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管理中修自己、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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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我是一名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的年輕大法弟子,在進入社會工作幾年後創辦了自己的公司,在公司管理這個崗位上遇到了很多對人心的考驗。

今天的中國社會道德水平下滑的很厲害,很多行業都有潛規則和不良習氣。在面對這些問題時,是按照常人的標準去做,還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來衡量,是對每個修煉人的考驗。當我們真能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去對待時,周圍的人,無論是同事還是合作夥伴,都會在我們的正念影響下越來越正,人心向善,公司的事情就能順利的完成,甚至達到超常的效果。

一、勇於面對錯誤

在過去公司經營上受到行業潛規則的影響,有些業務屬於在合規上擦邊的做法,甚至有些完全就是不合規的業務。當時我沒能嚴格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對待自己,對工作的處理也是和常人一樣的做法,哪些業務能帶來收入,哪些業務能擴大規模,就同意去做。哪怕這個業務在合規上有問題,也會嘗試用常人的方法繞開,使得表面上合規而實質還是不合規。這些做法都為公司埋下了隱患。

一天,我突然收到合作機構的消息,說有一筆合作的業務存在風險,要求我們重點關注。我仔細一看,才發現這次合作是我們公司把公司的資質借給另外一家公司(「甲公司」),以我們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而實際上是甲公司在操作,而甲公司在操作中存在巨大的風險,可能帶來金額很大的虧損,甚至未來還可能涉及民事和刑事責任。

了解清楚這個情況後,我非常震驚,這次合作是我之前同意的,沒有預料到會有這麼大的風險在裏面。當時出借資質給甲公司,是因為之前都和甲公司合作過正常的業務,他們表現的也很正常,怎麼這次會造成這麼大的風險呢?

遇到這麼大的問題,我趕快向內找,靜下心來找自己的不對:出借資質的業務很明顯不符合大法真善忍中「真」的標準。之前有同修在交流中提出了這個問題,當時我還找藉口搪塞了過去;之所以我同意進行這次合作,出發點純粹是為了獲得出借資質的利益,和公司正常業務沒甚麼關係,這個出發點就是錯的。

找到了自己的問題後,我明白了這都是自己心不正帶來的麻煩。作為一個修煉人,不應該推卸責任,也不應該有僥倖心理,應該盡力的去挽回損失,面對應該承擔的責任和後果。由於這次風險事件涉及到的合作方眾多,業務流程比較複雜,公司請了專業的律師團隊梳理事件經過。律師最終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先不上報給監管機構,繼續和甲公司合作尋求降低損失的可能,未來也許這次風險事件不會擴大,公司業務也可能不受影響,但是涉及到不合規的操作會越來越多;另一個方案是直面問題,立刻終止和甲公司的合作,將不合規的業務導致的風險事件上報給監管機構。這樣監管機構很可能立刻就會給我們公司一個處罰,同時風險事件曝光後是否會對公司資質產生影響、其它正常合作的機構是否會終止合作、會不會多年創業的付出就因為這次風險而付之東流,這些念頭一時間都湧了上來。

但是我想作為修煉人,就應該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要誠實的面對問題。作為行業中的一員,發現了行業中的違規行為和風險時有責任和義務去制止並上報給監管機構,不應該去縱容或配合。之前由於對個人修煉的放鬆沒有及早意識其中的問題,現在明確意識到了,就應該趕快糾正。即便監管機構會給我或公司處罰,也是因為之前開展的不合規業務,而不是因為現在這個上報的行為。如果繼續和甲公司合作,希望風險事件能夠不了了之,就是抱著僥倖心理,要掩蓋自己的錯誤。還是放不下利益。修煉人衡量一件事情應不應該做,不應該權衡利弊,而應該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辨明對錯,怎麼做是對的就應該怎麼做。悟到了這層理之後,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首先,我先和公司股東、管理層說明了事件經過、解決方案和我的選擇,也有人提出是不是可以先等待一段時間,觀察下事情的發展再做決定。我理解常人的這個想法,就和大家深入溝通了做事情先判斷對錯、而不是先權衡利弊的想法。溝通中能感受到大家的善念越來越強,按照最正確的方式做事,後面無論甚麼結果都能夠接受。然後我和律師說我們的選擇是要及時糾正錯誤、上報監管,律師說這樣的選擇意味著在開始要邁過一個坎,就是監管可能的處罰,但是後面會越來越明朗。律師這話也在點醒著我,於是我們連夜整理出風險事件報告,儘快彙報給監管機構。

