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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致死 妻子兒女行善遭枉判入獄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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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長春市農安縣楊樹林鄉有一戶修煉「真、善、忍」的善良人家,主人王啟波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妻子孫士英、女兒王洪豔、兒子王洪岩,因為收留一位遭受九年冤獄剛剛出獄的遼源市老太太,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遼源市610帶一大幫警察搶劫、綁架,三人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王啟波

妻子孫士英

王啟波原本是農安縣楊樹林鄉農村信用社職工。一九九六年,在家挪水泥樁子時把腳砸成粉碎性骨折,年輕力壯的人,突然不能下地不能幹活,苦悶和著急。一天由親戚介紹自己修大法身體恢復健康的奇蹟,王啟波開始學煉法輪功,不久腳恢復健康,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身上過敏性皮膚也全好,最主要是明白了生命的意義。

妻子孫士英是小學教師,發現大法讓丈夫整個人都變了,於九七年四月開始學法煉功。孫士英患有十二指腸潰瘍、胃炎,不能吃生冷食物,吃甚麼藥都過敏,身體的不適讓她心情焦躁,脾氣不好,經常與丈夫吵架;學大法後,不久多種疾病不見,壞脾氣也沒有了。

王啟波、孫士英夫妻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孝敬父母,遇事為他人著想,工作中盡職盡責。有一天,一個學生的父親為了讓孫士英在學校多關照他女兒,送來了一筐農家雞蛋。孫士英認為得按「真善忍」處處做好人,為別人著想,家長養育孩子本身就不容易,不能額外收東西,所以堅決不收。事後一如既往的善待這個孩子,家長大為感動。

王啟波的弟媳楊淑梅,親眼看到二哥二嫂的變化,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份也開始學法煉功,不知不覺嚴重的婦科病症,盆腔炎、宮頸糜爛全好了。楊淑梅的丈夫王啟學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也有幸修煉法輪大法,短短幾天膝蓋骨質疏鬆就好了。看《轉法輪》後意識到再不能打麻將了,這癮就自然沒了。麻將友根本不相信,和村裏人叫號說:王啟學要是能把打麻將戒了,他就把飯戒了。王啟學沒再打過一次麻將。

王啟波的姐姐王啟文,以前身體不好,渾身都是病,身上有附體稱為異病,父親王國喜會針灸治療,給大女兒扎針,異病才會好。後來王啟文也學法煉功,身體上的病全都好了。

王啟波的母親夏德雲,一九九九年三月五日,老人從長春看病回家,醫生診斷病情嚴重,要一月後手術,她也想著到時再去。回來後二兒媳孫士英天天勸她煉功,老人開始怕手疼不能煉功,但聽她說煉功對身體好,就於三月七日開始煉功,頭不疼了,骨質增生和脈管炎不知不覺全好了,骨質增生的大包甚麼時候沒了也不知道,原本還要去長春做手術也不用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中共媒體二十四小時不停的誣蔑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都經歷了不同程度的迫害,王啟波一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弟媳楊淑梅被迫害失憶、幾近癱瘓。

一、多次非法關押、毒打、勞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當地鄉政府、派出所強行綁架王啟波到鄉黨校強迫洗腦,強制坐水泥地上,在院內跑步,不讓睡覺、長時間舉著胳膊「抱輪」。九月二十七日晚,鄉黨委書記馬寶林及派出所所長趙喜超,將其從鄉黨校綁架到縣拘留所。

王啟波遭派出所警察毒打,鼻口流血、衣服被撕碎。在拘留期間,被強迫扛豆袋子,挑豆子等,每天都幹超體力的勞動,被非法拘留六十多天後,強迫交伙食費一千四百元。王啟波與孫士英被單位開除公職,截斷經濟來源。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當地村治保主任和派出所警察再次將王啟波綁架。王啟波因拒絕戴手銬,遭派出所所長趙喜超、司機曹東子等毒打,後送至農安縣拘留所,幾天後送往長春葦子溝勞教所迫害一年。

在葦子溝勞教期間,獄警指使犯人用鋪板子砍王啟波的臀部,四月份要王啟波從冰冷的水裏撈石頭,凍得渾身發抖。王啟波後又被轉入長春奮進勞教所,期間被迫害的全身長滿疥瘡,痛癢難忍。

