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同修被綁架後 我們可以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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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以來,邪黨開始以「清零」為藉口,在各地出現大規模的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件,明慧網每天都有同修被綁架、騷擾的消息。有的同修被綁架後,因為各種原因,不知道同修被非法關押在哪裏、是哪個部門、哪些人幹的壞事?迫害發展到哪一步了?有時候,也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及時請到律師了解到相關的迫害信息。針對這些問題,淺述我地針對這些問題是如何做的,供同修參考。

一、同修被綁架後,如何找人在哪裏

1、拘留所

同修被綁架後,一般會被綁架到拘留所、看守所或洗腦班,非法關押,實施迫害。本地同修了解到同修被綁架的消息後,可以先去本地各個拘留所去找人。一般到拘留所門口,問門衛,門衛就會幫你查詢,還會告訴你甚麼時間、是哪個派出所送來的、以及辦案警察的名字,被關押多少時間,同修的狀態如何,門衛都會說的。

這種找的過程,還會了解到明明是同修轄區派出所綁架的人,但是,是另外一個派出所送到拘留所的,這樣我們就會知道本地轄區派出所綁架同修後,將人「賣」給別的派出所完成任務(以前知道的是抓一個人,給別的派出所是五百元)。其實,就是明明知道同修在哪個拘留所,也應該去查詢一下比較好,就能了解更多詳細的信息,而不是單純的只是同修被綁架了、被轄區派出所警察綁架了。

2、看守所

如果拘留所找不到,就去當地的看守所,以送東西為名去查。有些地方的看守所需要微信掃碼,需要身份證,在送東西的窗口,說要給某某某送東西,看守所警察就會網上查,告訴你,某某某是居住在甚麼路多少號的,同修就能確定這個人是不是我們找的人,如果家庭住址、門牌都符合被綁架同修的住址,那就應該沒甚麼問題,這個時候就會知道被綁架同修在看守所的幾隊幾號室。

二、同修被綁架後,如何確定案件到了哪一個階段、如何找是哪裏的警察幹的壞事

1、一般同修被綁架後,會被行政拘留,就會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所以同修被綁架後,本地同修應及時去當地拘留所找人,找不到人的時候,如果同修出事超過七天,本地同修需要去當地的檢察院去查詢案件的進展。公安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到七天,最長是七天,例外是三十天。以前大法弟子的案子都會是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三十天,在三十天至三十七天內檢察院非法批捕。所以同修的交流文章中經常會提到三十七天很關鍵。本地同修整體配合的好,三十七天內檢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就必須放人。

但是今年以來,我地出現同修被綁架後,時間不長,法院已經對同修非法庭審。近日我去檢察院查詢另一位同修的案件,發現案件在第七天,就向檢察院提起批捕申請,檢察院在接到批捕申請,第六天做出了非法批捕決定書,現在同修的案子還在公安階段,檢察院等待公安移送卷宗,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所以,當同修出事已經到第七天的時候,本地同修一邊在看守所等地找人,一邊找本地的檢察院去查詢,去找案件管理中心,就說是查查案子。工作人員一般都會問:是家屬嗎?登記一下,也不看身份證。然後根據家屬提供的姓名就會查詢。如果案子確實到了檢察院,工作人員會說:甚麼時間到檢察院的,現在是批捕階段,是否批捕也會說,也會告訴家屬在檢察院是七天時間。如果問某某分局法制科送來的材料嗎?不是派出所嗎?這種問法確定是不是同修轄區公安分局幹的壞事。工作人員的回答,我們就會知道是哪一個公安分局的國保幹的壞事了。我們在做後期的營救時,即使不知道具體參與迫害的那個國保警察,也沒關係,我們直接找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分局的法制科,還可以直接針對分局的局長。因為無論是哪一個國保警察出面綁架同修的,都是受上面這些人的指使,所以同修不要陷在不知道具體參與者是誰就覺得束手無策。

