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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昌市俞學忠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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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俞學忠,江西省瑞昌市人,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八年,調遷到江西省永修縣郵電局工作,被分配到永修縣移動公司成為正式職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俞學忠因到北京上訪,被永修縣公安局葉毅等警察非法關押到永修縣拘留所十五天。俞學忠出來後,永修縣移動公司經理胡從場、主任李廬珊、朱運余等人,配合中共對俞學忠進行施壓,強迫俞學忠放棄信仰。九江移動公司對俞學忠非法處以行政警告處分並扣發他的工資獎金。

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永修縣公安局姓石的科長等人,突然闖入俞學忠家非法搜查,搶走一份法輪大法經文,並將俞學忠綁架到永修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然後又將他轉到九江勞教所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元月,俞學忠回家後上班,移動公司故意刁難他,免去以前的後勤管理工作。讓他天天打掃衛生,月收入由原來的工資兩千餘元,降為一百餘元,使俞學忠的生活陷入困境。

經理胡從場常對俞學忠施壓,主任李廬珊經常尋事刁難俞學忠。為了抵制迫害,俞學忠向公司提出請假外出打工,遭到拒絕。經理冷笑說:「公司不能沒有你。」其實是為了監控他。

為抵制迫害,二零零二年過完年後,俞學忠在公司辦公室桌上留下請假條,外出打工。江西省移動公司趁機找藉口,將俞學忠開除公職。時任九江移動公司書記為張孜,警察四處尋找在外打工的俞學忠。

二零零四年,湖北大冶市公安查悉俞學忠在大冶的打工處所。大冶市公安惡警綁架了俞學忠,俞學忠再一次被劫持到永修縣看守所,並被非法送到九江勞教所迫害一年。在這期間,兩個吸毒犯做包夾,對俞學忠進行辱罵、毆打、強迫勞動、面壁,不許與他人講話,強迫俞學忠放棄信仰。

為誘騙俞學忠轉化,九江移動公司派胡從場、李廬珊等公司十多人,專程到勞教所看望俞學忠,假稱俞學忠出去後,希望他回移動公司上班。可是一年後俞學忠回家時,來到單位找到經理胡從場,提出回移動公司上班時,胡從場竟然矢口否認曾有過的承諾。

中共對俞學忠不停的迫害,使他的妻子非常害怕,精神上承受不了,被迫與俞學忠離婚,房子、孩子都被法院判給了女方。

二零零四年,當俞學忠走出勞教所時,已經是妻離子散,無家可歸,失去工作,俞學忠被迫去廣東打工。然而長期以來,惡警從來都沒有停止對俞學忠的騷擾、監視、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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