弟弟王啟學也被非法拘留,鄉政府和派出所警察開車帶他到家裏抄家,這時家院裏院外都是圍觀的民眾,並威脅王啟學不開門就撬門砸鎖,王啟學無奈將門打開,警察進屋將屋裏電視、音響都搶走了。中共惡徒還雇車將村裏一法輪功學員家的園裏的糧食都拉走了,簡直就是土匪搶劫。

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兒子王洪岩(當年十五歲)和他小姨孫士香(未修煉法輪功)被楊窪子蹲坑惡人綁架。當天晚上半夜十一、二點,楊樹林鄉派出所六、七人又到王家抓人,王啟波拒絕開門,僵持到第二天早上他們就撬開窗子鐵筋,強行入室,沒出示任何證件,連打帶揪頭髮把王啟波從屋裏往外拽,孫士英往出跑,被警察攔回。王啟波被警察拖拽到警車上,接著把家裏抄的底朝天,炕席下面和爐筒子都不放過。王的二姐王啟霞(未修煉法輪功)看到弟弟被打,與行兇者爭執,也被強行帶走。

派出所又返回來準備綁架王啟波的弟弟與弟媳楊淑梅,因沒找到人,又去了王啟波大姐家住所尋找。楊淑梅無奈躲在玉米地裏,因迷失方向,持續在王米田裏待了六、七天。家裏剩下三個孩子王洪豔、王洪娜和她弟弟,和奶奶住到一間房子裏。

王啟波的二姐王啟霞被打得眼皮發青,嘴唇發紫,不能行走。第二天,都被送往農安縣拘留所非法拘留。王啟波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孫士英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兒子王洪岩被非法拘留七天,王啟霞和孫士香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全家被勒索共計一萬多元。

二、王啟波被非法判刑七年、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由當地村治保主任蔣明佔、楊樹林鄉派出所所長王平、前郭縣公安局局長吳寶臣帶四、五個警察,闖入王啟波家,在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持槍威逼,將王啟波綁架到前郭縣公安局。在警車上,他們將王啟波毒打得鼻口流血,把電棍夾在腋窩電擊。

第三天,家屬到前郭縣拘留所見人,被告知局長有令,不許接見,家屬與其講理,遭到辱罵。十五日後家屬到前郭縣公安局要求放人,被強行趕走。九月十二日,當地治保主任蔣明佔(已遭惡報死亡)帶前郭縣公安局四個警察到王啟波家非法搜查,想找到非法判刑王啟波的證據,但一無所得。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前郭縣法院審判長劉洪軍、代理審判員范煒旭、趙廣和、書記員胡方權等人非法對王啟波判刑七年。整個過程,家屬毫不知情。家屬到長春各監獄、吉林各監獄打聽王啟波的下落,得知在吉林省第二監獄。

在吉林省第二監獄七監區,王啟波每天二十四小時被人包夾、監視,強行轉化,每天坐板十四小時之多,到晚七點停止坐板。惡徒把床鋪板抽出來,使王啟波的臀部卡在兩邊的鋪板間,兩腿伸直,再往上壓重物、木板等,有時把木板立起來坐,坐不住就遭拳打腳踢。

王啟波不放棄修煉,受盡了凌辱和迫害。教育科李永生強制轉化,因王啟波不背監規,李永生、孫二匣(外號)就唆使犯人王兆林將王啟波毒打一頓。獄警指使蛟河的犯人雁某某用扁擔抽打王啟波的胳膊和腰部。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監獄開始全年不讓家屬接見。兩個孩子和七十多歲的奶奶多次到監獄要求見親人,每次都被推推搡搡、罵罵咧咧的拒之門外。

