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公檢法人員造假冤判法輪功學員史佩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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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圳福田分局國保劉輝其,指使福田區梅林派出所一群警察,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史佩苓住處非法抄家,之後,將史佩苓劫持到梅林看守所,後轉至深圳南山看守所。現史佩苓被枉判一年零四個月。

在整個過程中,警察偽造卷宗,編造「見證人」,造假,深圳市南山檢察院公訴人高瞻,阻止南山區法院法官張國輝當庭播放家屬辯護人的證據,法院最後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史佩苓非法判刑。

史佩苓,六十七歲,她的丈夫在一審開庭時,作為家屬辯護人,當場揭穿了該偽案中警察的各種造假和違法行為,主要包括:

1. 警察唐繼偉不在現場 隨意編造「搜查經過」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由梅林派出所唐繼偉為主辦警察,立案為刑事案件。後經查實,四月二十四日,唐繼偉根本沒有到史佩苓住處,而整個卷宗中大部份文件,包括檢查筆錄、證物清單等,都是唐繼偉簽署的,唐繼偉還手寫編造了「搜查經過」。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家屬去梅林派出所了解案情時,偶遇正在前台值班的唐繼偉,了解到唐沒有在搜查現場,卻隨意簽署卷宗文件的事實。當時,家屬與唐的對話,家屬有錄音。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史佩苓案一審,律師及家屬辯護人要求法院排除唐繼偉簽署的非法證據,並要求當庭播放證明唐未在現場的錄音,南山檢察院公訴人高瞻竟以「錄音不能證明就是唐繼偉」為由,阻止法官播放。

2.家屬控告 福田派出所監察科包庇違法警察

由於唐繼偉沒來現場,卻肆意簽署文件,這些文件根本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唐繼偉違法事實確鑿,法院卻罔顧事實,家屬持續控告。

近期,福田派出所監察科受理該投訴,監察科馬姓警察調查後,向家屬通知結果:「主辦警察唐繼偉沒有到搜查現場,卻肆意簽署文件,事實確鑿。而且,唐還編造了一位搜查見證人。」

儘管證實家屬控告的警察違法行為屬實,但福田派出所信訪辦人員拒絕出具書面調查結果,並辯稱,即便主辦警察沒到現場,見證人也是偽造的,但不影響本案法律效力。這才是一群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人。

3. 偽造林姓搜查見證人

警察為了加害史佩苓,還偽造了一位林姓「搜查見證人」。後來家屬核實,這位林姓人曾經租住在史佩苓家樓下,但警察搜查的時候,林姓人已經搬走一年多了。

大概是警察在警務系統中有登記過租戶信息,便盜用信息,簽了名字。家屬曾聯繫這位見證人,見證人表示:「從沒來過當事人家,也沒簽過任何文件。」

家屬在一審開庭及二審上訴中,都出示了錄音證據,證明唐繼偉偽造「搜查見證人」,但一審法官南山區法院張國輝和二審法官深圳市法院溫錦資,都拒絕接受家屬辯護人的證據。

日前,福田區派出所檢察科馬姓警察回覆家屬:「本案的見證人確實是辦案警察編造的。」

4. 搜查錄像被警察剪輯、添加偽造證據

家屬發現,卷宗視頻經過剪輯,把警察恐嚇六旬史佩苓的片段剪掉了。從整個搜查錄像來看,當日,從史家僅拿走了幾本書籍,而卷宗裏,卻赫然出現了非常多的書籍和傳單,警察為了加害史佩苓,不惜違法偽造、添加證據。

一個警察在搜查錄像中,曾電話給另一警察,說「家中沒搜到甚麼,也沒發現傳單。」然而,後來,卷宗中卻添加編造了更多所謂「傳單」等證物。

依照中國現行法律,法輪功學員擁有法輪功著作是合法的,無論警察如何構陷、添加,也只能證明警察在違法。

5. 警察偷竊

警察還偷竊了法輪功學員史佩苓家中的四千餘元現金。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和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判刑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深圳市中級法院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彩田路6003號
審判長:溫錦資13631502986
深圳南山區法院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玉泉路26號,郵編:518052
刑事審判庭:0755-86608256
刑事審判庭庭長:張國輝(主審法官),13798416108

深圳南山區檢察院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6號,郵編518052
檢察官(公訴人):高瞻13652318192,0755-86212863
深圳福田區公安分局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區委大院內)郵編:518048
偵查辦案隊0755-83398110、0755-84461330
刑事警察支隊福田大隊四中隊參與人:董政,陶智淵13902977773,黃宗凱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國保大隊
辦公電話:0755-84461045;82918033;84461598;84461599

主要責任人:劉輝其,13510081020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梅林派出所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38號
電話:0755-83318110,0755-83318111、84462775、84462770(傳真)、84462775
辦案人:
案件偵查隊:唐繼偉,15013882700,康傑,13825285911。
參與人:
案件偵查隊隊長:張柯夫,13570870710,黃純,13922835999,徐賢其,15920069911。
其他參與人:范劍鋒,13760383810,李濤,董可頌,李超文,龍勇,曾順滿,13424316488。
福田分局信訪辦電話:8446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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