如果在檢察院查不到,那麼就說明案件還沒有到檢察院,超過三至七天後,那麼基本被綁架同修被非法刑事拘留的時間可以確定是三十天了,公安給檢察院提起批捕申請的時間就是第三十一天,檢察院會在七天內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我在檢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查詢案子的時候,發現這些人根本不知道法輪功案件不依法辦理,不知道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檢察院對此類案件的處理對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也是隱瞞的。每次見到這些人,他們都按照正常的程序幫我查,特別聽到對於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也抓,覺的不可思議,還說這樣的人一般不會拘押,會採用監視居住等。故而,同修去查詢案件的情況不要有甚麼顧慮。查詢完,還可以針對我們案子的具體情況講真相

2、法院階段

本地同修找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詢,得知案件已經移送到法院,那麼同修到法院後,直接找刑事庭的內勤電話,找不到可以隨便打一個刑庭法官的電話,麻煩對方找一下刑庭的內勤,我們要查一下自己的案子情況。一般接電話的法官會告訴你內勤的電話,讓你直接去打。找到內勤,就說:您好,我想查查某某的案子是不是已經到法院了。如果對方說就是到法院了,那麼就問:麻煩問問這個案子是哪個法官在辦理?內勤會告訴你,一個是案子剛到,庭長還沒分下去;一個是哪一個法官在辦。還會告訴你這個法官的姓名、辦公室電話。如果沒有說到法官的名字和辦公電話,我們還可以在電話中問,內勤都會說的。

有些時候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內勤不知道這個案子。因為檢察院把案子移交到法院後,有一個專門的部門管這個事,然後由這個部門將案件往各個庭上送。這也有個時間。如果內勤查不到,可以問:檢察院說已經移送過來了。內勤就會告訴你,有可能案子還沒送到刑庭。

3、關於請律師的認識

同修被綁架後,可能由於家屬的不配合,在委託律師的時候有點難度,這個也不是甚麼問題。就以朋友的身份去律師事務所委託律師,講述案件的真實情況,如果律師願意接受委託更好,不願意的話可以繼續去別的律師事務所,以請律師會見為由給律師講真相。

三、同修被綁架後,本地同修對發生的迫害事件要有正確的認知

近幾年,總是聽到同修說:某某某出事前,就跟其交流過了,讓他好好找找自己,一定自己有甚麼問題;有的說:某某出事前狀態就不好,讓他注意一點,多發正念,還是沒聽進去;有的說:那個人經常出事,有亂法的因素、有對三退人數的執著、有對迫害的認可等等。

參與營救同修的過程中,發現同修們一般出現這些念頭的時候,對參與營救同修的事情表現都很消極無奈,很多人是觀望的態度,使營救項目總是會出現停滯,表現上是整體配合跟不上。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拿到一份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防範和處理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孟建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公安部部長郭聲琨等人的講話及「中央防範辦」有關會議精神傳達提綱的所謂的機密文件。這份文件中提到了如何迫害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如何迫害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以及後期的敲門行動等等都涉及到了。還提到了對宣傳力度的加大,要求各部門、單位積極配合610實施迫害,通過宣傳和網絡讓民眾也參與其中;並利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將迫害貫穿在偵察、起訴、審判、執行和社區矯正各個環節;為了達到讓全民參與其中,將此迫害惡行納入各部門領導幹部的政績考核;其中還有一項是「無某教創建要持續加大力度」。這份文件裏,對每一年裏如何實施迫害都有他們具體的目標和具體的操作方式,今年所出現的「清零」騷擾,實際在這份文件裏就有提及。針對這份文件,各省也將文件內容作為自己省內迫害法輪功的工作要點向一些部門轉發,並要求嚴格保密。轉發的文件中,又有各省根據自己省內的情況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具體惡行。

引述這個文件的目地,不是為了說明邪黨如何的邪惡,而是,對大法弟子每一次迫害的背後,邪靈是針對所有的大法弟子的,是為了毀掉所有的眾生的,不是單純的為了迫害被綁架的同修。

故而,希望還存有某某同修有執著、有漏、有問題才會被綁架的同修,不要站在觀望的角度,去看同修被迫害的事,那是對你我的迫害,對大法弟子整體的迫害,是對佛法的褻瀆和對佛弟子的迫害,是對眾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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