事實上,從二零零三年十月份開始,吉林第二監獄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設立了十多個小黑屋(小號),稱之為「心理矯治中心」。在小號的地上安四個鐵銬,把人固定到上面,每個小屋還有一個「抻床」也叫固定床,是殘酷折磨人的一種刑具,把人固定到床上,四肢用鐵銬扣住,可以隨便折磨人,踢、打、上身上踩,用開水瓶燙、用針扎、不讓睡覺。其中最殘酷的就是把人固定住,腹面朝上,然後往背上加東西(主要是棉被、水瓶、木板等),他們加壓力,把整個人整個身子懸起來,整個四肢都被抻緊,手脖子、腳脖子的肉慢慢的被撕開,手腳已經不過血,骨頭節都被抻開了,撕心裂肺的痛,而且是腰部向上拱,頭向後抑,呼吸困難,臉色蒼白。有的法輪功學員被他們固定到床上迫害,短則十多天,二十多天,還有一、兩個月的,身體受到嚴重的摧殘,身體肌肉開始萎縮,四肢無力,走路扶著牆走,骨瘦如柴,到冬季手腳都凍傷。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王啟波因在監舍內教人煉功,被關進小號嚴管迫害兩個多月;在嚴管期間,坐板、抻床、拳腳相加等。

在家屬不放棄要見親人的強烈要求下,終於在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見到了王啟波,當時王啟波特別消瘦,走路搖晃,隔玻璃接見,獄警王燕波在一旁監聽電話和記錄,怕他們的迫害惡行被曝光。王啟波多次寫上訴書不服判決。監獄負責人不給答覆,扣押申訴書。

在王啟波被非法關押的前三年,在家屬多方奔走強烈要求下,也一共只見了四次。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凌晨一點多,家屬突然接到監獄六監區隊長劉振玉打來的電話,說王啟波突發腦病,在吉林市第二中心醫院急救。家屬五點多鐘趕到時,見人瞳孔放大,口腔牙齒、鼻孔都有血,內衣有血點,舌頭短硬,整個臉部青紫,已奄奄一息了。

當時醫院給家屬下發了「病危通知單」。屋內有劉振玉、李永生等四五個獄警,兩個犯人。醫院用氧氣、點滴維持。當家屬問其病情,獄警說腦出血,口裏為甚麼有血?吐的。又問護理的犯人怎麼得的病?回答是晚上十點多鐘洗澡摔倒。又問為甚麼那麼晚洗澡,犯人回答勞動才收工。獄警阻止不許犯人說,說他們無權說話。家人又問,你們當時在場嗎?犯人再也不敢答話。

家人說我們人來的時候好好的,為甚麼現在這樣了,為甚麼不早通知我們家屬?獄警劉隊長說,查找你們家的電話需要一段時間,家人當時就決定把王啟波接回家中,監獄堅決反對。

在王啟波奄奄一息時,監獄還要求只能兩名家人護理,九點多鐘王啟波含冤離世。三月二十九日,吉林監獄將王啟波的屍體拉到虎牛溝殯儀館,王啟波家人不同意火化並要求把屍體帶回家鄉,遭獄警誘騙、威脅,最後獄警將王啟波的屍體強行火化。當時在殯儀館有一輛帶有「司法」的轎車,還有一輛警車,共十多個警察,其中有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劉振宇。

三、妻子孫士英、姐姐王啟文被非法勞教

孫士英女士曾被非法拘禁兩次,劫持強制洗腦兩次,拘留四次,勞教一次。在洗腦班裏,孫士英被強迫讀誹謗大法的報紙,坐水泥地,在校園跑步,晚上不讓睡覺,煉「頭頂抱輪」到半夜。一九九九年十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回家後就被學校停發工資,學校專派三名教師換班到家上班監視。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開除公職,不讓上班,至今沒有正式文件。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當地派出所警察用工具將孫士英家門鎖撬壞強行將她綁架,家被翻得一片狼藉。公安局一警察用橡皮膠棒把孫士英的臀部、兩腿、兩腳打得青紫,又將她銬在後面的兩手向前掰。在拘留所裏繼續提審毒打她,將她頭髮拽掉,用拖鞋抽打,直到打倒在地。孫士英被非法關押在農安拘留所,絕食十天後,保外就醫放回家,也不敢回到家中。

當天,楊樹林鄉派出所警察張亞明等和自稱縣公安局的警察還綁架王啟波的姐姐王啟文及村裏其他法輪功學員。王啟文被非法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她大兒子那年考大學,經濟緊張,艱難度日。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王啟波大哥家兒子結婚,孫士英回到家,在家幫切菜時,農安國保、楊樹林鄉派出所所長王鳳堂、冷副所長、警察張亞明等到孫士英家將她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後又被非法加期五天。當時兒子王洪岩讀高中,正面臨考大學。

