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監獄局指揮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幾所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方。嘉州監獄和成都龍泉驛監獄惡警,為了逼迫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轉化」即放棄信仰,至今仍然在用盡各種酷刑手段洗腦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
四川省迫害法輪功學員最賣力的地方還有:攀枝花西區公檢法、達州市大竹縣公檢法、西昌市公檢法、成都市新都區公檢法、金牛區公檢法、彭州市公檢法、瀘州市公檢法、資陽市雁江區公檢法等等;而遂寧市永興拘留所、涼山州會理縣看守所等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還在用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
從江澤民發動打壓法輪功邪惡運動以來,嘉州監獄和成都女子監獄,已經用各種酷刑洗腦迫害致死至少四十名法輪功學員,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四川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根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四川省二零二零年下半年騷擾:487人次,其中抄家19人;綁架173人,57人仍然非法關押,116人已回家,劫財186455(註﹕內江十多萬元算十萬元)34人被非法批捕、起訴;43人被非法開庭;57人遭誣判、五人維持原誣判,非法罰款397000元;三人被迫害致死;總計劫財583455元。
圖:2020年四川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人次統計 |
四川省的德陽、瀘州、內江、南充、成都、廣元、遂寧、涼山州、綿陽、攀枝花、阿壩州等地市已有數十人被停發養老金,但是數十位被非法停發養老金的老人未計算在下表。
四川省 | 騷擾人次 | 抄家 | 綁架 | 已回家 | 關押 | 批捕、起訴 | 非法開庭 | 冤判 | 迫害致死 | 罰款、劫財(元) | |
上半年 | 301 | 33 | 175 | 121 | 54 | 23 | 11 | 19 | 4 | 90800 | 大量現金 |
下半年 | 487 | 19 | 173 | 116 | 57 | 34 | 43 | 57 | 3 | 397000 | 大量現金 186455 |
總計 | 788 | 52 | 348 | 238 | 111 | 57 | 54 | 75 | 7 | 487800 | 186455 |
(註﹕1、再開庭和維持原判的沒有算在總計裏; 2、劫財不包括大量數字不明的現金、攀枝花幾位沒有報導大量罰款、大量電腦、打印機、耗材、手機、手錶,以及法輪功經書等私人財產;3、所有被綁架的都被非法抄家、劫財)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熬過了六年的非法關押、不久將出獄的廣安市鄰水縣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羅學放,被嘉州監獄迫害致死,到底是怎麼死的?嘉州監獄警察心知肚明,舉頭三尺的神靈也看得清清楚楚。
四川綿陽市北川縣法輪功學員蔣利斌,二零一五年被劫持到嘉州監獄,二零一八年出獄時,已經被迫害得全身浮腫、生命瀕危,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晚含冤離世。
四川樂山法輪功學員陳志連,女,七十歲,在成都女子監獄被毒打致顱骨骨折,導致顱內大出血,頭部多處受傷,生命垂危,現被非法關押在四川司法警察醫院,至今不讓家屬見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鐘義芳老人,被攀枝花市邪惡再次劫入成都女子監獄迫害。而鐘義芳二零一零年第一次被攀枝花邪惡劫入成都女子監獄的八年中,受盡酷刑和牢獄迫害,被藥物迫害幾經生死。
二零一一年八月,廖邦貴第一次被劫持到嘉州監獄的前身五馬坪監獄,曾遭到獄警李照雷用電棍電、用約束帶捆住雙手、再背在身後,又用一條繩子把雙腳並排捆綁在一起,動彈不得;廖邦貴還被獄警劉兵拖進一間陰暗潮濕的小屋,用催淚瓦斯對著眼睛和鼻子噴藥,痛的他睜不開雙眼,眼淚和鼻涕直流。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七十二歲廖邦貴再次被劫入樂山市嘉州監獄迫害。監獄持續對他用更加殘酷的各種酷刑洗腦「轉化」迫害,廖邦貴正在獄中絕食抗議,不知近況如何。
一、四川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1、綿陽市北川縣蔣利斌被嘉州監獄迫害離世
蔣利斌,五十九歲,家住北川羌族自治縣安昌鎮。一九九九年六月,蔣利斌走入大法修煉。蔣利斌,長期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北川縣國保大隊長趙基奇和安昌派出所張遙(音)私自闖到蔣利斌夫婦家裏,把蔣利斌綁架到安昌派出所,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蔣利斌被非法關押一百九十七天,後被非法開庭,判三年徒刑緩期五年執行。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國保和派出所警察又到蔣家騷擾,把蔣利斌非法抓到安縣曉壩洗腦班(曉壩敬老院內)迫害二十天。由兩個包夾每天二十四小時看管著他,逼迫寫「三書」。
