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惹不起」的我 現在家中高朋滿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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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是個被鄉鄰稱為「惹不起」的人。我在家排行最小,從小嬌生慣養。哥哥姐姐讓著我,父親寵著我,養成了那種霸道、爭強好勝的性格。成家後,我賣水果時,家裏外頭都是妻子一人忙活,可我還經常沒事找事和妻子幹架,甚至大打出手。

生意上,不論是進水果還是賣水果,我都要在秤砣上做手腳,掙了不少昧心錢。

對自己看不順眼的人,我總會找茬打架。有一次,一人把我惹惱了,本來他已經走遠了,我還騎自行車追上他狠揍了一頓才解氣。

這樣的壞事我做的太多了,家人拿我沒辦法,老少爺們也沒人敢惹我,「惹不起」嘛!

因為在無知中不斷造業,給自己帶來了災難:我患上了「植物神經紊亂症」,經常頭腦不清醒,大腦木木的,天天失眠,頭疼,一把一把的吃藥也不管用,而且越來越重。更難受的是,每到天氣轉冷時,我穿上棉衣、外加棉大衣還冷的打哆嗦。我問給我看病的醫生:「為甚麼治療這麼長時間,病不但不好,反而還在加重呢?」他也沒辦法,只是囑咐我別上火,遇事別急,自己平時多注意保養身體,不要生氣,等等。

我有些心灰意冷,不知還有甚麼災難等著我。

一九九六年,大法洪傳到我們家鄉。我也修煉法輪大法了。修煉之初,明白了大法師父講的做人的基本道理,知道是自己過去的行為給自己造業太多,才有了那些無法治癒的病。於是開始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師父給我清理了身體,我一下變的無病一身輕。

當得知我修煉法輪大法了,背後就有人說:「他那麼壞的人,還能修煉?」沒人相信我能改好。

但在大法中修煉後,我確實變了,鄉親們都說我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

在家裏我再也不打罵妻子,而是關心她、尊重她,疼愛女兒。妻子本來是個不會罵人的人,奇怪的是,我修煉大法後不打罵她了,她反而有時罵我,這時我也不生氣。要是在我修煉前,她敢罵我?根本不敢。我知道現在她是在幫助我提高心性的。每次她罵我時,我就跟她開玩笑說:「你等於給我吃了一斤白糖。」當我說到「你給我吃了八斤白糖」的時候,她就不再罵我了。她本來就是個非常善解人意、通情達理的人,是我的賢內助。

當然也有個提高的過程:修煉後雖然時時提醒自己、約束自己不罵人,但不好的行為偶爾還會不自覺的表現出來。每當我不小心罵了人,或者口出髒話時,我都會非常後悔,下決心一定改掉。為修去我這種不良習慣,我費力的修了約半年的時間。

妻子非常敬重大法,非常支持我修煉,而且幫助我救人,發大法真相資料是她的一個強項。現在,她也修煉法輪大法了。

我們和鄉親和睦相處。我會幹些技術活,左鄰右舍有點大事小情的,我都樂意幫忙,如誰家的電瓶車還是摩托車出現毛病了,需要修理,只要有時間,我立刻就去給修好。有時,鄉親也讓我幫助維修家具,或建車棚等。每次幹完活大家都會熱心的留我吃飯,表示感謝,我一般都謝絕,回家吃飯。

修煉前,鄉親們看到我都躲得遠遠的,修煉後,很多人沒事都愛到我家來串門,嘮家常,幾乎天天都有人來聊天,我和妻子都熱心的準備茶水、瓜果招待──這是我洪揚大法、講真相的最有利時機,不能錯過。

修煉前,我對利益看的很重,販售水果時,經常在秤砣上做手腳謀取不義之財,給自己造了很大的業。修煉後,我首先修去貪財的心,用大法的標準歸正自己的行為,在利益上不和人去爭了,做到大法師父教導的:「公平交易,把心擺正。」[1]

在大家庭中,我和自己的兄弟姐妹相處溶洽。父親去世後分家產時,我甚麼也不要,後來被大哥硬逼著才拿了點東西。有鄰居告訴我說你父親在世時,誰誰借了他多少錢也沒還,讓我去要債。我笑了笑說:「你別和我說這個,我不會去要的。」

後來我改行做房子裝修工作。這個行業有個公開的行業秘密,就是幫客戶買裝修材料時拿回扣,這對人的誘惑力很大,我的同行人人都這麼做,大家也都認可這種做法。我作為修煉人要嚴格要求自己,不佔客戶的半點便宜,不拿回扣,絕不讓客戶遭受不該有的經濟損失。

在客戶家吃飯時,有時不小心會打碎杯子之類的,我都會自己花錢買新的賠償;客戶家使用的釘子、下腳料之類的東西,我從不順手牽羊帶走。客戶都看到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就是不一般。雖然是區區小事,但在道德下滑的亂世中,彰顯了法輪大法弟子的境界,證實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這些年在邪黨的迫害中,我曾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過,被警察綁架過多次。但我始終都抱著慈悲祥和的心態,對警察不敵視,把他們當成救度的對像。有一次,警察把我從看守所送回家,到達家門口時,我微笑著邀請他們到家中坐坐,留下吃頓飯。警察們都驚呆了,沒想到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會有這樣的高境界:不但不怨恨,還這樣寬容善待他們。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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