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集安市佔慶榮因起訴江澤民被枉判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近日獲悉,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法輪功學員佔慶榮因用真名起訴江澤民,於2019年12月28日被通化市柳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身體原因監外執行。

2019年6月13日,集安市610指使國保大隊警察在家裏綁架佔慶榮,並非法抄家。當時因佔慶榮血壓高,看守所拒收,取保候審後回家。

佔慶榮,女,今年71歲,1999年春天學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無病一身輕,身心受益,道德提升。

可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不讓人做好人,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二十多年來,佔慶榮遭受了來自公安警察和鄉政府等工作人員的騷擾、監視、抄家、判刑,甚至殃及了她的兒女。給她和親人造成了精神及肉體的雙重傷害,並且經濟上也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佔慶榮的丈夫2001年得了絕症,在無藥可救的情況下,也學煉法輪功,不到三個月身體恢復的很好,一般的活都能幹了。可就在同年的臘月初八,佔慶榮被集安市財源鄉派出所綁架,她丈夫當時受到驚嚇,病情加重。後來花甸鎮派出所所長和警察又多次上她家裏恐嚇,威脅,她丈夫舊病復發,九個月後去世。

2002年臘月初八,佔慶榮在財源鄉被綁架,第二天送往集安市看守所關押11天,後被取保候審。

2010年正月十九,佔慶榮因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集安市花甸公安分局綁架,每人勒索一千元後放回。2010年4月份,她兒子送佔慶榮到山東老家避難,警察找不到佔慶榮,就把她兒子女兒抓起來,非法關押三天,並以包庇罪、罰金、並開除公職等恐嚇,威脅她兒女。

在警察脅迫下,兄妹倆人被他們用警車拉到大連,把女兒扣在大連,讓兒子去煙台找佔慶榮,佔慶榮和兒子從煙台坐船回來時,剛下船,花甸公安分局局長和教導員就把佔慶榮綁架到集安市公安局。九月份,集安市法院顛倒黑白,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對佔慶榮判刑三年。

佔慶榮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監獄。佔慶榮在監獄、看守所裏,遭受了精神與肉體的折磨,在監獄裏戴過手銬,腳鐐,不讓睡覺。從早上6點坐小凳,一直坐到晚上11、12點,屁股都坐破皮了。在監獄期間,佔慶榮被迫害的高血壓等舊病復發大口吐血,腿腫的走路都困難。獄警指使刑事犯拳打腳踢,逼迫看誹謗大法的「天安門自焚」偽案,不轉化就打。冬天叫佔慶榮打掃衛生,擦窗戶冰水、刮冰塊。她的手被凍成凍瘡,右手四個指頭經常出血,回來後才好。

她兒子每次去監獄探望,都是痛哭流涕。就在佔慶榮要出獄的頭三天,兒子遭遇車禍身亡了。她女兒打電話要求監獄放她回來看兒子最後一面,監獄長都不答應。

佔慶榮被劫持在監獄三年期間,由於兒女住在市裏,冬天農村房子無人照看損壞嚴重,有些東西也丟失了。她兒子無奈的把房子賣掉了,九萬多元錢蓋的房子,4.7萬元就賣掉了。現在佔慶榮沒房,沒有退休金,只能依靠女兒生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