二零一一年十月,國保大隊長趙基奇和所謂縣防邪辦的胡主任又到他們家中騷擾,欲綁架謝福芬去洗腦班,夫婦倆被迫一起離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蔣利斌在北川縣安昌鎮辦事時,被北川縣公安局綁架,並於同日被非法逮捕,關押在北川縣永昌鎮馬鞍路派出所。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蔣利斌的親戚收到北川公安局對蔣利斌發出的(非法)逮捕證。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號一早,蔣利斌的親戚到北川縣看守所送衣服,看守所一女警說上週四(即二零一五年四月九號)關押到樂山嘉州監獄了。
二零一八年下半年,蔣利斌出獄時,全身浮腫、無力等瀕危病狀。回家後,蔣利斌又長期遭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社區人員騷擾。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晚,蔣利斌突然口吐鮮血不止,含冤離世。
2、南充閬中市法輪功學員胡文瓊被迫害離世(二零二零年十月報導)
四川省閬中市法輪功學員胡文瓊屢次遭受殘忍迫害。胡文瓊被時任「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的李開章操控惡警多次抓進閬中看守所關押迫害。獄警對她施以酷刑,拳打腳踢,挨餓,不准睡覺是家常便飯。
在閬中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獄警趙天祥曾用橡膠狼牙棍,使足全身力氣,咬牙切齒的對拒絕簽字的法輪功學員胡文瓊暴打,邊打邊罵,一直打到自己累的喘不過氣來,才停手,致胡文瓊大小腿與背部臀部等多處深度血紫淤腫,多日無法坐臥。趙天祥還指使犯人提來腳鐐、手銬,強制將胡文瓊雙手反到背後,戴上刑具──「極銬」(最殘忍的一種手銬),繼續對胡文瓊精神與肉體折磨。「極銬」幾分鐘便卡入胡文瓊的手腕肉中,致胡文瓊雙手麻木發紫、疼痛發暈,被極銬卡傷到雙手腕幾年後尚能看到受傷痕跡。(惡警趙天祥遭惡報,二零一八年在胃癌的痛苦折磨中死去。)
胡文瓊曾被非法拘禁在南充西山洗腦班(對外謊稱「南充法治教育基地」),被迫害致雙目幾乎失明。惡黨人員還不放過,以她「拒不接受轉化」非法勞教一年。
此後胡文瓊又被多次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和監獄,在常年的迫害之下她得了高血壓、腎病、胃病、腰椎病、心臟病、風濕病……直到二零一九年末,她五臟六腑嚴重受損、遍體鱗傷的身體支撐不住,離開了世間。
3、成都市劉素珍被黃瓦街派出所惡警當場打死(二零二零年八月報導)
成都市法輪功學員劉素珍,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寬窄巷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遭黃瓦街派出所綁架,當場就被打死了。
據劉素珍的家屬說,黃瓦街派出所通知他去的時候,劉素珍已經死亡了,他當時聽了非常的吃驚,非常健康的一個人怎麼突然就死亡了呢?家屬要求查看死亡錄像,派出所的人給他看了一個視頻,也不知道是事先剪接好了的,還是真實的錄像,只見視頻中是有一個人倒下。當時派出所的警察就對家屬說了許多恐嚇的話,他也非常的害怕,也不敢繼續追問下去,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二、四川省各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地 名 | 騷擾、抄家 | 綁架總計 | 回家 | 非法關押 | 非法批捕、起訴 | 非法庭審 | 枉法誣判 | 迫害致死 | 罰款、劫財(元) |
成都市 | 騷擾206 抄家5 | 48 | 36 | 12 | 8 | 8 | 13 | 1 | 非法罰款65000 劫財3500 |
攀枝花 | 4 | 6 | 3 | 3 | 1 | 2 | 9 | 罰款105000 | |
涼山州 | 24 | 7 | 6 | 1 | 1 | 5 | 8 | 罰款80000 | |
達州市 | 11 | 4 | 4 | 3 | 6 | 7 | 罰款85000 | ||
遂寧市 | 騷擾48 抄家2 | 26 | 25 | 1 | 4 | 3 | 3 | 罰款3000 劫財1615 | |
瀘州市 | 騷擾15 抄家1 | 9 | 3 | 6 | 4 | 11 | 1 | ||
綿陽市 | 10 | 3 | 3 | 2 | 5 | 1 | 罰款13000 | ||
南充市 | 4 | 6 | 5 | 1 | 2 | 2 | 1 | 罰款5000 劫財80000 | |
自貢市 | 3 | 1 | 1 | 3 | 2 | 罰款33000 | |||
內江市 | 1 | 15 | 10 | 5 | 5 | 1 | 罰款2000 劫財100000 | ||
眉山市 | 騷擾15抄家2 | 20 | 1 | 19 | 2 | 1 | 1 | 罰款5000 | |
廣安市 | 11 | 1 | 1 | 1 | 1 | ||||
德陽市 | 騷擾74 抄家2 | 6 | 3 | 3 | 1 | 劫財1000 | |||
資陽市(包括簡陽) | 34 | 5 | 3 | 2 | 2 | 2 | 2 | ||
巴中市 | 騷擾13 抄家7 | 4 | 3 | 1 | 1 | ||||
廣元市 | 10 | 1 | 1 | 1 | 罰款1000 | ||||
樂山市 | 騷擾4抄家1 | 7 | 6 | 1 | 劫財340 | ||||
雅安市 | 3 | 1 | 2 | ||||||
