政策規定,工齡與保險是同步的、配套進行的。楊太英八十五年參加工作,除去非法判刑四年,客觀上已有三十年工齡。有三十年工齡,就有從個人所得中所提取的三十年的養老保險──退休金。這些都是個人勞動所得,屬於不可被剝奪的個人私有財產。社保執行中共的迫害政策,侵吞法輪功學員的私人財產,企圖把三十年工齡一筆勾銷。

後來又說,如果要辦退休,只承認一九九六年──二零零四年由單位已向社保繳納保險的這七年工齡。如果是這樣,楊太英就得湊足十五年工齡,就得再補交八年保險金,分五年繳清,方可辦退休,得到每月七百──八百元的最低的養老金。

◎凍結養老金 羅林容被令補款三萬多元

法輪功學員羅林容,六十七歲,瀘州市納溪區棉花坡農村婦女。二零一七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冤獄期滿回家,失地換來的養老保險被凍結。社保說要把冤獄三年內已領到的三萬多元錢全部退出、補交。否則,羅林容的養老金、其丈夫的喪葬費、撫恤金就一直凍結。

失地換來的微薄養老金是受法律保護的、屬於羅林容個人的私有財產,任何人不得扣押、剝奪。而社保手裏捏著私人的財物,不給就不給,想佔就佔,公開掠奪。羅林容的兒子被迫借錢把已經領到的、本來就屬於母親個人養老金三萬多元錢交給了社保。

羅林容每月本應能領到一千五百元的養老金,現在只能領到一千二百元,因為三年冤獄期間上調的部份要全部扣除。

◎強扣已領的養老金 劉雲芳八個月分文沒有

法輪功學員劉雲芳,七十二歲,納溪一個商業部門的門市員。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被納溪區法院冤判一年零六個月的劉雲芳冤獄期滿回家,社保卡上的退休金一分錢都沒有。社保說,一年半牢獄期間的退休金四萬三千二百元、已領走的一萬四千七百三十四,二元要全部退回,逐月扣除,到八月份全部扣完。

二零一九年一月至八月,劉雲芳的退休金分文沒有;二零一九年九月,社保又扣去法院冤判的罰金二千元。現在劉雲芳領到的錢是冤判一年半以前的基數,上調部份沒有。

(三)古藺社保的掠奪行為

◎胡彪被責令退還四年零六個月冤獄期間的養老金

古藺縣計生委退休的政府公務員胡彪,二零零九年被古藺法院與瀘州中級法院誣判四年零六個月。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胡彪冤獄期滿回家至今已經六年了,古藺社保突然停發胡彪的養老金,理由是胡彪要退還四年零六個月冤獄期間已領的養老金。古藺社保政務服務窗口說目前只是口頭通知,將有正式的書面通知。

六、制止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六月二十四日是兩個令人痛心的日子。瀘州市江陽區法輪功學員丁國琴、梁文德,在一個月零幾天的時間內,在監獄醫院被迫害相繼離世。有多少部門、多少人員合夥迫害,將她們枉判劫持進了監獄,使她們在監獄嚴酷的摧殘中失去了生命,參與的人將承擔甚麼樣的罪責?

在光天化日之下,警察、便衣、社區人員闖進法輪功學員的家公開搶劫,搶走屬於法輪功學員個人信仰的私人物品,就連門上的對聯都撕毀。更為惡劣的是騷擾、搶劫獨居老人。

尊老、敬老是中華傳統美德,也是人類社會的普世價值,是人的基本人性。警察、街道、社區人員,以「關心」的名義夜闖獨居老人家騷擾,肆無忌憚的拍照,問這問那,威脅不要怎麼樣、怎麼樣,攪擾老人的安寧;尤其對獨居老人耍橫,野蠻的搶走她們個人信仰的私人物品,從不管老人有多麼傷心,會受到甚麼樣的驚嚇,身心會遭到何等的傷害。

欺辱老人,野蠻剝奪他們修心向善的信仰,剝奪他們通過修煉大法尋求身心健康的權利,連人最基本的道德倫理都沒有,這是正常的人嗎?以政府的名義、執法的名義對老人恣意行惡,這是正常的人類社會嗎?這些人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人民警察嗎?是呵護百姓冷暖的人民的公務員嗎?

