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連續關注了這幾期最新的《明慧週報》(地方版),主要是長春版。我發現,基本每一期都有長春當地發生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報導,但是,這幾期每一期卻都沒有看到當地實施迫害的人員遭受惡報的事實報導,我覺的這是一個很大的缺憾。
並不是我盼望誰遭惡報,而是覺的,善惡有報這是天理,是宇宙規律,是佛法威嚴不可侵犯的一種重要體現。如果每期地方版的明慧週報都持續報導本地迫害大法之徒遭受惡報的事實,既可以用事實向當地民眾體現出佛法的真實、嚴肅,也是對邪惡的一種很強大的警告與震懾。
現在的人普遍道德低下,僅僅只是講道理,會有很多人不願意聽。但活生生的、直接涉及自身切身利益乃至生命安全的事實,卻可以引起人們的警醒。同時,如果一味只告訴人們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而被殘酷迫害,可能有很多人會因害怕而迴避;但當他們知道了實施迫害的人會因此而遭受天譴報應,比較膽小的民眾可能會增加自己同情、幫助、了解、相信大法的勇氣。而被迫參與迫害的人,很可能也會因此而停止迫害、乃至悔過自新、懺悔救贖。所以這也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制止迫害的一種有力而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
即使一個時間段內暫時沒有採集到新的報應事實,已經收集並核實過的,也可以反覆報導;事實比較多的,一期報不完,可以連載報導,從而加強民眾的印象與記憶。同時,遭惡報者的某些事實,比如實施迫害時的具體單位、職務、事實、遭報表現等,可以詳盡或準確描述,以利於當地民眾自己底下的核實、打聽、傳播。
所以,在此建議各地週報地方版補充這方面內容,使週報真相更加有力與充實、救人的效果更好、更大!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