宜賓市 | 1 | 1 | |||||||
總計 | 487 | 173 | 116 | 57 | 34 | 43 | 57 | 3 | 罰款397000元 劫財186455元 合計583455元 |
註﹕(再開庭和維持原判的沒有算在總計裏、非法停發養老金的沒有統計在圖表裏)
(一)成都市:
1、劉素珍被迫害致死(見前述)。
2、二百零六人次被騷擾、五人被抄家:肖美芝、張桂蘭、劉仕春、鐘殿俊、張華昀被非法抄家;其中彭州一百二十人,二人被非法抄家。
3、四十八人次被綁架、抄家,十二人被非法關押、三十六人已回家、搶劫錢財三千五百元。
十二人被非法關押:新都區的黃金玉、李金鳳、謝淑瓊、彭州市徐自群等二人、劉大容、周善會、龍泉驛陸春華、鮮明珍、蒲江縣楊女士;王學明,四川大法弟子,被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青山區看守所,具體情況不明(數字統計在成都市)。
4、八人被非法批捕起訴,八人被非法開庭。
張華昀,今年五十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被撫琴派出所非法起訴到金牛區檢察院。都江堰市甘雪梅九月十二日被非法批捕。
新都區已被非法關押一年的六名法輪功學員劉國秀、羅召蘭、黃剛俊、沈國鳳、杜會珍、魏國華,已經被誣陷到新都區法院,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王敬琳被成都武侯區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大邑縣原北街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余紹萍被大邑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王國華於在新都區法院刑一庭被非法開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毛坤、張珍華、陳伯、杜榮四位法輪功學員,在金牛法院非法開庭。
5、十三人被冤判 勒索罰金六萬五千元。
陳德春,女,七十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陳德春被彭州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叫到檢察院,檢察院公訴人說:你被判刑三年,然後,叫她把字簽了,又勒索罰款二千元,叫她回家等著,哪天開庭再通知她。
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成都市金牛區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冤判鐘華兩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冉文芳兩年,罰金六千元。她們上訴後,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成都市中院法院對她們維持冤判。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邛崍市羅玉英被邛崍市法院非法開庭,冤判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羅玉英被非法關押在大邑縣看守所。現羅玉英正在上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王國華被新都區法院刑事一庭枉判三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成都市武侯區王敬琳被武侯區法院非法開庭,當庭未宣,於十月二十三日,一審冤判四年,王敬琳準備提起上訴。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成都市新都區大豐鎮七十六歲陳揖鑫、鄭天瓊夫妻,都被新都法院非法判一年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毛坤、杜榮、張珍華、陳世貴被金牛區法院誣判:毛坤十一年半,勒索罰款兩萬元;杜榮九年,罰款一萬元;張珍華八年(六十七歲),罰款八千;陳世貴七年半,罰款六千。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庭就提出要上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新津縣法院對七十八歲彭淑華非法庭審,誣判兩年。
(二)攀枝花市:
1、四人被騷擾。
2、六人被綁架,三人已回家,仁和區燕寶萍、東區王秀英、米易縣王付國等三人被非法關押。
3、一人被非法起訴 一人被非法開庭。
米易縣王富國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被構陷到鹽邊檢察院。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譚海燕八月十八日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庭審,詳情待查。
4、九人被冤判 罰金十萬五千元,陳祥雲、劉秀珍、聶榮芹被罰金數目不詳。
羅巧俐、羅巧萍、羅曉星姐弟三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和十月三十日兩次被非法開庭,被攀枝花市西區法院分別誣判:羅曉星被誣判八年、勒索罰款五萬,羅巧俐被誣判五年、勒索罰款三萬,羅巧萍被誣判四年、勒索罰款兩萬。他們現在仍被關押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棉紗灣看守所,已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
