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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教師張文卿被迫害致殘、27年工齡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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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撫順市法輪功學員張文卿女士,遭受四年冤獄迫害落下殘疾,2020年6月出獄後得知被單位開除,27年工齡被清零,沒有養老金。

張文卿女士,1969年2月出生,1989年參加工作,居住在撫順盛世華庭小區,是撫順市五十中學音樂教師。一九九三年自孩子出生後,得了產後抑鬱症,對生活完全失去了興趣,心灰意冷,看破紅塵,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就覺得女人所有的過程體驗經歷過了:學習、工作、結婚、生子,再沒甚麼了,所以那時每天琢磨怎麼死。死有幾種方法,怎麼死才能更痛快,解脫。有一天,一位家長給了她一本神書《轉法輪》,她一氣看完,豁然開朗,知道人應該返本歸真,修出佛性,去掉魔性,返回到你最善良的本性上去。從此放棄了自殺的念頭。

是法輪大法給了張文卿第二次生命。她心地善良,願把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理念傳遞給世人,讓人了解法輪大法的美好,從而提高道德品行,遠離災難。卻因此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她遭到三次綁架。

張文卿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的下午被撫順市國保大隊警察魏振興、龔關和一名女警察在單位綁架,從樓上往樓下拖拽,在拖拽過程中,張文卿的左腳踝骨脫落皮,兩手腕及右臀部淤青。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十點三十分,撫順市永安台派出所警長趙中山(警號:402189)、新撫公安分局康福祥等大約六、七個便衣警察,在市五十中守衛室,將張文卿綁架到永安台派出所,非法拘禁審問到晚五點多,並強行劫持到撫順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張文卿在市內順城區大自然一期車站講真相,發送真相光盤時被二名男子惡告(這兩名男分別叫「田朋」和「才洪全」)。張文卿被長春街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派出所非法拘禁。晚上五點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長春街派出所出動兩輛車,六、七個警察,私闖民宅,進行抄家、搶劫。張老師家的電腦、打印機、光盤等物品,及真相幣五百元,均被搶走。當晚十一點多,張文卿被劫持到撫順南溝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長春街派出所所長叫張哲。

第二天,張的父母去南溝拘留所看望女兒(拘留所近期規定,交一百元錢可以進去三個人看望)。六月十二日,張的父母第二次去南溝拘留所看望女兒,得知女兒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十二日方可回家。張文卿的父母總算鬆了一口氣,有了盼頭了。可是,就在去拘留所的當日下午兩點,接到長春街派出所的通知,讓去取拘捕票。張的母親接到拘捕票後,所長告訴她說,給你女兒換關押地方了,以後還得判,不許接見了,這是順城區公安分局下的捕票。張的父母心裏納悶,上午還說二十二日放人,下午怎麼就變了?於是拿著只帶有順城公安分局的印章、沒有辦案人名字的拘捕票,到處打聽怎麼回事,結果沒有任何合理的答覆。

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彭越曾到張文卿母親家欲要二萬元,張母親沒給。

2016年12月6日,張文卿被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非法指控,並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並被非法罰款3000元。張文卿不服,並提出上訴。2017年2月10日,撫順市中級法院罔顧事實真相,駁回張文卿的上述,維持冤判。張文卿女士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

2020年6月6日,張文卿被非法關押4年後出獄回家。張文卿女士說:「我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在監獄裏警察指使牢頭獄霸犯人體罰侮辱法輪功學員。讓法輪功學員光腳站在瓷磚上、坐板蹲著,這三種方式都是從出工早6點一直到晚6點,大家收工,回到寢室繼續這樣體罰,人長時間的這樣站、蹲幾天身體就會殘廢。不讓上廁所,執行三人行動組(互監組,實際就是包夾法輪功學員),不讓上超市,不讓給家屬打電話,夏天最熱的時候也不讓洗澡,逢年過節監獄分的蔬菜,水果,腸等更沒有法輪功學員的份(被牢頭私分),不讓說話,不讓抬頭,來例假衛生紙也不讓買,也不讓犯人借給我們,誰借罰誰,孤立法輪功學員,人身攻擊、打罵、包夾、侮辱都是常態。四年的冤獄生活,身體已落下殘疾。

