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共同努力 能在檢察院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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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大法弟子被抓、被判不是師父的安排,如果能在檢察院退卷,既減輕了同修的被迫害,對公檢法司人員也是一種震懾。從表面看,中共不法人員給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理由大多是以「真相資料」的多少為由(當然我們是不承認這些),這就需要當事人、家屬和參與營救的同修整體配合,破除邪惡的迫害陰謀。

在此舉一個案例說明。

二零一七年,警察搶走一同修的電腦、打印機、剛做的小冊子和兩個優盤,當時家中只有一位老人,他們既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沒留下清單。

一個月後,這位同修被綁架到看守所,表示這些東西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個人擁有這些並不犯法,警察劫走這些東西是違法的。當時警察以此為證,向檢察院提起訴訟,三天後,他們匆匆的下了「批捕」。

家屬和同修們一邊講真相,一邊向縣級各部門遞交了「控告書」,控告他們私闖民宅、入室搶劫、違法綁架。這時,派出所開始搜集所謂的證據羅列份數,並誘騙年邁的家屬做證人,讓老人說:這些東西都是同修的,就放了同修。

家屬以書信形式把他們這些陰損手段告知檢察院,後在家屬同修、律師的共同努力下,重新翻供。派出所、檢察院對同修進行多次「提審」,無論問甚麼,同修都是講真相,無論回答了甚麼,從不簽字,結果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第一次退卷。這期間,律師的會見,給這位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帶來了外面同修們的鼓勵,這位同修堅定了正念,明晰了法理,在任何時候,不配合邪惡的命令和指使。

家屬不停的在向各部門控告警察的瀆職違法行為,想通過外邊得到所謂的證據是不可能的,因此警察又來看守所「提審」同修,軟硬兼施,他們拿來好多圖片,讓同修隨便確認幾份就行,案子就算結了,你就可以回家。當時同修說:你們拿的這些東西,與本案無關,你們給我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警察罵罵咧咧的說:「再不配合,抓你兒子!」同修說:「法律要求公民對警察執法過錯零容忍,可以打12389熱線。」於是同修大聲說:「我要打電話。」這時所長讓此警察迴避,最後無果而歸。這是同修在否定迫害中變被動為主動的結果。

同時,同修在裏邊給檢察院寫了一封信,對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絕不認可,甚麼是邪教?我一個農村老太太,是如何破壞法律實施的?我破壞的是哪條法律的實施?我認為只有執法者才能破壞法律的實施。本縣自古多清官,望檢察官深思明鑑,伸張正義,還公道予百姓,青史留名!

由看守所督檢上傳檢察院,留一份作為真相資料監事傳看。在師父的保護下,在家屬、同修的共同營救中,在律師的據理力爭中,半年後兩次退卷,同修被接回。這對本地影響很大,因各級官員都認為同修至少被判三年。

寫出此案例,希望能對同修及家屬有所幫助和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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