陳祥雲、劉秀珍、聶榮芹三人都被誣判四年,並處罰金,已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
攀枝花市現年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鐘義芳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被綁架到成都女子監獄五監區非法關押。
七十一歲女法輪功學員羅援朝,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攀枝花市仁和法院枉判一年,罰款五千元。
攀枝花市譚海燕已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她本人已上訴。
(三)涼山州:
1、騷擾二十四人次。
2、七人次被綁架,六人回家 樊銀芝被綁架下落不明。
3、一人被非法批捕 五人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會理縣蔣德媛被城南派出所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會理縣青年法輪功學員羅龍飛被會理縣法院非法開庭。非法開庭時,羅龍飛身體出現不適。在律師的要求下,十月二十一日,羅龍飛被以取保候審的形式釋放。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西昌市法輪功學員黃彪被西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西昌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黃彪等非法審判。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四位老人被涼山州中級法院非法二審開庭。
4、八人被誣判,四人維持原誣判,劫財八萬元。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四川省涼山州中級法院,在會理縣法院第九法庭,再次開庭,審理馬凌仙、羅繼平、鄭瓊、董秀瓊四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歷經一個多月後,這個案件從開始至今前後持續了近五年時間,涼山州中級法院最終以維持原判終結此案。
黃彪、羅明春、趙軍、周顯蓉、余紅英、徐紹瓊,和未修煉的周顯蓉的丈夫潘建榮,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黃彪被非法判刑五年,並非法判處罰金二萬元。羅明春非法判刑四年,並非法判處罰金二萬元。趙軍非法判刑三年,並非法判處罰金一萬元。周顯蓉非法判刑兩年,並非法判處罰金八千元。余紅英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並非法判處罰金六千元。徐紹瓊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並非法判處罰金五千元。老潘非法判刑六個月,並非法判處罰金三千元。
會理縣羅龍飛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被會理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八千元,現已上訴。
(四)達州市:
1、十一人被騷擾。
2、四人被綁架,全部回家。
3、三人被非法批捕 六人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開江縣柳明英(七十四歲)、萬正蘋(六十八歲)、唐道碧被構陷到開江縣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大竹縣法輪功學員王海乾、唐之開、鄧明志、何大翠、呂成敏、鄭東芬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非法庭審從上午十點開始,下午六點結束。有三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們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並一致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4、七人被枉法誣判,非法罰款八萬五千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萬源市太平鎮法輪功學員肖大富,今年八十歲,被邪惡達州市通川區法院誣判八年六個月。肖大富正在上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達州市大竹縣邪黨邪惡法院誣判:王海乾(男、五十八歲)七年半,罰款五萬;唐之開(男,七十歲)五年,罰款三萬;鄧明志(男,五十四歲)三年監外執行;何大翠(女,六十九歲)三年,罰款五千元;鄭東芬(女,五十三歲)、呂成敏兩年或者一年半。
(五)遂寧市:
1、騷擾四十八人,蔣業秀、鄭樸二人被抄家。
2、綁架二十六人,已回家二十五人,蓬溪縣唐素瓊仍然關押,劫財 一千六百一十五元。
3、四人被非法批捕、起訴,三人被非法開庭。
