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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劉明萍、應國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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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寧波市法輪功學員劉明萍被非法判三年半,於七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寧波法輪功學員應國芳被寧波鎮海法院非法判三年,目前仍被非法關押於寧波市看守所。

劉明萍被寧波鎮海法院冤判三年半,因疫情原因一直被非法關押於寧波市看守所。七月份家屬寄給劉明萍的錢看守所一直未收,目前得知,劉明萍已於七月二十八日被送往浙江省(杭州)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按《監獄法》第二十條規定,監獄應在收監之日起五天內通知家屬,而劉明萍家屬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致使家屬不知親人所蹤,著急難過。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劉明萍被寧波江北區莊橋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當天寧波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劉明萍、余桂清、秦蓮玉、陳宇博、應國芳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寧波余姚市法輪功學員柴惠芹被非法關押在余姚看守所。

構陷劉明萍、應國芳、秦蓮玉的案卷都被移交到寧波鎮海區檢察院,應國芳和秦蓮玉的案卷曾被退回公安分局;但三人都被鎮海檢察院吳奕華非法起訴到鎮海法院。陳宇博雖然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但非法的司法程序並未停止。構陷四人的所謂「公訴人」都是鎮海檢察院的公訴科長吳奕華。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對劉明萍非法開庭,八點半左右,法院大門口已經到處是警察,氣氛緊張如臨大敵。九點三十分開庭時,法庭上坐滿了人,都是政法委、國保等人。律師為劉明萍做了無罪辯護。非法庭審於十一點之前結束,法院未宣布庭審結果。

應國芳身體狀況一直不佳,血糖持續升高,家人曾多次去要人。據悉,原定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十四點三十分在寧波市鎮海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對應國芳進行視頻開庭,主審法官李世超。


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莊市街道陳倪路99號 郵政編碼:315200
電話:057486371250
公訴人:吳奕華 單位電話:057486371235
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檢察長:董順來
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金濤
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王常林

寧波市鎮海區法院人員信息
寧波市鎮海區法院 地址:鎮海區光大路8號 郵編:315200
信訪電話:0574-86377601 監督電話:0574-86378028 立案電話:0574-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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