瀘州地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執法違法、合夥構陷,製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冤案;瀘州地區敘永、納溪、古藺等地的社保公務員,以國家的權利、行政的手段將他人合法的養老金變為「非法所得」進行掠奪,助紂為虐,對受盡冤獄折磨的法輪功學員加重、加大迫害……

二零一九年瀘州地區發生的迫害令人深思。如何才能讓參與迫害人員醒悟?這些年來,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年復一年。對前來騷擾的人講;對參與綁架、關押、非法起訴、非法判刑的公檢法人員講;法庭上律師講、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講、當事人講;被勞教、判刑數次,吃盡了苦頭還要講。七十七歲的趙文秀、七十六歲高賢英,兩位可敬的老人行大善,為挽救世人免遭因受中共謊言的毒害而將被淘汰的危險,捨生忘死的告訴人們真相,遭中共司法三次判刑迫害,救人的心仍然金剛不動。

大家的共同目標就是希望參與迫害者能明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看清這場迫害的下場,及時退出迫害,能在天滅中共的大難來臨時保住可貴的生命,平安度過劫難,留下未來。

附:二零一九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人員

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雷剛,2009年至2019年,在擔任中級法院的審判長、審判員、代理審判員期間,據不完全統計,至少參與非法判刑迫害法輪功學員11人。
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徐翻翻,2014年至2019年,在擔任江陽區法院審判長、中級法院審判員、代理審判員期間,據不完全統計,至少參與對9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

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員程德鵬,2017年至2019年,參與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的案子至少5例。

瀘州市檢察院公訴人錢光潤,2017年至2019年,已知對4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公訴。
合江縣法院副院長、審判長姚玉林,審判員羅太平、王賢權,合江檢察院習海平、王彥凱,合夥對高賢英、張元華、鄒明英非法判刑迫害,製造了三起冤案。
2019年,合江公安局局長呂剛,合江縣國保大隊教導員任志偉,國保大隊隊長王利東,副隊長王中和,綁架、抓捕,構陷了夏成貴、高賢英等至少5名法輪功學員冤判入獄。

2019年參與騷擾、各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還有:
合江縣九支鎮610主任蔡迎春,手機號碼:13541596968;
原610主任白太清,手機號碼:13882754397;
綜治辦主任王學權,手機13982422886;
合江九支派出所的羅廉中、九支鎮中心校管安全的副校長何江海;
瀘縣國保隊長石躍彬、瀘縣國保警察李延素、瀘縣太伏派出所警察徐勇;
瀘州市江陽區藍田鎮憲橋社區警察孟慶華、藍田派出所警察范昌蕾;
古藺縣東新鄉派出所警察李波;
古藺大村派出所警察劉蘇劍(音)、洪晨鐘;
古藺縣太平鎮政府人員陳宏宇、李清奇;
古藺縣太平鎮派出所李所長,警察趙威、吳川;
古藺太平鎮馬村村長劉永華、支書羅應強;
古藺太平鎮太平村支書張懷國;
古藺縣古藺鎮派出所警察邱順亮、徐浩;
瀘縣雲錦派出所副所長姚繼宇;
瀘縣奇峰鎮政府群工辦主任周大兵;
瀘縣兆雅鎮派出所所長郭永平;
瀘州市龍馬潭區特興鎮派出所警察曾小明;
瀘州市江陽區康華苑社區管段警察羅德勇;
瀘州市納溪區永寧街道辦、永寧社區書記孔祥梅;
瀘州市納溪區永寧社區管段警察段明福;
瀘州市納溪區永寧派出所所長張華;

迫害梁文德致死案部份責任人:
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院長柳揚,審判長李志剛,審判員陳紅利、杜剛;
瀘州市龍馬潭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明貴;
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審判長孫華(2014年至2017年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非法判刑5名法輪功學員);
審判員李煥庭、審判員梅益(2016年至2017年擔任審判員、代理審判員,參與非法判刑4名法輪功學員);
瀘州市江陽區檢察院公訴人曾強、陳卓(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名);
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長程懷武(2016年至2017年任審判長,非法判刑2人);
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員李瑞亮(2012年至2017年任審判員、代理審判員,參與非法判刑11人);
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徐智宏(2012至年2017年任審判員、代理審判員,參與非法判刑11人);
瀘州市檢察院檢察員錢光潤(2017年至2019年,已知對4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公訴);
江陽區南城派出所管段警察楊旭、管段警察張衛華;
瀘州市江陽區龍泉社區管段警察楊文武;
江陽區南城街道政法委書記陳強、南城街道綜治辦主任陳新德;
江陽區南城街道綜治、維穩辦、龍泉社區書記江霞,社區管迫害法輪功的主任付蓉;
瀘州市江陽區國保人員周德華、林敏、李正輝、姚瀘敏,城管協管馬學文;
江陽區政法「610」頭目王旭;
龍馬潭區國保人員王繼華;
瀘州市江陽區工商局局長、書記林皿 張治蓉;
龍馬潭區雙加誣告的惡人譚仁明、胡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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