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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法輪功學員宋獻蘭被枉判四年半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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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西安市法輪功學員宋獻蘭,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於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在陝西女子監獄被迫害離世。

宋獻蘭,生於一九五五年,西安市人,上世紀七十年代被招工進寶雞工程機械廠,在那裏工作直至退休。宋獻蘭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中共邪黨一九九九年「7.20」迫害後,宋獻蘭一直傳遞大法真相。宋獻蘭、吳風茹、趙寶琴、秦麗潔、段寶軍、張秋玲等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左右先後被金台公安分局國保一科、金台「六一零」及當地派出所等機構邪黨惡徒綁架、非法關押。宋獻蘭、段寶軍、秦麗潔被非法判八年;吳鳳茹、趙寶琴五年六個月;王江梅三年。

宋獻蘭被丈夫逼迫離婚,二零一五年從西安女子監獄出獄後,因住房都被丈夫強佔,就回到了西安原籍。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在西安講真相時被高新區唐延路派出所警察綁架, 七月二十八日從西安看守所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宋獻蘭被蓮湖區公安分局土門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她的案子從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到蓮湖區法院,只有短短的十幾天,來不及請律師,七月底,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辦案法官霍彪和檢察官何菲偷偷開完了庭。

家屬認為,辦案法官霍彪這樣違法操作的目的,請律師介入,要求蓮湖區法院重新開庭。女書記員說:霍(彪)法官判完案子就休假了,現在不在。書記員說不再重新開庭。

同年十月八日宋獻蘭接到被冤判四年又六個月,並非法處罰一萬元人民幣的判決書,宋獻蘭不服,認為起訴書中指控的那些事實不構成犯罪,即刻上訴至西安市中級法院並聘請了律師要求重新開庭。辦案法官駱成興欺騙律師說:面見宋獻蘭時,她本人要求二審不再開庭。律師疑惑:她本人要求二審不再開庭,為甚麼還要請律師?請律師就是為了開庭。

為了求證事實,律師不辭辛勞從遙遠的外地再次趕來會見宋獻蘭,宋獻蘭一聽說法官駱成興說面見她時本人要求二審不再開庭,非常震驚,差點氣暈了過去,她萬萬沒想到一個法官會這樣冠冕堂皇的撒謊!氣憤的拔下吊針,不顧血流不止,揮起筆來迅速寫下情況說明,嚴正申明:在面見駱法官時從來沒有說過此話,如果駱法官不顧事實,她將不顧一切申訴到底,並用血漬在簽名上按下了手印。

後來駱法官知道自己撒謊被露了餡,氣急敗壞地與律師吵了起來,並威脅要調查律師。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律師接到駱法官主辦的二審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書」。

宋獻蘭被中共邪黨惡徒綁架時身體各方面都很好,被非法關押期間出現腦溢血、高血壓等多種病症,被關在安康醫院,送往陝西女子監獄前檢查身體患腦溢血,然後被送往西安市土門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檢查出腦溢血等六種病,兩天後,即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

家屬探望時,被告知監獄醫院檢查身體患腦溢血、高血壓三級、高危等七種病症,病情非常嚴重,隨時可能出現生命危險,家屬非常擔心。

宋獻蘭於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在西安陝西女子監獄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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