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孫士英被迫每天做十四、五個小時的奴工,收工後不讓睡覺,強行轉化。一次大隊長用皮鞋踢打,用電棍輪番電擊一下午,直到電棍沒電,,並叫囂去別的大隊借電棍。一直連續幾天後,導致她兩腿、腳發熱、電麻、僵硬、疼痛、上下樓吃力,從此孫士英日漸消瘦,在身體行動艱難的情況下,生產大隊長還強迫她出工。

孫士英從勞教所回來後,一到所謂「敏感日」,鄉黨委、派出所、單位領導等就騷擾、監視、抄家等。因屢遭騷擾、綁架、迫害,被迫低價賣掉房屋,背井離鄉。

孫士英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十月十一日被跟蹤綁架,當時正值收時節孫士英秋去妹妹家照顧病危的母親。孫士英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王啟文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被楊樹林鄉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五天。

四、弟媳楊淑梅被迫害失憶、幾近癱瘓

王啟波的弟媳楊淑梅,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功後,嚴格按照 「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淨化了,恭敬公婆,呵護晚輩。一九九九年十月,楊淑梅第二次進京上訪,被農安縣中共不法人員強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因在勞教所裏煉功,楊淑梅開始時被大隊長張桂梅用竹板打腦袋,打耳光;又被獄警馬天舒、於波先把雙手用皮帶綁在床上坐在地上吊了一天;後又綁在床上抻成「大」字型,吃飯及大小便均在床上,整整十二天才放下來。

楊淑梅堅持煉功,惡警馬天舒拿起電棍不停的電著她的頭和臉,惡警於波在旁邊連踢帶打,使她站不穩,直撞牆,電得楊淑梅上牙打下牙,身體直哆嗦。馬天舒累了,大隊長劉連英和於波接著用兩根電棍同時電她腦袋、脖子、臉、乳房、腋下、全身手腳都電遍了。楊淑梅被電完後嘴合不上了,流著血水,淌著眼淚,滿臉大黃水泡,臉腫得面目皆非。第二天,劉連英還嘲笑她。法輪功學員們傷心地痛哭,開始絕食抗議,寫上訪信、控告信。

經過勞教所殘酷迫害後,楊淑梅開始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揭露迫害,幫助人們看清真相。二零零一年九月末,她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誣告遭綁架,楊樹林鄉派出所王大胖子、李金昌等三人把她強按在桌子上,強行把她的雙手背過去扣上(背寶劍),還用四個啤酒瓶子撐住。第二天,王明章、姜興州兩人拿手銬、腳鐐連打帶罵強行把她扣上。中午,喝得醉醺醺的惡人們又開始瘋狂的打她,把她打倒再拽頭髮把她拽起來,逼到牆角坐在椅子上,左右開弓打耳光。任萬璽邊打邊說:告訴你,對你們怎樣都行。楊淑梅被打得臉腫了,眼睛充血。

楊淑梅絕食八天,她在被惡警送去勞教所的途中成功走脫,從此被迫流離失所。後來,因為惦念家裏兩個孩子無人照顧,也惦念年邁七十多歲的婆婆承受精神壓力,楊淑梅頂著壓力回到家中,但不敢讓外人知道她回來,就在屋裏,給孩子們洗衣、做飯照顧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王啟波被綁架迫害,王啟學、楊淑梅趕緊收拾一下,又離開了家。

二零零九年楊淑梅頂著壓力回家了,分擔了家務活,家有了溫暖,孩子們慢慢地從迫害的陰影中走出來,生活慢慢平靜了。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晚,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反恐大隊夥同楊樹林鄉派出所到楊淑梅家,非法抄家,進屋不容分說就給她戴上手銬,連拖帶拽,楊淑梅鞋都沒穿就被綁架走了。

三月四日,楊淑梅八十多歲的婆婆和幾個孩子一行六人,前去公安局詢問原由。楊淑梅家屬看到參與綁架的惡警之一,婆婆前去問他:「你們把人抓哪去了?她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家裏面還有八十來歲的老公公在炕上打氧氣等待照顧呢!」 家屬又問他:煉法輪功犯了憲法哪一條了,她信法輪功祛病健身她有法輪功的書,那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她有法輪功的真相材料那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她做好人沒有殺人放火,在炕頭上坐著你們就把她給抓來了,鞋都沒穿。惡警自知理虧,回答不出,就威脅恐嚇家屬,繼續下去就把你那個兒子也抓來。

