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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北安市法輪功學員劉海康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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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法輪功學員劉海康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家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劉海康的家人才得知劉海康已被冤判四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左右,北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居民委人員五-六人,敲開劉海康(男,六十七歲)家門,把劉海康及妻子孫春環固定在沙發上,不讓動,翻箱倒櫃的抄家行動,搜走了所有法輪大法書籍,並把單本師父國外講法及單張經文額外羅列,視為法輪功宣傳材料。同時搜走的還有筆記本電腦,音頻播放器,mp5電子書,硬盤,手機,優盤等。

當日五點多鐘,劉海康被綁架帶走。家屬問綁架理由,他們說七月二十二日在公安系統人員車上發現法輪功宣傳資料,循著監控錄像排查很多小區,找到劉海康近一個月的行動軌跡。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上午,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到一起串通一氣,實施聯合犯罪,說疫情期間,疫情督辦下令說駐北安期間,所有案件必須上報。要給劉海康非法判刑,並且給家屬下發了刑拘證。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下午,劉海康被送到黑河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劉海康被轉到北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劉海康被非法網上庭審,枉判四年,家屬全然不知。劉海康自己已經上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國保大隊通知劉海康兒子去公安局,家人才得知劉海康被冤判四年。當日下午,國保警察和劉海康兒子去看守所,讓劉海康簽字,放棄信仰,並承諾,如果劉海康照做,黑河中院可以給其減刑一年。利用親情和減刑為誘餌,以達到轉化劉海康為目的。劉海康不為所動,拒絕簽字,堅守自己的信仰。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張玉波(男)北安市公安局局長 書記 13304562588
胡建明(男)北安市公安局政委 18245679888
王煒偉(男)北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18845662929
王文傑(男)北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 13100869099 13846515151
北安市公安局 郵編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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