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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問責法 惡徒將受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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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德國「國會請願委員會」舉辦聽證會,研擬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尤其針對踐踏人權的中共高官。德國「國會人權與人道主義援助委員會」主席、自民黨籍議員嚴森(Gyde Jensen)強調,依據該法案,德國可以限制他國侵犯人權者入境,並凍結其在德國的資產。

德國外交部亞太司司長西格蒙德(Petra Sigmund)表示,中共對人權的踐踏有目共睹,無論新疆教育營或香港《國安法》,歐洲各國都一致譴責中共侵犯人權的行為。德國正在歐盟層面上努力,達成針對中共踐踏人權的制裁方案。如果德國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會有力震懾中共侵犯人權的主謀,這樣行之有效。

西格蒙德以加拿大為例說明,《人權問責法》尤其針對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官員。今年七月,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外交部長提交了一份14人的名單,並在300頁的材料中列舉了他們觸犯「反人類罪」的證據。這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包括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前政法委書記羅幹、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前「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劉京與前政法委書記、前公安部長周永康等。

七月九日,美國也宣布對新疆公安廳和四個中共官員實施制裁,包括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這項制裁是根據川普總統簽署的第13818號行政命令執行,該行政令基於懲罰人權罪犯和腐敗份子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華爾街日報》報導,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時任河南省高級官員的陳全國參與了鎮壓行動,負責銷毀法輪功圖書和光盤」。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陳全國出任河北省省長。在此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包括三河市第二幼兒園教師吳志金、鹽山縣小營鄉韓將軍村小學教師胡連華,都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六年八月,陳全國調任新疆區黨委書記後,仍積極迫害法輪功,製造了無數冤案、慘案,可謂滿手血腥。

對於迫害人權者予以制裁,是民主國家的共同趨向。美國國務院官員去年透露,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資產。官員更明確告知,近年有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

一朝行惡,終生難逃法網。去年十月十七日,德國漢堡法庭審理了一樁納粹警衛的案子,93歲的老翁布魯諾﹒約翰內斯﹒D.(Bruno Johannes D.)被指控在五千多起謀殺案中扮演了幫兇的角色。因為他18歲時在司徒特霍夫(Stutthof)納粹集中營擔任警衛,是「殺人機器上的小齒輪」。

一個年近百歲的老人,必須為他七十多歲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鋃鐺入獄,並非罕例。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德國西部的德摩得法院將曾在納粹德國黨衛軍(SS)麾下擔任奧斯威辛集中營警衛的韓寧(Reinhold Hanning)判處有罪,刑期五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決,前納粹黨武裝親衛隊成員奧斯卡﹒格呂寧(Oskar Gröning),遭法庭以協助、夥同謀殺二戰期間奧斯威辛集中營三十萬猶太人的罪名判刑四年。高齡96歲的格呂寧以健康理由申請「暫緩監禁」,遭到憲法法院駁回,必須入獄服刑。

尊重生命與維護人權,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普世原則。儘管許多人權之士認為,這些判決太輕、太遲,但這些「殺人機器上的小齒輪」被判刑,卻給世人指引著同一結論:迫害法輪功,一輩子也逃不掉。江澤民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嚴酷慘烈,尤甚於盧旺達種族屠殺及納粹集中營等案,更難逃法律制裁。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中共與江氏集團動用整部國家機器,殘酷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無數善良的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與監獄中,長期遭受酷刑折磨,至少逾四千五百多人被迫害死亡。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活摘器官,令人髮指的惡行被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形容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

從表面上看,中共迫害法輪功,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犯下了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與酷刑罪等;實際上,它戕害了基本人權與信仰自由,尤其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是慘絕人寰的滔天罪惡。中共迫害的,不只是無辜的中國民眾,它侵害了人間最可貴的道德與良知,綁架了七十億人冷眼旁觀,讓舉世陷入紅色魔窟之中。

綜觀近代史,任何暴政終結後,都必須追究施暴者違反國際人權與國家法律的責任。所有殘酷傷害與虐殺民眾的中共官員,從上到下無一可逃脫法律責任,無論是元凶、從犯、包括讓這場迫害政策延續下去的領導階層,都將接受審判。如果不思悔改,仍不停止迫害,最後必難逃清算與懲罰。

世界人權問題的關鍵在中國,中國人權問題的核心在法輪功。隨著真相廣傳,已有更多世人關注這場殘酷迫害;國際社會的正義力量,不再容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暴行。各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公布後,確實能震懾行惡者。美國及其它西方國家「制裁惡人」的行動已在中國大陸引起很大反響,有效威嚇很多迫害法輪功的惡徒。

所有列榜的惡人勿存僥倖心理,凡作惡者,或早或遲都將出現在這些民主國家的制裁名單上。中共所有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後赴西方國家定居、學習、旅遊或經商之路。

「善惡有報」是天理運行的法則,因果報應,如應斯響。近年許多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黨羽,諸如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李東生、王立軍、孫力軍等中共高官相繼入獄,也預告了首惡之徒的下場。

正如德國議員嚴森在聽證會上所說:「人權是普世價值,中共簽署並通過了相關條約,如果不遵守,就是違反國際法」。俗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擔苦果,曾追隨迫害元凶的附和之徒應深思自己的未來。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人員,唯有立即停止行惡、將功補過,以免日後《人權問責法》嚴懲時,再多悔恨也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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