四月十一日家屬再次要求見人,被百般阻撓後看見楊淑梅,原體重一百四十多斤的人已瘦得脫像,手成紫色,腳被戴著十多斤重的鐵鐐。人已沒有力氣說話,每天被強行抻綁在床上打針六次。一個特警持槍一天二十四小時看守。

五月二日,楊淑梅和從長春第三看守所轉回的法輪功學員於長麗,被送入長春市吉林大學第二醫院急診室,於長麗當天含冤離世,楊淑梅處於昏迷。於長麗是農安縣第四中學數學教師,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被綁架。

五月五日上午八點,家人又來到公安局要求見人,姪子說:我老嬸煉法輪功做好人,你們平白無故就抓人,現在有生命危險了還不讓看。惡警開始威脅恐嚇,後來三個惡警把楊淑梅姪子帶進一房間,四、五個人就開始動手拳打腳踢。還恐嚇二位老人,惡狠狠的說:再來就把你們都抓起來。

不知在吉大二院住了多長時間,楊淑梅被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女兒王洪娜輾轉找到公安醫院,打聽媽媽確實在這,直接上樓找媽媽,剛要推開鐵欄門,後面一位穿著白衣大褂的女子把她叫住問她幹甚麼的,王洪娜說見病人,那女子說這裏不是治病的。後來得知,在公安醫院這期間經常給打不明藥物。

不久,楊淑梅被偷偷判刑四年,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也不給判決書。事後家屬前去要判決書,法院刑事庭副庭長郭慶璽說:農安就沒有給家屬判決書的先例。

楊淑梅被非法關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教育監區洗腦班期間,身體非常虛弱,不能自己行走需兩人攙扶,接見時用幹活的推車推來推去的;家屬發現她思維混亂,已失去部份記憶。家屬數次找獄警及監獄領導要求辦保外就醫,監獄一直無理搪塞。

三年零七個月中的長期綁床上打毒針、坐小板凳等迫害,使楊淑梅已嚴重失憶、思維混亂、口齒不清,四肢僵硬,不能獨立行走。

楊淑梅只記得從前認識的人,不記事,比如中午問她早晨吃的甚麼飯菜,她就不記得了。思維也出現混亂,而且說話的時候吐字不清楚,非常緩慢。與親人聊天的時候,一個問題她會反覆地問,問過就忘。還反反復復的跟別人說一個她印象深刻的事。問她這三年多都認識哪些人了,她也不記得了。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在獄中她長時間被綁床上打毒針。

據她說,二零一四年十月二日被放回家的當天就是從床上放下來的,在一個走廊沒人的地方放置一張床,她被四肢抻開綁在床上,長期不能洗臉、洗頭、洗澡,吃飯靠人餵,大小便均在床上。她已記不清究竟被綁多長時間,只記得被打吊瓶、打肌肉針。

五、妻子兒女三人收留老太太遭綁架、枉判入獄

孫士英與一雙兒女及整個家族從長期的迫害中走過來,所經歷的淒楚與堅忍是難以想像的,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他們沒有因為慘無人道的迫害而憤世,沒有因為社會無辜不公的摧殘而消沉、墮落,他們一直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忍讓寬容,不怨不恨。王洪岩學業有成,是一名優秀軟件高級工程師,業績出色,是單位一項目經理,德才兼備,接觸過他的人無不稱讚。王洪豔在一超市收銀,得到老闆賞識、信任,過年時,老闆給王洪豔一千元的獎金和物品。老闆說,所有錢物都交給她處理,我甚麼都不用操心。


兒子王洪岩

女兒王洪豔

然而揪心的事情再次發生。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遼源市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呂永珍女士遭九年冤獄出獄,遼源610串通監獄圖謀繼續非法關押呂永珍未遂。孫士英一家人出於善心,頂著壓力收留了呂永珍女士。呂永珍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種種殘忍迫害,如:吊掛、抻床、毒打,曾經四肢被綁上繩子懸空抻起、警察還叫一個人趴在呂永珍身上壓。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十點,長春市寬城公安分局、蘭家派出所、遼源市610、國保,農安縣國保等一大幫人綁架、抄家,這些人進屋後,未出示警察證、搜查證件,不容分說直接將孫士英母子按倒在地,並給她們強行戴上背銬,接著便強行搜查家裏所有物品。當時被綁架的還有剛剛出獄的呂永珍老人(後來回家),和王洪岩的嬸嬸楊淑梅。因楊淑梅不能行走,失憶狀態,寬城區公安局以取保候審形式通知家屬接人,並索要二千元押金放人。