為了引起監管機構的重視,我和同事幾次去監管機構現場,爭取到了當面彙報的機會。在當面彙報中,我們詳細的描述了事件的前因後果、我們當初的問題、當前情況下怎麼能儘量降低損失。我說我們希望盡到自己的責任,發現問題後一定會反思和改正,也希望這次事件能引起行業的重視,能淨化行業中一些不良行為。

監管機構處理此事的負責人,最開始很不理解我們為甚麼要如此主動的上報自身的問題,聽完我們的敘述後,很肯定我們對待錯誤的這種負責任的舉動。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要不要將這個風險事件告知給我們其它的合作機構。正巧當時有一家乙公司要和我們新合作一個項目,這個新項目的前景很好,對公司業務拓展助力很大。而且為了新項目,乙公司的負責人也做足了工作,已經通過乙公司內部的項目審批會,馬上就要啟動了。我想到修煉人要做到真,同時放下利益之心。作為負責任的合作夥伴,我就應該把公司新出現的問題告訴乙公司的負責人,由他來判斷是否應該繼續推動新項目。即便這樣可能會使新項目終止,但也不能對他們隱瞞。這樣我非常坦誠的和對方說明了當前的問題和可能的影響,也誠懇的表示這給對方添了不少麻煩,對方的任何決定、包括終止項目我都能接受。乙公司的負責人在聽完我的講述後說,你們之前風控合規這方面也是不太注意啊,但是態度還是很誠懇的,和你們合作我更放心了,項目啟動的節奏聽你的。

我聽了之後很受觸動,心想真是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對周圍人都會有正面的影響,事情自然就往正面轉變。工作中,生活中,很多人都會犯錯,重要的是犯錯之後能不能真正去面對,找到犯錯的原因,盡力去彌補,以後避免。大法中圓容不破的智慧也包含了這一層法理,真能誠心的按照大法去做,就是在證實法。最後我們商定新項目分批逐步啟動,沒有影響之前的計劃。

除了乙公司外,公司還有幾十個類似的合作機構有存續的合作項目。其實這個時候公開渠道沒有任何有關這次風險事件的信息,也有朋友提醒是不是沒有必要讓所有合作機構都了解此事。但我覺的作為修煉人,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就應該以誠信為基礎,做事為別人著想。這些公司的負責人也應該知曉我們公司當前的情況和風險,同樣由他們來決定存續項目如何處理。這樣就由同事和我分別打電話給這些公司的項目負責人,描述風險事件和對公司業務可能的影響。這過程中,有能夠信任我們繼續保持合作的,也有希望保持溝通隨時更新事件進展的,也有要暫時中止合作等待情況明朗後再看是否恢復合作的,但是大家都表示我們這種真誠溝通的態度值得肯定。

最終,我們收到了監管機構的處理決定,但處罰很輕,基本不影響業務開展;真正操作引發風險的甲公司團隊受到了處罰;公司的合作業務在受到短暫的影響後很快恢復。更重要的是,我在這次風險事件中認識到要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做,有了錯誤,要坦誠的面對,真心的改正,盡力彌補損失。公司的股東、員工和合作夥伴,在經歷這次風險事件後,也都能更有正念,更能從正面認識問題了。

二、依照大法法理歸正業務

通過這次風險事件後向內找,我發現進行合作的出發點就有問題,是因為有求名求利的心,我才同意那次合作。靜下心來仔細思考公司的業務,發現有不少都是在求名求利的基點上開展的,公司的運作方式上也很不規範。我以前的想法是公司要先發展起來,到一定規模之後再逐步規範。在修煉中我逐漸認識到,開公司和做其它事情一樣,基點擺正才能把事情做好,才能進一步發展。而公司運作上存在的問題,多半都是因為人心在起作用,比如為了短期利益突破合規,怕麻煩不嚴格執行規範制度,怕失去業務發展機會和合作機構進行利益互換等等。

