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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李一恆被枉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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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李一恆被大興區公安分局亦莊派出所兩個便衣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於北京市大興區看守所。近日獲悉,李一恆被北京市大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李一恆已上訴。

李一恆,男,37歲,北京市大興區亦莊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開始正式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北京市大興區公安分局亦莊派出所兩個便衣警察張廣帥、王曉雨裝扮成買車客戶,來到李一恆所在車行,單獨找到他說要打配置單。其中一人說:今天要給你一個驚喜。說完就掏出了逮捕令。據悉,李一恆因在小區發真相小冊子被攝像頭拍到而遭警察監視。

李一恆表示若要跟他們走可以,但必須先把工作交代清楚。兩個便衣警察不同意,試圖把李一恆按倒在地。李一恆的同事和車行領導均出面調解,車行領導單獨與兩個便衣警察談了二十來分鐘。

李一恆被綁架到大興區公安分局亦莊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兩次前往李一恆住處非法搜查。後來李一恆被劫持到北京大興看守所關押迫害;前三天他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之後他否定迫害,始終保持零口供、不穿號服、每天學法煉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李一恆被北京市大興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十二月十日又被第二次非法庭審。近日獲悉,李一恆被北京市大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李一恆已上訴。


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北京市大興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大興去區黃村金星西路8號
郵編:102627
電話:010-60238719
直接參與迫害的法官:李東民
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興華大街2段5號
郵編:102600
電話:010-69232000
責任檢察官:李文芳 010-59556170、010-59556249、010-59556293
北京市大興區公安分局亦莊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亦莊鎮廣德中巷7號
郵編:100176
電話:010-67879887、010-67881733
直接參與綁架的警察:張廣帥18612115945、王曉雨
辦案警察:王劍、韓念珠(均為法制支隊)
亦莊派出所流管員:劉洪
亦莊鎮泰河園七里社區警察:劉永海
亦莊鎮泰和園七里保安隊長:帥金平
誣告者:許祺(住址:北京市大興區泰和園七里3號樓2單元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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