王洪岩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一看守所,孫士英與女兒王洪豔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六月二日,孫士英母子三人被警察以家裏有法輪功書籍、資料為名,被非法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公訴人是呂金明。家屬請律師從法律角度要求無罪釋放、控告他們程序違法。三位律師都已到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閱卷,並要求檢察院依法撤訴。

二零一八年一月中旬,長春市朝陽區公訴人呂金明聲稱「案子」送至朝陽區法院。兩個多月後,三月二十三日才在朝陽區法院查到所謂「案子」。

'鄉親們聯名按手印呼籲立即無罪釋放,讓孫士英母子三人回家。'
鄉親們聯名按手印呼籲立即無罪釋放,讓孫士英母子三人回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寬城分局將構陷他們的「案子」送到朝陽區檢察院。期間半年多「案件」沒有音信,律師並向檢察院遞交超期羈押要求釋放的法律意見書。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孫士英母子三人被非法起訴到法院,家屬和律師歷經朝陽區法院各種違法行徑。法官無視法律,非法剝奪委託的兩位律師與家屬閱卷、辯護權。八月十四日,王洪豔的律師到朝陽區法院內線聯繫責任法官姜輝遞交辯護手續,姜讓律師去長春市司法局備案。律師說,他到各省地區辦案都沒有讓到司法局備案,只在你們長春這碰到了,律師問姜輝法官是誰規定的,姜法官說:「是我規定的。」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早晨六多點,王洪岩被從長春第一看守所拉到朝陽法院,秘密非法庭審八分鐘左右,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孫士英與女兒王洪豔分別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款五千元,上訴後維持原判,二零一九年三月份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據悉被非法嚴管虐待,坐小板凳。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王洪岩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誠請二審長春市中級法院秉持公平正義,尊重法律與事實,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上訴人無罪!」長春市中級法院七月中旬非法維持對王洪岩的冤判,沒開庭,沒通知家屬。

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八監區,孫士英從早上四點到晚上十點,每天十八個小時坐在半尺高的小凳,不許說話,不給主菜只給鹹菜吃,每天只允許上三次廁所,不許洗漱。大員陳冬波(監區長安排協助獄警管理一個區隊的各項事務的刑事犯人)強迫她坐著時兩膝蓋間夾紙片,不許掉,每天挨罵。還被罰站多次,兩腿、腳腫大,臀部坐壞。因以前勞教時被迫害成肌肉萎縮,站立行走兩腿、腳不好使,麻木僵硬,疼痛難忍。

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孫士英、王洪岩、王洪豔一家三口結束兩年半冤獄回家。

六、老人和孩子們艱難度日

王啟波的父母都已年近90高齡,那幾年,王啟波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時,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母親夏德雲領著倆孩子,怎麼跟監獄理論,監獄都不讓會見,(那時倆孩子的母親也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每次都被推推搡搡、罵罵咧咧的拒之門外,每次都抹著淚往家走,整整一年!

'夏德雲老人為親人遭遇關押迫害而落淚'
夏德雲老人為親人遭遇關押迫害而落淚

王啟波與孫士英被單位停止工作、停發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後,家中一度沒有任何收入。一到所謂「敏感日」,當地鄉黨委、派出所、本單位主任等車來人往騷擾、監視、監控、抄家、恐嚇等。在各種壓力面前,讀高中的女兒王洪豔被迫輟學,擔起照顧家庭的擔子,洗衣做飯,還時常照顧叔叔家的女兒王洪娜和她年幼的弟弟。