蓬溪縣陳秀芳被非法起訴,面臨非法庭審。射洪市王學珍被射洪市公安,檢察院聯合構陷到法院,王學珍即將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射洪市劉高文被非法起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射洪市楊雪梅被蓬溪縣法院非法開庭審判,目前未知庭審結果。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羅桂珍被構陷到遂寧市船山區檢察院,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被遂寧市船山區法院非法開庭。羅桂珍的律師為其做了無罪辯護,當場休庭。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譚秀清被遂寧市船山區法院第六審判庭被非法開庭。
四十六歲左右的蓬溪縣小學女教師唐素瓊被非法起訴。
4、三人被冤判,劫財四千五百元。
蓬溪縣唐素瓊被蓬溪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譚清秀(女,七十歲)被船山區法院非法判了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並勒索罰款三千元、搶劫一千五百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羅桂珍被船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律師為羅桂珍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羅桂珍被船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個月。
(六)瀘州市:
1、騷擾十五人 李世貴被非法抄家,幾個小時後才被放回家。
2、九人被綁架、三人已回家,瀘州市江陽區李世芳、代群英、簡紅梅、劉開勝被合江縣自懷派出所綁架,敘永縣付清明、古藺大村鎮羅慶生等六人仍然被非法關押 。
3、四人被非法批捕,十一人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合江縣國保將瀘州市法輪功學員李世芳、劉開勝、簡紅梅、代群英,構陷到合江檢察院。十一月三十日,北京律師到合江閱卷後,向合江檢察院遞交了《對代群英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律師意見書》。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被關押了近一年的法輪功學員鄧萬英、雷煥英、羅太會、苟正瓊被瀘縣法院秘密庭審,目前,沒得到庭審結果。庭審結束,兩位正義律師要求宣判當事人無罪,立即當庭釋放;而指定辯護人則站在中共的立場上充當了第二公訴人的角色。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四川瀘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羅太會、雷煥英、鄧萬英、苟正瓊第二次秘密庭審。律師指出,不管從法律、從法輪功的性質, 從事實、各方面的所謂「證據」,還是從現實的沒有危害的結果,當事人不構成犯罪。法輪功學員堅定的回答法庭:「我沒有罪」。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唐祖群、熬啟珍、彭昭群、張新連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江陽區法院第四審判庭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都有家屬到庭旁聽。敖啟珍家人聘請的北京律師堅守當事人無罪的立場,要求宣判敖啟珍無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瀘州市龍馬潭區八旬老人程思桂遭瀘縣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瀘縣奇峰鎮法輪功學員汪顯樹、易群仁被瀘縣法院非法庭審。
4、一人被誣判。
大約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瀘縣奇峰鎮農村法輪功學員謝華君被瀘縣法院誣判三年,緩刑三年。謝華君回家,身體很弱,被控制在家裏,不能出來。
(七)綿陽市:
北川縣法輪功學員蔣利斌被迫害離世(請見前述)。
1、十人次被騷擾。
2、三人被綁架,全部回家。
3、二人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涪城區法院廖光慧、宋玉華被非法庭審。
4、五人被冤判,勒索罰款一萬三千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廖光慧、宋玉華被綿陽市涪城區法院非法庭審,維權律師為其作了無罪辯護。法院審判庭當時就冤判廖光慧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三千元;冤判宋玉華(七十八歲)徒刑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至今廖光慧和宋玉華都被非法關押,廖光慧也沒被釋放回家,具體情況待查。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江油市徐中惠女士被江油市法院枉判三年半,罰金四千元。二零二零年十月,徐中惠被劫入成都女子監獄四監區迫害。
(八)南充市:
閬中市法輪功學員胡文瓊被迫害致死(請見前述)
1、四人被騷擾。
2、六人被綁架,五人已回家,營山縣葉三妹被非法關押。
3、二人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章軍被南充市順慶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黃治萍在高坪區法院被非法開庭。