在和同修的交流中我們悟到,作為修煉人就應該用高標準要求自己,在運作公司上也要用高標準要求,要成為行業的標桿。做的每一步決策基點都要擺得很正,不是出於私心,而是出於對行業、對客戶、對合作機構負責任的公心,這樣才能健康發展,成為別人遇到問題時的參照。所以我們下定決心,去掉利益之心、怕麻煩的心等人心的執著,將公司現存不正的業務模式都歸正過來。公司運作上存在的漏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有些業務是用不合規的銷售方式拉來的,有些項目是以個人的名義進行管理,公司在財務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

首先處理的就是不合規銷售的問題。過去我為了讓公司快速發展,對於帶來合作項目的人都給予一定銷售費用。有些人本身就是潛在合作機構的高管,希望我們在項目合作起來後將銷售費用返給他,這相當於在給回扣,是我們絕對不能做的。我們先在公司內部達成共識:公司發展目標要高遠,不合規的事情就不應該做,哪怕是表面上看來會影響短期的銷售結果,所以公司內部對於不合規銷售有了明確的原則和限制。但是和這些人前期都簽了合同,我們單方面終止合約屬於違約,繼續履行合同又屬於不合規。我們就和這些人都做了詳細的溝通,說明了我們這麼做的出發點和目地,希望他們能夠理解並配合中止合同,涉及到利益問題的時候我們這邊就多承擔一些。這個過程也在考驗我們是不是真的放下了利益之心,不是為私的去考慮問題;是不是真的能堅持用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對錯,而不是用常人的思想來權衡利弊得失。這樣溝通下來,大家的反饋也都比較正面,表示充份的理解和接受,這類情況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決。

項目合作中還有更複雜的一種情況,所有銷售行為都是合規的,但是合作機構往往會提出一些利益互換的要求,希望滿足這些要求才能進行合作。初期我們也進行了不少這樣的合作,但是後來越來越明顯的感到,這類合作的出發點有問題,尤其有可能會傷害到最終客戶權益的時候。最純粹的合作應該是合作機構覺的我們在項目中能發揮我們的能力和價值,為了把項目共同做好來進行合作。我悟到如果大家都在最純正的基點上做事,行業就能夠逐漸淨化,做的正、做得好的公司能夠發展起來,對客戶對社會都會有正面的影響。我們就從自身開始做起,儘量影響周圍的合作機構,讓大家的價值觀越來越正,這就是我們的責任。其實所謂複雜,都是人心放不下。按照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事情都變的很簡單。我們就逐步停止這類合作了。

在處理其它問題,像規範財務管理和規範項目管理時,也是一樣,最重要的就是找到我們做事的出發點。作為大法修煉人,出發點應該非常純正,要為每個環境中正的因素負責,不要摻雜個人的私心,這樣才是在證實法,做出的事情才是給未來留下的參照。從最表面上講,做事情要先判斷對錯,而不是在利益上去權衡得失;對的事情就堅持去做,錯的事情看起來再有誘惑也要抵制。在日常管理中我和大家不斷的強調這一點,希望這個價值觀能成為公司文化的根基,也能深入每位員工的內心。

三、在慈悲中對人負責

在公司管理中,我一直面對的問題是如何才能讓公司發展的更好。在創辦公司初期,我認為公司發展是靠先進的技術經驗。之前我在行業內領先的公司工作,看到了先進的技術手段能更好的解決項目中的問題,對於項目的理解也比其它公司更深入,所以決定離開原來的公司進行創業。創業過程中,我認識到光靠我一個人的技術積累是不夠的,因為這些技術積累只能領先一段時間,但是很快就會被別人趕上,那時就沒有技術優勢可言了。