王洪岩考上大學那年父母都身陷冤獄,學費艱難;因屢遭騷擾、綁架,被迫低價賣掉房屋,背井離鄉,居無定所。

王啟波二零零七年三月被吉林監獄迫害慘死後,當時家人不敢告訴王啟波的老母親,直到一個多月後,又到接見日了,老人要去探監,小兒子實在瞞不住了才告訴她這個噩耗。夏德雲老人說:「當時我就走不了路了,打擊太大了,小兒子抱著我一宿,怕我哭過去,真是覺得天都塌了。兒子小時候是我的希望,長大了是我的依靠,而且他那麼善良,總是幫助別人,沒做任何壞事,就這麼走了?!又死得那麼慘,我痛哭十多天起不來炕,眼淚都流乾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真是揪心的痛。」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之間,一到所謂的敏感日,村上大隊,鄉派出所就到村裏法輪功學員家騷擾,綁架,王洪豔家和王洪娜家也不例外。家人每天都在緊張的氛圍中度過,晚上靜靜的時候,外面如果傳來開車的聲音,心裏都會浮動、緊張、害怕、恐懼直到車的聲音漸漸遠去,心才會落地。

為了免於騷擾和解決生活來源,供王洪岩上大學,孫士英與王洪豔到外地打工了。楊淑梅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女兒王洪娜和弟弟在壓力下被迫輟學,王洪娜不得不承擔起繁重的家務活,燒火、洗衣、做飯、上山種地。

二零零九年楊淑梅頂著壓力回家了,家有了溫暖,王洪娜也出去打工自己能掙錢了,慢慢地她從迫害的陰影中走出來,與身邊的人也融洽了,生活慢慢平靜了。過年時,孫士英、王洪岩與王洪豔都回到老家裏。

剛工作平靜的生活又被一場突如其來的迫害打亂。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晚上,農安縣國保夥同楊樹林鄉派出所將楊淑梅綁架,並將大法書籍等物品非法抄走。王洪娜的爸爸王啟學也不能再回家了。孫士英被迫流離失所。家裏剩下老小。常年躺在炕上的八十來歲的爺爺沒人照顧,奶奶更是心急如焚。

三月十六日村治保主任王敏峰通知家人說,楊淑梅被非法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王洪娜和弟弟(王洪陽)、姐姐王洪豔和奶奶趕緊到公安局詢問情況。一工作人員告訴信訪辦等著一會有人見他們。一會就來一幫警察,強行拉扯王洪娜和弟弟(王洪陽)及王洪豔到一棟樓裏的刑訊室,要分開房間非法審問。奶奶也被他們看管起來詢問,恐嚇。警察將王洪娜強行按到鐵椅子上,戴上手銬,不能動彈,一警察用皮鞋頭踢她的小腿,王洪娜說人民警察叔叔不能打人,他說我打你了嗎?並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王洪娜一直哭。弟弟王洪陽被警察打的屁股不敢坐。

晚上十點多,王洪娜被放了,看見奶奶在外面,還有當地的村裏小組長,讓王洪娜和奶奶回家,王洪娜問警察:弟弟和姐姐在哪,說一起來的,得一起回去。他們說王洪娜再鬧就把她也關起來。

王洪豔和王洪陽被非法拘留十天,家裏只剩下躺在炕上需要照顧的爺爺,還有奶奶和王洪娜,三家房子鎖上兩家。

因同情收留另一位修煉法輪功的老太太,孫士英母子三人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遭中共610、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夏德雲呼籲說:「十八個多月來,誰能體會我這做母親和做奶奶的心情呢?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天天眼巴巴盼著、等著他們啥時候回來啊!她們娘仨沒被抓之前,我的身體還算硬朗,兒媳娘仨被抓之後,天天都在擔心兒媳、孫子、孫女的生命安危,在裏面怎麼樣了?受沒受苦啊?我每天提心吊膽的過日子,人也蒼老了,腿腳走路也費勁了。」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早八點左右,王啟學與女兒王洪娜在家中被長春市汽車廠國保和派出所二十多個警察綁架、搶劫,家裏只剩九十歲的爺爺奶奶,和被監獄迫害得行走都困難的楊淑梅。

十月二十九日,長春下了入冬以來第一場大雪,風雪中,八十八歲的老太太夏德雲風塵僕僕來到長春汽開區分局詢問孫女王洪娜的下落。原來王洪娜是十月十二日被長春公安以所謂「打黑除惡」(中共是真正的黑惡勢力)為名非法抓捕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之一,本該在二十七日回家,卻在前來接她的親屬面前眼睜睜被汽開區公安分局警察劫持走了。