「2020年6月出獄後,我才得知沒有養老金。我1989年上班,至今工作了31年,去新撫區社保查一分錢也沒有。《憲法》第四十四條: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和社會的保障。無論企業、事業、單位必須給職工交五險一金,那都是從每個月工資扣下的錢劃出去的,所以,實際上養老金是每個職工的合法財產,社保局無權侵佔個人財產,職工的養老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的,本質上是職工所創造的勞動報酬,是應當歸職工所有的合法財產,只不過是交給社保機構管理的。事業單位的退休金是職工在事業單位工作時創造的勞動價值中剩餘價值的一部份,是職工應得的勞動報酬。不是國家和事業單位恩賜的,那是職工勞動價值的體現。只要是職工還在世,單位就必須交付退休金,因為這是一種經濟合同關係,所以,社保局無權扣發、停發。所以扣發我的養老金這又是對我一種經濟迫害!天地良心啊,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無辜被迫害的。」

張文卿女士回到單位找到校長及相關人事部門,跟領導講真相,並說明自己沒有犯法,「國家憲法規定,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單位領導表現很是惱怒,說「由於你修煉法輪功被判刑,我們學校領導都被處分了。以後再到單位,門衛不允許張文卿進去了,說這是學校決定的。」張文卿被學校開除。誠然,五十中學學校領導受到威脅和處分,承受了極大的壓力……但是請想一想,這一切的始作俑者真的是張文卿老師嗎?不,不是呀,而是殘害百姓的共產黨呀!修煉法輪功的人只是為了修心向善、祛病健身,按「真 善 忍」做好人。

張文卿辦理人事檔案工齡證明,人事部門說,你的工齡已經被清零了。張文卿說我在學校工作27年了,怎麼能清零呢?

在張文卿被非法關押期間,學校通知張文卿的父親,將張文卿被綁架期間領取的一萬三千多元工資退回學校,否則後果自負。張文卿八十多歲老父親給單位送去了。

在張文卿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父親認真查找法律規定,認真學習領悟相關文件,發現女兒修煉法輪功沒有錯,是在踐行國家憲法,同時在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張文卿八十多歲老父親先後去政法委、派出所、公、檢、法等單位要求釋放女兒,回到家很是傷心,這個國家怎麼了?不是依法治國嗎?怎麼沒有人理睬你,為人民服務?怎麼服務的?

張文卿剛被綁架時,張文卿老父親到撫順市國保要求釋放女兒,國保警察魏振興讓老父親拿2萬元破財免災,少判幾年。老父親想女兒也沒有犯法呀!你們根據甚麼來判呢?結果真給判了4年。老父親定期給女兒寫信,鼓勵女兒讓女兒堅強點兒,自己卻在女兒在大北監獄執行刑期3年中離開了人世,留下八十多歲的老伴孤單度日。

張文卿老師性格溫雅美麗大方,學生喜愛,多次在省、市行業比賽中獲得一、二等獎,獲得指導教師一、二等獎,家中榮譽證書一大摞子。這麼優秀的教師被中共迫害,真是天理難容。為了使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希望每一個有正義良知的人都能站出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也希望那些被謊言宣傳欺騙、至今還在仇恨法輪功的人,能夠聽一下法輪功學員的訴說,了解一下法輪功的真相,看看江澤民做的那些傷天害理的事,這樣才能在善與惡,是與非面前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走好自己的人生路。更希望那些受謊言矇蔽,曾經參與過或現在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早日看清江澤民抹黑法輪功的謊言,看清迫害法輪功對我們國家、民族造成的巨大傷害,早日覺醒,早日停止迫害,將功贖罪,趕快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惡中把自己解脫出來,以免自己成為這場滔天罪惡的犧牲品。

中共歷來都是卸磨殺驢。中共每次搞運動,都是用謊言來煽動仇恨,欺騙一些人為它做惡,運動結束後再拿這些人當替罪羊。現在上面高調提出要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冤假錯案終身追責。這表明上面為了推卸自己的責任已經找好了替罪羊,就等著卸磨殺驢了。每一份法輪功案的卷宗都是一份犯罪證據,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將在劫難逃。希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夠看清這一點,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趕快停止這種犯罪行為,以免將來自己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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