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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離失所七年 錦州吳寶貴又被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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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被綁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流離失所近七年的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吳寶貴先生又被枉判三年。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二十餘年的迫害中,吳寶貴曾三次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吳寶貴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同年十月,從錦州勞教所被劫往異地關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已被跟蹤幾個月的吳寶貴被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三個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錦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經過近十個月的迫害,吳寶貴右側肢體癱瘓,被醫院診斷「左腦囊腫」。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錦州市古塔區法院人員欲對吳寶貴非法庭審,吳寶貴沒有順從邪惡的安排;同年十月八日,古塔區法院三個法警驅車去吳寶貴的家鄉葫蘆島,要當面宣讀判決書並簽字。吳寶貴更沒有順從,從此流離失所。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流離失所近七年的吳寶貴在葫蘆島興城市紅崖子鄉大集講法輪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紅崖子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被轉到錦州市南山公園隔離十四天。

近日,吳寶貴被枉判三年,允許上訴時間的期限從六月十八日至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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