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蘭西縣國保退回高錦淑兩萬元保證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綏化市蘭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退回了綏化市法輪功學員高錦淑被扣押的兩萬元保證金。

二零一九年年末,蘭西縣國保大隊警察曾經退回綏化市法輪功學員楊傳厚被綁架時扣押的私人轎車和一萬五千元現金。蘭西縣國保警察已經兩次退回遭綁架法輪功學員的錢物。

高錦淑
高錦淑

高錦淑,是綏化市北林區朝鮮族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六月,蘭西國保大隊警察張濤給高錦淑的弟妹打電話,讓她們去蘭西縣公安局去取兩萬元保證金。之後,高錦淑弟妹告訴張濤,此次迫害對高錦淑傷害很大,她不能去。六月二十八日,張濤又給高錦淑弟妹打電話,說讓她本人辦一個農村信用社的銀行卡,可以往卡裏轉錢。

七月一日,高錦淑弟妹去蘭西縣公安局,當時蘭西國保張濤、榮力(女)都在。張濤說,高錦淑不來,是不是不想再看到我們?當天她弟妹簽了字,蘭西國保退回了扣押一年半的兩萬元錢的保證金,同時退回的還有綁架時劫去的瑞士手錶和鑰匙。

高錦淑弟妹問他們,還有綁架時的包裏的二千六百元錢呢?張濤牽強的解釋道:你回去跟高錦淑說,那二千六百元錢,給她們(指當時一起被綁架的北林區法輪功學員)看病、買藥、體檢花了,還不夠呢!

綏化市北林區法輪功學員楊傳厚、王芳、王福華、白霞、趙婷婷,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去蘭西縣北安鎮發放《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等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蘭西國保和北安鎮派出所綁架。

十月十日,楊傳厚妻子宋紅偉、高錦淑、吳景華去蘭西縣國保打聽綁架情況及送衣物時,當場三人也被綁架,此次,警察共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蘭西國保想當作所謂的「大案」邀功領賞,急忙編造材料及假證人,並把「材料」移送到安達市檢察院。

十月十五日,國保警察把高錦淑、宋紅偉、王芳、王福華、趙婷婷轉到安達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後七人被安達市法院非法判刑。

高錦淑因血壓升至280,安達看守所怕有生命危險,拒收。蘭西國保把她拉回蘭西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當時警車上有十多個警察。在回來的路上,張濤在另一車上,給榮力打電話說,讓高錦淑用二千六百元錢請客。高錦淑想給他們講真相,就說可以。但是,辦理完取保候審已是晚上八點多鐘,他們也沒讓她請吃飯,高錦淑就和她弟妹坐車回家了。

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高錦淑再一次被蘭西國保張濤等人強行送往安達看守所,在檢查身體時,血壓還是很高,看守所再次拒收。蘭西國保不得已,再次把高錦淑拉回蘭西辦理取保候審。那時,高錦淑已控告蘭西國保張濤等人,在控告書中,提到了這二千六百元錢。在坐車回來時,榮力說,那個錢我們花了,咋整啊!

高錦淑在蘭西公安局再一次辦理取保候審時,張濤說,這次不能讓你弟妹當保人了,得用錢保,讓高錦淑家人交兩萬元錢保證金,家人不交。張濤說,這是保證金,如果不違約,到時就退回,違約就不給了。

目前,這兩萬元,在海內外大法弟子全力講清真相、大劫難中慈悲救人的正法洪勢的推動下,蘭西公安局國保警察退回給了高錦淑。

另外的高錦淑的二千六百元錢和宋紅偉的一千元錢,望蘭西縣國保如數歸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