當聽說王洪娜被送到看守所的消息後,八十八歲的奶奶再也支持不住暈倒了,夏德雲被送到了吉林大學第四醫院救治。

一個善良靦腆的女孩卻被當成「黑惡勢力」抓捕關押,真是怪誕荒謬。照顧兩個臥床親人的重擔落在一個八十八歲的老太太身上,同時,她還要為身陷囹圄的四個親人奔波求救……

七、暴力工具下的悲哀派出所警察遭惡報

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善惡終報,毫釐不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農安縣楊樹林派出所警察緊跟江澤民下達的邪惡指令,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對王啟波一家的迫害尤為嚴重。二零一一年後多名參與迫害的警察惡報連連,有的一起出車禍,有的突然死亡。

▼小姜四,男,農安縣楊樹林派出所外勤。一九九九年後,小姜四曾多次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在一次綁架王啟學的過程中,他坐在副駕駛位置上,高舉拳頭叫囂:「我們是中共農安縣公安局楊樹林鄉派出所掃蕩隊。」幾年後,小姜四突發心梗而亡。

▼趙喜超,男,四十九歲,原農安縣楊樹林鄉派出所所長。趙喜超積極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後升任農安縣公安局,任國保大隊副政委,仍是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趙喜超參與綁架構陷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刑期長達十八年之久。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一日下午,趙喜超在家睡覺時突然死亡。

▼任萬喜,男,四十多歲,楊樹林派出所戶籍內勤,多次毒打法輪功學員。一次法輪功學員楊淑梅被綁架到派出所,任萬喜邊毆打她邊叫囂:告訴你,對你們怎樣都行。任萬喜勒索百姓,無惡不作。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去大慶市途中出車禍,死相極慘。

▼王明章,男,四十多歲,楊樹林派出所楊樹林鄉治安組長、警察。一九九九年後,王明章多次參與綁架和毒打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九月末,楊淑梅等法輪功學員給村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到楊樹林鄉派出所,並遭到酷刑虐待。警察王明章、姜興洲兩人拿手銬腳鐐子連打帶罵強行把楊淑梅銬上,還揚言說:「你看打法輪功的誰遭報了?」此話說完不久的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王明章去大慶市途中出車禍,當場死亡。

▼曹東子,男,三十多歲,楊樹林派出所司機。曹東子不好好幹本職工作,而是充當打人兇手,多次毒打法輪功學員,左右用力猛抽對方臉部,自稱「雙風貫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去大慶市途中出車禍,雙腿被撞斷,小腹內傷。

▼蔣明佔,男,五十多歲,楊樹林鄉牛山村治保主任,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蔣明佔帶著楊樹林鄉派出所所長王平、前郭縣公安局局長吳寶臣等四、五個警察,持槍綁架法輪功學員王啟波。蔣明佔後來得癌症遭報死亡。

▼高洪學,男,四十多歲,楊樹林鄉牛山村治保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高洪學帶當地派出所警察任萬喜、江希明、張亞明、王明章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王啟波,逼他交出大法書。一九九九年九月,王啟波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楊樹林鄉邪黨校洗腦班迫害,期間警察王明章、高洪學強迫法輪功學員坐水泥地,圍繞院內跑圈,連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也不放過。幾年後,高洪學與妻子離婚,後據悉入獄,沒有了任何消息。

▼王敏峰,男,三十多歲,楊樹林鄉牛山村治保主任。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楊淑梅騷擾、非法抄家。一次王敏峰開車闖到楊淑梅家,楊的大姑姐警告說:如果你再來,出門車就冒泡。結果當天王敏峰沒走出多遠車轂轤就冒泡。後他把車停放一年多也不敢開,怕再遭報應。後王敏峰選舉落選回家。

▼張亞明,男,三十多歲,原楊樹林派出所外勤員,後調到農安縣公安局戶籍員。在派出所時曾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到王啟波家綁架他的妻子孫士英和大姐王啟文,孫士英在農安拘留所,絕食十天後,保外就醫回家。張亞明因迫害遭報,一次出車禍,臉部被撞的面目皆非,至今仍有疤痕。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根本就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或者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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