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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穆華傳真相卻被構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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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五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穆華女士,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抓捕、抄家、拘留十五天後,被取保候審,之後被騙到派出所,被劫持到四看,現在已經被非法構陷到朝陽區法院。

穆華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去省圖書館看書時,順便貼了兩張粘貼,被保安報了警,被幸福派出所帶走審訊並被抄家,抄走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及一些資料,新手機也給摔壞了。穆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由於當時的疫情,給辦了取保候審,當天晚上十一點來鐘,家裏接到電話,讓把穆華接回家。

第二天,警察又來找穆華,說她的事以後歸南湖派出所管了(穆華家在南湖大路),讓她去南湖派出所交接一下,去簽個字,穆華沒去。之後,幸福鄉派出所就一直打電話,叫穆華去派出所。

九月九日,幸福派出所在穆華家樓下打電話,說換新所長了,要和穆華見見面,讓她簽個字,二十分鐘就回來,穆華說現在沒有時間。剛放下電話,二個警察就上樓來了,說是讓穆華把被抄走的書等取回來,二十分鐘就回來。家人都信以為真,結果人走了之後一直沒回來,晚上派出所給家裏打電話,說穆華已經被送到第四看守所了,讓家屬去派出所,把穆華的衣物取回。

現在家屬打聽到穆華的案子到了朝陽區法院了,現在四個多月了,既不讓見面,也不讓送衣物,也不知道她現在怎樣,家屬非常擔心她的精神狀況,因為她以前精神不太好。

穆華沒學法輪功之前,精神不太好,患嚴重的抑鬱症,疑心大,對誰都不信任。在她眼裏,誰都不是好人。家裏的門鎖被她換過多次,說大白天有人進她屋了,給她東西下毒了。洗髮液、洗面奶、牙膏等等,她扔了買,買了扔,後來乾脆用兜子背著。又說水有毒了,不能喝了,不能用了,天天從外邊買水,或上別的地方接點水……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她說家裏不安全,不在家住了,住自己單位,後來租房子,一年搬了八次家。她頭疼,有頸椎病,疑心病,怕動靜,睡不著覺。活得非常艱難,她總是說「跳南湖死了算了」。

後來穆華煉了法輪功,發生了很大變化,心態平靜了,不像以前那麼煩躁了,整個人精神了,能睡著覺了。她自己說:「是師父救了我。」她相信大法師父,相信大法,聽大法師父的話,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個最好的人。人變得正直、謙讓,為人誠實,從不撒謊,不貪便宜;對別人也有善心了,經常幫助生活困難的人,比如撿垃圾的、無家可歸的等等,非常同情他們。有一次穆華在火車站西橋洞,看見一個睡在馬路牙子的人,渾身髒兮兮的,她就跑到附近食雜店,買了兩瓶水,還有麵包、方便麵,然後給那個人送去。回來後還跟她母親說這個事,很開心。

穆華的母親已經是八十多歲的人了,穆華被關起來,在那樣的環境中,如果時間長了,不知道會是甚麼樣,將來她母親還需要她來照顧呢。穆華沒成家,沒有勞保,沒有醫保,以後怎麼生活呢?

穆華煉法輪功後,整個精神面貌變了,人變得正常了,而且變得那麼好,家人心裏都很安慰。煉法輪功的這些人都是好人哪,做好人有錯嗎?沒有錯。煉法輪功,身體好了,精神好了,還努力做個好人,這對別人、對社會不是有益嗎?為啥把這樣的人抓起來?真的讓人不理解,讓人痛心。

希望相關人員趕快釋放穆華。她真的沒有罪,按照現在的法律也沒有罪,沒有哪條法律說煉法輪功有罪。希望法官在辦理這個所謂的「案件」時,能認真思索,對法輪功定罪沒有法律依據,強加罪名就是你們執法犯法。現在是辦案終身制,法輪功的冤屈將來總有一天會昭雪,那時候你們怎麼辦?你們想到過你們面臨的將是甚麼後果嗎?人做了甚麼都得承擔。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從古到今,絲毫不爽。如果你們心存僥倖,明知道法輪功無辜,但還是聽從所謂上面的打壓政策,不依照憲法、法律辦案,將來一定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樣看來,你們不也是這個打壓運動的受害者嗎?

真心希望你們不要只看重眼前利益,而是能為自己的長遠前程著想。我們不希望看到你們在穆華的事情上做出錯誤的決定,從而失去你們好的未來。用正義和良知去衡量自己接的「案子」,你們不但不會失去現有的利益,而且還會有福報,這樣的實例太多太多,因為天理是公平的。相反,如果昧著良心做事,不真正依照法律做事,相應得到的會是甚麼,你們心裏也應該都清楚。因為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都有頭腦,會分析,會明辨是非,會為自己負責任的。


附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信息
幸福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幸福街新城雅苑旁
郵編:130022
電話:0431-85384813
辦案人:肖映輝、張某某 15904404255
所長:楊立新 19904370111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55號
郵編:130012
電話:0431-88559200 0431-88559394
院 長 劉春梅 0431-88559227、17643109189
副院長 陳鳳英 17643109111
副院長 董 豔 17643109000
副院長 包曉勇 17643109199
立案庭:
庭 長 閆 欣17643109107
副庭長 王貴甫15904412675

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長春市衛星路7757號
郵編:130012
電話:0431-85377011
郭立慶 檢察長 0431-85303313
張 晶 副檢察長 17843120005
劉 揚 (女)刑事檢察部 0431-8588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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