4、二人被誣判,勒索罰款五千劫財八萬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章軍被南充市順慶區法院枉判刑兩年半,勒索罰款五千元。章軍當庭向枉判他的刑庭庭長許文英表示不服,要求上訴。
儀隴縣龔鯖林,今年六十七歲,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被儀隴縣法院非法庭審,並被誣判四年刑期。被搶劫八萬元。
(九)自貢市:
1、三人被騷擾。
2、一人被綁架,已回家。
3、三人被非法批捕、非法起訴。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自貢市楊明、羅長華被構陷到自貢市自流井區檢察院。
彭俊英,女,七十八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面臨非法起訴。
4、二人被誣判,劫財三萬三千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廣元市法輪功學員羅長華、自貢市法輪功學員楊明被自貢市自流井區檢察院、自流井區法院非法判刑:羅長華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刑兩年,並勒索罰款現金二萬九千元。楊明被非法判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勒索罰款現金四千元。
(十)內江市:
1、一人被騷擾。
2、十五人被綁架,十人已回家:付天祿、孟坤靈、余平、何麗、羅盛仙等五人被非法關押,劫財十多萬元。
3、五人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付天祿、孟坤靈、余平、何麗被非法批捕,何麗以「取保候審」出來。
羅盛仙,女,七十五歲,是內江棉紡廠退休職工,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
4、一人被誣判,一人被維持原誣判 罰款二千元。
趙麗英,女,七十三歲,內江市鐵路機務段小學教書,已退休,二零二零年九月,被內江市中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罰款二千元。直到二零二零年十月,家屬才偶然得知此事。然而檢察院並不給家屬判決書。
資中縣劉建,男,現年六十八歲,二零二零年六月中旬被資中法院枉判六年半刑期。之後,他向內江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後內江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同年十月,劉建家人和他本人都分別向有關部門提起申訴,卻仍然維持非法原判。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左右,劉建被劫持到樂山市嘉州監獄九監區入監隊非法關押。
(十一)眉山市:
1、十五人被騷擾,仁國珍、田世群二人被非法抄家。
2、二十人被綁架、抄家,一人回家,十九人仍然關押。
2、二人被非法起訴,一人被非法庭審。
李雪花被非法批捕,被起訴到東坡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四川一名外地法輪功學員被從東坡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眉山市東坡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彭山區七十五歲法輪功學員彭學英被彭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庭結束,沒有宣判,不了了之。
4、一人被誣判,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譚曉菊(女,六十歲)被東坡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因身體原因看守所不收,監外執行,現在已回家。
(十二)廣安市:
1、十一人被騷擾。
2、一人被綁架,至今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鄰水縣汪蘭英被牟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七月三十一日被非法關押在鄰水縣拘留所至今。
3、一人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華鎣市徐小蘭被華鎣市法院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庭上正義律師為徐小蘭作了無罪辯護。這次開庭沒有宣讀判決結果。
四、一人被誣判
庹萬學,男,約五十歲,家住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被廣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往樂山嘉州監獄迫害。
(十三)資陽市:
1、騷擾包括簡陽二十二人,共三十四人。
2、五人被綁架,二人已回家。
3、二人被非法批捕、開庭、誣判。
雁江區李秀英被雁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雁江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具體情況不詳。
簡陽市付維能被非法關押。
謝春菊被雁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雁江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緩刑三年,已於十一月回家。
