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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市年74歲盧麗華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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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盧麗華,74歲,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開庭,九月二十七日被崇川法院騙去非法判刑一年。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逾二十一年的迫害中,盧麗華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通州610、國保大隊綁架拘留一個月。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下午,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一學法小組九位法輪功學員正在學法。通州區國保大隊長徐峰、李政,還有通州區610,通州區城中派出所共近30輛車,黑壓壓的一群警察,闖入學法小組,綁架了包括盧麗華在內的九名學員,盧麗華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數月。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盧麗華老人因講真相救人被綁架取保候審一年,現已到期,因盧麗華不承認自己是犯罪,沒在取保候審到期書上簽字。

中共不法人員以不簽字為藉口,九月二十二日在南通崇川法廳非法對盧麗華老人開庭,後非法判老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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