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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華市施關獻被枉判三年 仍被非法關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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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金華市永康市施關獻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關押十七個月後被非法庭審,遭婺城區法院枉判三年,因疫情關係,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金華市看守所。

綁架、構陷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左右,永康市法輪功學員施關獻遭人惡告,被永康市江南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還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及幾千人民幣等私人物品。施關獻被非法關押在永康看守所。

施關獻被公安構陷到婺城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退卷。

永康市江南派出所警察構陷施關獻,誘騙施關獻居住地居委會,在非法抄家的清單上簽字,即使按照派出所的非法抄家清單,根本沒有打印機、電腦等物品,並把家屬妻子、兒子作為證人。婺城區法院本應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非法開庭,但不准他的妻子、兒子旁聽,施關獻因此拒絕開庭。

家屬數次對審判長葉麗敏講大法真相,從法律、天理、法輪大法有益於社會的各個層面講,不能對修煉法輪大法的好人施關獻判刑,審判長回答說。我做不了主,不是由我說了算的。

非法開庭 枉判三年九個月

後對施關獻非法開庭日期改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但這次,也只允許了施關獻的兒子參與旁聽。審判長罔顧事實,最終在判決書上寫稱,施關獻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係累犯,依法從重處罰。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施關獻被枉判三年九個月,罰款五萬元。

施關獻不服,上訴至金華市中院,審判長施曉玲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家屬給施曉玲打電話講真相。她說:法輪功好,你們在家煉啊!在家煉,誰動你們啊!再這樣宣揚,更加要重判、嚴判。

人們不禁要問:既然是好的,難道不應該弘揚嗎?金華市經常把法輪功學員綁架至洗腦班或者派出所行政拘留,就是從家裏綁架。每逢「敏感日」,派出所的警察都要上大法弟子家騷擾法輪功學員。

目前,施關獻雖然被非法判刑已經一個多月了,仍被非法關押在金華市看守所,看守所既不准家屬會見,也沒有送往監獄,說是因為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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