(十四)德陽市:
1、七十四人次被騷擾 朱晁兵兩次被抄家。
2、六人被綁架,三人已回家。
潘小平、旌陽區錢書菊、旌陽區等三人被非法關押,其中潘小平被綁架到精神病院,劫財一千多元。
3、一人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什邡市南泉鎮朱朝彬(七十多歲)被構陷到檢察院。
(十五)巴中市:
1、騷擾十三人,向炯文、李國珍、劉明坤、陳眼鏡、楊青華、謝愛華、楊青華等七人被抄家。
2、四人被綁架,三人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吳珀辰被當地國保綁架,當地派出所警察抄家綁架了吳珀辰,家裏所有的書籍資料和電腦被搶走。
3、一人被誣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平昌縣法輪功學員何謙被巴州區法院非法開庭並被判刑三年,並在開庭前一、二天多次變更時間地點。
(十六)廣元市:
1、十人次被騷擾。
2、一人被綁架,已回家。
3、一人誣判,劫財一千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旺蒼縣嘉川鎮小學退休教師何秀鳳,被旺蒼縣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勒索罰金一千元。
(十七)樂山市:騷擾四人,鄭常華被非法抄家;七人被綁架,六人已回家;犍為縣劉翠蘭被非法關押,劫財340元。
(十八)雅安市:三人被綁架,一人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九日,王明慧、李孃被名山國保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雅安天全看守所。李孃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雅安市鳳鳴鄉法輪功學員彭光福在家被名山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現非法關押在石棉看守所。
(十九)宜賓市:一人被綁架。
三、四川省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洗腦、殘酷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四川樂山嘉州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獄警採用包括罰站、電棍電擊、野蠻毆打、吃秒飯、「開摩托車」等酷刑折磨人,還強制服刑人員長時間勞作來獲取利潤。
(一)電棍電擊、野蠻毆打、「吃秒飯」、「開摩托車」等酷刑
德陽市法輪功學員魯生禮被中共警察入室綁架,遭關押構陷非法庭審後誣判五年,勒索罰金五千元。魯生禮剛剛到黑窩就被強迫認罪寫所謂「四書」,他不寫,並不配合惡警所謂「轉化」,被惡警邵凌罰站,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站了三天,腳手都腫起來了。魯生禮吃飯很慢,吃一點點就不准吃了,就把飯給倒了。法輪功學員孫仁智被迫害關入嘉州監獄,他不穿囚服,被惡警邵凌用電棍電擊、噴海椒水於眼睛,強制穿囚服。惡警問孫仁智出監獄回社會的夢想,他大聲說:「 放下一切跟師父回家!」孫仁智不配合惡警寫「四書」,被惡警強制關嚴管組折磨,夏天在太陽壩暴曬。
法輪功學員古芝光被惡警綁架嘉州監獄後一直被強迫放棄信仰、認罪,寫「四書」,古芝光不配合惡警轉化。惡警不給他飯吃,餓了幾天,還罰站戴手銬、腳鐐。又給他吃「秒飯」。古芝光一直在監獄反迫害,一年多期間,受到了包夾惡人(張衡、李軍、宋義)等人野蠻毆打,經常被惡警頭邵凌、龔錦夫採用噴海椒水、不准睡覺等方法折磨。
八十一歲的魏永清多次遭受高壓電擊、噴辣椒水、長期被罰在太陽高溫下盤坐,臀部都腐爛了;八監區王安能不背監規,惡警以違反監獄管理為由被罰「開摩托車」;梁均華、魏永清為了抵制迫害,他們不簽寫、不報告、不站隊 、不背監規紀律、不配合轉化被罰吃「秒飯」並進行嚴管。
目前在八監區被非法關押的人員還有張志剛誣判四年、鄧道恆八年、文興太七年、梁均華六年、左國成一年半。
法輪功學員王安能在八區不配合、不背監規規範,經常被惡警違反監獄管理法為理由,被集訓 「開摩托車」。
在嚴管組對法輪功學員肆意辱罵毆打、面壁罰站、罰蹲、罰盤坐、剝奪睡眠等種種酷刑,從精神到肉體上殘酷折磨強迫寫保證書、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逼說不煉法輪功的話,整天不許說話,不許有任何動作活動。夏天在高溫太陽壩暴曬、開摩托車、吃秒飯是嘉州監獄特有的摧殘懲罰手段方式。
所謂「秒飯 」就是一級嚴管,犯人早上只有兩口米湯喝,中午和晚上兩餐惡警規定的是二十秒吃完一碗飯,但實際上只給吃十五秒左右,據吃過秒飯的人說,吃得快的飯到嘴裏不嚼只管往下吞咽,快能吞咽下四口飯,吃得慢的人只能咽下二到三口飯。一般關押者吃秒飯的時間為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不等,但是法輪功學員可無限加時間直到你轉化放棄信仰。
「開摩托車」實際就是被罰人頭戴摩托車頭盔一個,再有反抗語言再給你噴上海椒水在裏面嗆鼻子,咳,難受,呼吸道不暢通,發生劇烈的咳嗽或難受的表現,再把人手腳用約束帶捆綁住,在太陽壩暴曬,不給水喝等等折磨。
現在嘉州監獄八區還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張志剛(被誣判四年)、鄧道恆(被誣判八年)、文興太(被誣判七年),梁均華(被誣判六年)和左國成(被誣判一年半)。
(二)監獄通過奴役服刑人員獲取暴利
