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豔紅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晚六點在自己租住的房間,北京石景山區魯谷派出所和國保大隊的惡警大概七、八人給房東打電話說是居委會的,問房東她家是不是有個租住房的,在房東確認後,不到五分鐘時間有七、八人敲開房東的門,闖入魯豔紅的房間,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前提下,有兩個警察直接強制給魯豔紅戴上手銬,把她背銬起來,一邊一個人按住她的肩膀,不讓她動。
接著,警察就對魯豔紅的房間進行非法搜查,搶走了四十多本大法書和師父法像、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個手機和錢包(錢包裏有近500元真相幣和1000元現金)。
隨後兩名警察強行把魯豔紅劫持上警車。期間魯豔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個警察故意掐住她的脖子,踩她的腳,把她推到警車上強制跪在後排,還一直用手把魯豔紅的脖子按在後排座椅上,讓她不能抬頭。
在魯谷派出所待了一會,魯豔紅就被直接綁架到石景山區公安分局,在那裏有兩個警察非法審訊她,聲稱她在小區內散發救人的真相資料被攝像頭拍到。
二月二十號,魯豔紅被非法關押在石景山區看守所。她絕食抗議,遭灌食折磨。在一個月裏不讓她煉功。
酷刑演示:灌食 |
在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魯豔紅在三月十九日出來時,石景山區看守所三個警察又強行抓住她的胳膊在所謂的「取保候審書」上按手印。魯谷派出所警察還把魯豔紅的同事叫到派出所,讓同事在他們拿出的紙上簽字,紙上寫的甚麼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