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小組不是常人中的聚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在本地有的學法小組一直存在著一個問題:邊吃東西邊切磋,學法時間長要做飯吃。在與A同修切磋中,我們突然都意識到自己思想中的一個錯誤認識:雖然覺的一些同修的行為不符合法,但是他們一直沒有出事,所以可能是我們自己太「謹慎」了,或者是每個人的修煉狀態不同。我與A同修悟到,這是不用法作為衡量標準的表現。凡事應該以法為標準,而不是以其它因素為標準。

在本地有學法小組學完法後,同修就會把零食或者水果拿出來,同修就開始邊吃邊切磋。講著修煉中的事情,時不時誇讚一下食物的可口。記憶最深的一次是:兩位同修前面還在切磋著修煉中的事情,最後開始討論「哪家的鴨蛋吃起來更香」。當時我和A同修意識到了這是錯誤的行為,也在學法小組上切磋過。但是這種現象依舊沒有改正,每次在同修非常熱情的遞過來一塊餅乾、一塊水果時,通常是拒絕兩個來回,就拉不下臉面拒絕了。久而久之又和學法小組的同修一樣開始邊吃邊切磋了,甚至有時候覺的是不是自己太誇張了,而沒有意識到修煉是嚴肅的。

後來有的學法小組,因為學一天的法,所以有一餐飯得在學法小組裏解決。剛剛開始時,大家都是自己帶點東西、自己簡單應付一下;後來,變成同修給大家做飯,因飯菜可口,所以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評;再後來,同修開始追求飯菜的精美與口味,力圖自己做的飯菜與餐廳做的飯菜不相上下。不僅做飯和買食材的同修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吃飯的同修也吃的高興,直接把在學法小組學法的一部份時間變成了常人中的聚會,也想不到師父說的:「食而不味 口斷執著」[1]。

有的同修可能會覺的:反正整個學法小組都要吃飯,一個人也是吃、幾個人也是吃,也不存在執著的問題吧。但是原本可以自己快速解決的用餐問題,卻耗費了許多不必要的時間與精力。並且在行動的過程中,慢慢的、毫無察覺的勾起了同修的執著:做飯的同修面對同修們的表揚不自覺的起了歡喜心,吃飯的同修也開始執著口味。集體學法這種形式是師父給我們留下的,師父說:「你們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未來參照的實踐」[2]。從一開始吃零食時,就沒意識到學法小組是純正、嚴肅的修煉環境,絕對不能混同於一般常人中的聊天。如果我們走歪了這條路,是多麼危險的事情啊!

之前,我和A同修雖然意識到了上述問題的嚴重性,但是我們沒有用法的標準去衡量這件事情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就像有的學法小組的同修之間還是用微信在聯繫一樣,我們知道這件事情是錯誤的,也為這個事情切磋過幾次。但是他們會說他們一直是這個狀態,並且他們也一直沒出現過危險。所以我和A同修就會在思想上產生一種無奈、甚至有時候會覺得「可能他們這樣做也是可以的」。但是通過切磋,我們越來越意識到我們的這種思想是錯誤的,「出不出事」並不是衡量事情對錯的標準,大法才是標準。

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道中〉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