監獄強制服刑人員為其掙錢,他們與沿海的一些城市的某公司簽訂生產合同,如某種產品的很多道工序都由某監獄承包,因為它有源源不斷的勞動力。據悉,他們一個車間(即一個監區)一年都賺錢兩、三百萬。所以對管理非常野蠻。
如:犯人的勞作時間特別長,白天長時一天工作十二小時,就是白天短時,上下班都是路燈行走,午飯十分鐘也是在自己的工作平台下面吃。每天都有任務規定,完不成就會被處罰,輕者下班後在一個特定的地點站立,收監時(即關監門)交到監室裏站立至十點還有專人監管,這叫「反省」或者在操場進行各種隊列行走。重者,除以上站立外,生活上只給約一兩米的飯,叫吃「嬰兒飯」,可想嬰兒吃多少飯嘛,這叫「嚴管」,這期間,不准買添加食品,杜絕生活外補。一個星期只有小半天(四個小時)的假,基本上沒有休息時間,每天上下班時要用儀器檢查身體,防止帶有違禁品。
在監獄,法輪功學員更是特管(更不準學法煉功),不准許互相之間交談。住宿不住同一監室,工作時也不能很近,打電話受監聽。特別是每天勞作時間長,任務又重。
四、四川省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實例
(一)四川達州萬源市八十歲老人遭中共誣判八年半
肖大富,今年八十歲,家住達州市萬源市太平鎮。肖大富老人堅持修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家庭和睦,身心健康。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一年的迫害中,曾經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和關押及勞教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上午,肖大富被中共達州市通川區國保便衣,夥同萬源市國保大隊大隊長雷祥剛、教導員王強、劉璽等人,非法抄家、綁架,劫持於達州市看守所。
據悉,肖大富遭受了國保警察七次長時間的逼供。警察把編造的構陷他的材料移交到萬源市檢察院。國保警察為了給肖大富施壓放棄信仰,逼迫他的三個孩子和他斷絕父子關係。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肖大富在達州市法院被非法庭審。開庭審理當天,達州市通川區法院沒有通知肖大富的家人到庭旁聽。庭審中,肖大富本人與辯護律師依據憲法、刑法「三百條」針對公訴人提出的犯罪指控,進行了有理有據的駁斥與無罪辯護。當場公訴人無言以對。
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已被中共邪黨達州市通川區法院誣判八年零六個月。肖大富老人不服邪黨法院的枉法誣判,隨即再次委託代理律師提起了上訴。
(二)內江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內江市公安、國保、特警出動了約近三十個警察,在內江東興區桐梓社區百渡小區裏,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孟坤靈、邱紫琴、何三妹、余平、付天祿、黃德華、王慶芳、羅代英、徐明清、陳淑琴、朱素容、何麗、潘紅佔與孟坤靈的沒修煉的三女兒等共十四人。抄走了現金大概十萬多、十七八台打印機、八九台台式電腦以及其它各種機器N數、大量耗材等,裝了好幾車。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大多數法輪功學員(基本上都是七十歲以上到八十歲的老年人)以「取保候審」被放回家。何麗、孟坤靈、付天祿、余平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內江威遠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為抵制迫害,付天祿已絕食好幾天了。
(三)四川彭州市法輪功學員八十歲陳桂芬被騷擾中遭暴力掐住手和腳
八月十四日上午十點過,彭州市繁江路派出所警察等六人闖進陳桂芬的出租屋抄家。陳桂芬緊緊抱著大法書《轉法輪》,其中四個警察把八十歲的陳桂芬兩隻手和腳用力掐住,連拖帶拽把陳桂芬甩到警車上,非法關押到彭州市繁江路派出所,下午六點才放回家。半月後,陳桂芬的兩隻手還有被警察掐的傷痕。
結語
如今,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絕大多數人員,都承認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可是,他們卻都毫無負罪感、振振有詞的聲稱:「這是國家的政策,國家不允許的就不應該做。」說白了,中共的所謂「國家」就是中共極權團夥自己,他們通過精心洗腦,讓中國人不知不覺的在潛意識中把他們看作「國家」的化身和代名詞,「國家主權」就是中共政權的權力和家族利益。
在中國,誰都知道江澤民是個極端荒淫、貪腐、賣國、邪惡、流氓之徒。江澤民就是以國家的名義,利用手中掌握的黨政軍大權,發動了這場至今沒有停止的恐怖運動──迫害只是一味修心向善、昇華道德的法輪功學員。
大家都知道,中共極權高官是黨的統治者,極權階層不僅是國家的代名詞,更是「黨」的代名詞。說國家不允許,其實就是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的江、曾、周、薄等邪惡流氓惡首不允許;「反黨」其實就是反對江澤民等邪惡流氓團夥把參與迫害者推下萬劫不復的地獄為它陪葬的惡行。
迫害參與者們認為是在幫國家做事,其實是在幫它們做事,承擔罪惡的卻是參與者自己。參與迫害無辜者的事情越多,自己承擔的罪惡越大,非常嚴重的後果在等待著參與迫害者自己。
法輪功學員受盡苦難在做的講真相的事情,就是為了讓參與者明白真相後,不再受害,從罪惡中解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