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法輪功的人真的就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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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這二十多年來的修煉中,我的身心變化很大,從表面上看,人家都說我是個六十出頭的人,其實已是七十六歲了,身體硬朗著呢! 今天寫出自己修煉中的一件小事,與同修交流。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四點半,我騎著電動三輪車,從東城小學接我孫子回家。孫子一路高興的叨叨著,說十月一日前後放七天長假,他想要……說著來到一個十字路口,見一小女孩躺在地上哭,頭上還流著血。我停下車將她扶起來,問她怎麼回事?叫甚麼名字?無論怎麼問,她就只是哭。

此處離我住的小區大概還有兩里地,我想可能是我們小區的孩子。小區各住戶之間比不了農村,相互之間不熟悉,況且是新小區。於是我就將她抱到三輪車上同我孫子一起帶回小區。回到小區,我讓孫子自己回家,我把小女孩帶到小區醫療站,請醫生給她處理好傷口。處理好傷口後,我和醫生又問她父母名字和電話,住甚麼地方?她甚麼也不說,就是哭。

我在她的書包裏找到她的練習本,她叫柳冬梅(化名),是東城小學一年級學生。在醫生給她處理傷口的過程中,醫生知道孩子和我無任何關係,當我要付錢給醫生時,他無論如何也不肯要,並說:「你都能這樣,我好意思收你的錢?」醫生執意不肯收錢,我就謝過醫生帶著她離開醫療站。

怎麼辦呢?這肯定是從農村剛來城裏上學的孩子。思來想去,來到自己住的樓下,我把老伴叫下來,讓老伴坐在車上抱著小女孩,我騎著車子又將孩子帶到她出事(摔跤)的地方,再問她家住哪?這時她不哭了,就按她指引的路送她回家。

大概走了三華里,到了她媽媽打工的地方,是個小型縫紉廠。她媽問她怎麼了?她說是自己摔跤了。她媽對我表示感謝!我們相互一聊,才知道她們是農村來的,而且是近鄰,過去農村有「遠親不如近鄰」之說,故顯得很親熱。交談中知道她家各方面都很困難,相對來講,我比她要好很多。我將我的住址告訴她,並表示今後有甚麼事可相互幫幫忙,有甚麼困難打個招呼。在告別時她還買了些蘋果硬塞給我,我無奈的收下了。

十月二日的晚上八點多,有人「噹!噹!噹!」敲我家的門。一開門,原來是那個孩子父母倆帶著女兒來了。當時我心裏還想:「你們還真是多情,又上門道謝來了。」我忙著倒水。孩子的父親卻阻止說:「不用了!」並嚴肅地說:「孩子的事沒完,我們是公了還是私了?」他不等我說話就搶著說:「不是你把我女兒撞的你有這麼好嗎?哪有這麼好的人?」「要是私了,我們就談談條件;別人告訴我,那地方有攝像頭,我已經去過交警大隊了,交警大隊現在休假,要到九號上班。我們九號上午九點到交警大隊看錄像後定論。」我說:「那好吧,就公了。」

他說完就氣沖沖地走了。他一提有錄像可查,這下可提醒了我,我想那是再好不過了。

第二天比較了解我的朋友看到我說:「聽說你騎車把一個小女孩給撞了?這下可麻煩了,女孩的父母找了我所在的居委會,找了我們物業公司的經理,還去了醫務所,到處說。弄的滿城風雨。」我想小區認識我的人本不多,這下可揚名了。當我把不是我撞的實情告訴他時,他說:「現在的人有幾個講理的?能賴得上的就非賴你一把不可。」我說:「她父母已向交警大隊報警了,說那裏有錄像可查。如果真有錄像,那錄像會幫我澄清的,你放心吧!謝謝你關心。」

十月九日九點以前我就到了交警大隊。一到辦公室,警察就問:「你就是撞了那個小女孩的老頭嗎?」因為這時是沒法說清的,我只好說:「是的。」警察說:「對方還沒到,你先坐下來等等吧。」可等了一個多小時,他們還沒到。交警叫我去把她找來。我到縫紉廠找到她,邀她一同去交警大隊,同時把她先前給我的蘋果交還給她。可這時她就不願去了。在我再三要求下,她那女廠長出面說:「那是要去的,要弄清真相,我陪你去。」就這樣廠長用自己的車帶著她,三人一道來到交警大隊。

交警大隊警察把錄像一放,真相出來了:那小女孩同一個比她大一點的男孩爭搶一個喝水的瓶子而自己摔倒的,後來我怎樣把她抱上車帶走的,這一切清清楚楚。看完錄像,交警讓我們雙方在一張表上簽了字。交警的任務完成了。

這時我說,事實清楚了,你孩子不是我撞的。為這事你到了我的居委會、找了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經理、又去了我那個醫療站及有關單位,說我騎車撞了你的女兒,還裝好人。給我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我沒有別的要求,你必須在造成影響的地方去聲明,消除對我的不良影響。

她那廠長表示說:「那當然,是應該的,我陪你去。」就這樣我們三人又一道來到我們小區。後來聽那個關心過我的朋友告訴我:現在知道你是個煉法輪功的人多了。人家都說:「煉法輪功的人真的就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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