我認為需要設計出一種能夠迭代創新的組織架構,打造這樣一個團隊,讓每個員工像零件一樣相互配合、自動運轉,這樣公司就有更可靠的核心競爭力了。但無論是技術經驗還是組織架構,別人也都會想到,也都能去實踐,這些都是站在常人層次上的思考,起到的作用和常人都在一個層次中。在這個層次上看,我們公司和其它公司是競爭關係,我們的秘方,比如說技術經驗或者組織形式,被其它公司複製了都會影響到我們自身的利益。這樣想就會很小心的保護知識產權,甚至於員工之間也不太鼓勵合作,以避免更多的員工來交流相關知識。我也意識到這樣的想法不太對勁,但是修煉沒有昇華上去的時候,就沒有更大的智慧來看待這一切,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就在低層次上打轉。

直到有一天在學法中,我學到師父講大法:「佛是不講窮的,是為富的,生命就是財富,才能使你的世界繁榮。那都是財富,每個生命都是財富。」[1]我感覺在這個問題上豁然開朗,在和同修的切磋交流中,我更明白的悟到:生命是宇宙的財富,宇宙中的種種輝煌都是生命創造的,德和業力也維繫在每個生命上。每個生命都可以起到證實法、維護法的作用,法中的很多機制也是通過不同層次的生命在起作用。用這層理來指導公司管理。我理解人是公司最大的財富,包括員工、股東等每個人。公司中的所有工作都是人來完成的,每個人的境界不同,每個人帶的德和業力不同,做出事情的效果就不同。公司要想發展起來,關鍵就是每個人的境界都能夠提升上來。作為公司的管理者,不是以「事」為核心,而要以「人」為核心。不是把員工變成零件,而是應該以提升人、培養人為目標,去激發每個人的正念和善念。這樣做,管理者的出發點就是無私的,是慈悲的,是在為別人負責任。即便有些員工未來可能離開公司,這也是在為行業、為社會培養人才。師父講:「如果一個民族是真正善良的,業力一定會小,也絕不會有戰爭的出現,因為大法的原則不允許,宇宙的特性在制約一切」[2]。因此會發展的更好,這不是因為有甚麼秘方,而是境界的提升帶來更大的智慧,能夠無私的看待這一切,能為別人負責。如果行業內其它公司也這樣做,不僅不會影響效益,而是大家都在為行業發展起到正面作用。這樣看,公司之間就不是競爭關係,公司與員工之間也不存在對立。用這層理來指導,如何處理公司管理的問題就很明確了。

有一次,負責項目事務處理的一位同事提出了離職申請,因為他現在的工作離老家比較遠,他希望回老家工作能更好的照顧父母,也覺的當前的崗位沒有涉及項目管理的核心部份,上升空間比較有限,以後不一定能紮下根生活,當天正好有一個不錯的在老家的工作機會給他。我能理解他的想法,同時考慮到他在之前的風險事件中能夠堅持原則,有比較強的正念,風險事件處理過程中也獲得了很大的提升,我希望能夠給他提供一個更好的選擇。結合他的背景和經驗,我把項目管理中的核心部份劃分出一部份工作,為他設置一個新的工作崗位和職責,這個崗位的上升空間就大了很多。為了使他能夠勝任新職責,我設計了一系列的培訓計劃,幫助他提高新崗位所需的技能和經驗。我把這些想法和他溝通了之後,他非常高興,當天就回絕了老家的工作機會。後來我們按照計劃進行培訓,他在新崗位上也非常盡心盡力。

在日常的每件事情的處理中,都體現著能不能為人負責、為每個員工的提高奠定基礎。越是沒有私心,就越能夠慈悲對待,這就是修煉人正念的體現。比如在風險事件之後,我們在全公司層面進行了深入的反思和總結。希望每個人在工作環境中都能得到提高,能夠與人為善,理性的看待問題。這樣也破除了每個人頭腦中一些不正的觀念,為講真相救人打下基礎,這才是大法弟子應該完成的使命和責任。

以上是我在修煉過程中的一些理解和體會,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淺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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